鞅入,孝公問曰:「聞子有伯道,何不早賜教於寡人乎?」鞅對曰:「臣非不欲言也,但伯者之術,與帝王異。 帝王之道,在順民情;伯者之道,必逆民情。 」孝公勃然按劍變色曰:「夫伯者之道,安在其必逆人情哉?」鞅對曰:「夫琴瑟不調,必改弦而更張之;政不更張,不可為治。 小民狃于目前之安,不顧百世之利,可與樂成,難於慮始。 如仲父相齊,作內政而寄軍令,制國為二十五鄉,使四民各守其業,盡改齊國之舊,此豈小民之所樂從哉?及乎政成於內,敵服于外,君享其名,而民亦受其利,然後知仲父為天下才也。 ,」孝公曰:「子誠有仲父之術,寡人敢不委國而聽子!但不知其術安在?」 衛鞅對曰:「夫國不富,不可以用兵;兵不強,不可以摧敵。 欲富國莫如力田,欲強兵莫如勸戰。 誘之以重賞,而後民知所趨;脅之以重罰,而後民知所畏。 賞罰必信,政令必行,而國不富強者,未之有也。 」 孝公曰:「善哉,此術寡人能行之。 」鞅對曰:「夫富強之術,不得其人不行;得其人而任之不專,不行;任之專而惑於人言,二三其意,又不行。 」孝公又曰:「善。 」衛鞅請退,孝公曰:「寡人正欲悉子之術,奈何遽退。 」鞅對曰:「願君熟思三日,主意已決,然後臣敢盡言。 」 鞅出朝,景監又咎之曰:「賴君再三稱善,不乘此罄吐其所懷,又欲君熟思三日,無乃為要君耶。 」鞅曰:「君意未堅,不如此恐中變耳。 」至明日,孝公使人來召衛鞅,鞅謝曰:「臣與君言之矣,非三日後不敢見也。 」景監又勸令勿辭,鞅曰:「吾始與君約而遂自失信,異日何以取信于君哉?」景監乃服。 至第三日,孝公使人以車來迎,衛鞅復入見,孝公賜坐請教,其意甚切,鞅乃備述秦政所當更張之事,彼此問答,一連三日三夜,孝公全無倦色。 遂拜衛鞅為左庶長,賜第一區,黃金五百鎰,諭群臣:「今後國政,悉聽左庶長施行,有違抗者,與逆旨同!」群臣肅然。 衛鞅於是定變法之令,將條款呈上孝公,商議停當。 未及張掛,恐民不信,不即奉行。 乃取三丈之木,立於咸陽市之南門,使吏守之,令曰:「有能徙此木于北門者,予以十金。 」百姓觀者甚眾,皆中懷疑怪,莫測其意,無敢徙者。 鞅曰:「民莫肯徙,豈嫌金少耶。 」復改令,添至五十金,眾人愈疑,有一人獨出曰:「秦法素無重賞,今忽有此令,必有計議,縱不能得五十金,亦豈無薄賞?」遂荷其木,竟至北門立之,百姓從而觀者如堵,吏奔告衛鞅,鞅召其人至,獎之曰:「爾真良民也,能從吾令!」隨取五十金與之,曰:「吾終不失信于爾民矣。 」 市人互相傳說,皆言左庶長令出必行,預相誡諭。 次日,將新令頒佈,市人聚觀,無不吐舌,此周顯王十年事也。 只見新令上云: “一、 定都。 秦地最勝,無如咸陽,被山帶河,金城千里,今當遷都咸陽,永定王業; 一、 建縣。 凡境內村鎮,悉併為縣,每縣設令、丞各一人,督行新法,不職者,輕重議罪; 一、 闢土。 凡郊外曠土,非車馬必由之途及田間阡陌,責令附近居民開墾成田,俟成熟之後,計步為畝,照常輸租。 六尺為一步,二百四十步為一畝。 步過六尺為欺,沒田入官; 一、 定賦,凡賦稅悉照畝起科,不用井田什一之制,凡田皆屬於官,百姓不得私尺寸; 一、 本富。 男耕女織,粟帛多者,謂之良民,免其一家之役;惰而貧者,沒為官家奴僕,棄灰於道,以惰農論;工商則重征之。 民有二男,即令分異,各出丁錢。 不分異者,一人出兩課; 一、 勸戰。 官爵以軍功為敘,能斬一敵首,即賞爵一級,退一步者即斬,功多者受上爵,車服任其華美不禁,無功者雖富室,止許布褐乘犢,宗室以軍功多寡為親疏,戰而無功,削其屬籍,比于庶民,凡有私下爭鬥者,不論曲直,並皆處斬; 一、禁奸。 五家為保,十家相連,互相覺察,一家有過,九家同舉。 不舉者,十家連坐,俱腰斬。 能首奸者,與克敵同賞,告一奸,得爵一級。 私匿罪人者,與罪人同。 客舍宿人,務取文憑辨驗,無驗者不許容留,凡民一人有罪,並其室家沒官; 一、 重令。 政令既出,不問貴賤,一體遵行,有不遵者,戮以徇。 ” 新令既出,百姓議論紛紛,或言不便,或言便。 鞅悉令拘至府中,責之曰:「汝曹聞令,但當奉而行之。 言不便者,梗令之民也;言便者,亦媚令之民也。 此皆非良民!」悉籍其姓名,徙于邊境為戍卒。 大夫甘龍、杜摯私議新法,斥為庶人,於是道路以目相視,不敢有言。 衛鞅乃大發徒卒,築宮闕于咸陽城中,擇日遷都。 太子駟不願遷,且言變法之非,衛鞅怒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不可加刑;若赦之,則又非法。 」乃言于孝公,坐其罪于師傅,將太傅公子虔劓鼻,太師公孫賈鯨面。 百姓相謂曰:「太子違令,且不免刑其師傅,況他人乎?」 鞅知人心已定,擇日遷都,雍州大姓徙居咸陽者,凡數千家。 分秦國為三十一縣,開墾田畝,增稅至百餘萬。 衛鞅常親至渭水閲囚,一日誅殺七百餘人,渭水為之盡赤,哭聲遍野,百姓夜臥,夢中皆戰。 於是道不拾遺,國無盜賊,倉稟充足,勇于公戰,而不敢私鬥。 秦國富強,天下莫比,於是興師伐楚,取商、於之地,武關之外,拓地六百餘里。 周顯王遣使冊命秦為方伯,於是諸侯畢賀。 第28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東周列國誌》
第28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