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曰:白圭謂魏王曰:「市丘之鼎以烹鷄,多洎之則淡而不可食,少洎之則焦而不熟,然而視之蝺焉美,無所可用。 惠子之言,有似於此。 」惠子聞之,曰:「不然。 使三軍饑而居鼎旁,適為之甑。 則莫宜之此鼎矣。 」白圭聞之,曰: 「無所可用者,意者徒加其甑邪?」白圭之論自悖,其少魏王大甚。 以惠子之言蝺焉美,無所可用,是魏王以言無所可用者為仲父也,是以言無所用者為美也。 公孫龍說燕昭王以偃兵,昭王曰:「甚善。 寡人願與客計之。 」公孫龍曰:「竊意大王之弗為也。 」王曰:「何故?」公孫龍曰:「日者大王欲破齊,諸天下之士其欲破齊者,大王盡養之;知齊之險阻要塞、君臣之際者,大王盡養之;雖知而弗欲破者,大王猶若弗養。 其卒果破齊以為功。 今大王曰:我甚取偃兵。 諸侯之士在大王之本朝者,盡善用兵者也。 臣是以知大王之弗為也。 王無以應。 」司馬喜難墨者師於中山王前以非攻,曰:「先生之所術非攻夫?」墨者師曰:「然。 」 曰:「今王興兵而攻燕,先生將非王乎?」墨者師對曰:「然則相國是攻之乎?」 司馬喜曰:「然。 」墨者師曰:「今趙興兵而攻中山,相國將是之乎?」司馬喜無以應。 路說謂周頗曰「公不愛趙,天下必從。 」周頗曰「固欲天下之從也。 天下從,則秦利也。 路說應之曰:“然則公欲秦之利夫?」周頗曰:「欲之。 」路說曰:「公欲之,則胡不為從矣?」魏令孟卬割絳、汾、安邑之地以與秦王。 王喜,令起賈為孟卬求司徒於魏王。 魏王不說,應起賈曰:「卬,寡人之臣也。 寡人寧以臧為司徒,無用卬。 願大王之更以他人詔之也。 」起賈出,遇孟卬於廷。 曰:「公之事何如?」起賈曰:「公甚賤子公之主。 公之主曰:寧用臧為司徒,無用公。 」孟卬入見,謂魏王曰:「秦客何言?」王曰:「求以女為司徒。 」孟卬曰:「王應之謂何?」王曰:「寧以臧,無用卬也。 」孟卬太息曰:「宜矣王之制於秦也!王何疑秦之善臣也?以絳、汾、安邑令負牛書與秦,猶乃善牛也。 卬雖不肖,獨不如牛乎?且王令三將軍為臣先,曰『視卬如身』,是重臣也。 令二輕臣也,令臣責,卬雖賢,固能乎?」居三日,魏王乃聽起賈。 凡人主之與其大官也,為有益也。 今割國之錙錘矣,而因得大官,且何地以給之?大官,人臣之所欲也。 孟卬令秦得其所欲,秦亦令孟卬得其所欲,責以償矣,尚有何責?魏雖強,猶不能責無責,又況於弱?魏王之令乎孟卬為司徒,以棄其責,則拙也。 秦王立帝,宜陽許綰誕魏王,魏王將入秦。 魏敬謂王曰:「以河內孰與梁重?」 王曰:「梁重。 」又曰:「梁孰與身重?」王曰:「身重。 」又曰:「若使秦求河內,則王將與之乎?」王曰:「弗與也。 」魏敬曰:「河內,三論之下也;身,三論之上也。 秦索其下而王弗聽,索其上而王聽之,臣竊不取也。 」王曰:「甚然。 」乃輟行。 秦雖大勝於長平,三年然後決,士民倦,糧食。 當此時也,兩周全,其北存,魏舉陶削衛,地方六百,有之勢是而入,大蚤,奚待於魏敬之說也?夫未可以入而入,其患有將可以入而不入。 入與不入之時,不可不熟論也。 具備 八曰:今有羿、蜂蒙、繁弱於此,而無弦,則必不能中也。 中非獨弦也,而弦為弓中之具也。 夫立功名亦有具,不得其具,賢雖過湯、武。 則勞而無功矣。 湯嘗約於郼、薄矣,武王嘗窮於畢、裎矣,伊尹嘗居於庖廚矣,太公嘗隱於釣魚矣。 賢非衰也,智非愚也,皆無其具也。 故凡立功名,雖賢,必有其具,然後可成。 宓子賤治亶父,恐魯君之聽讒人,而令己不得行其術也,將辭而行,請近吏二人於魯君與之俱。 至於亶父,邑吏皆朝。 宓子賤令吏二人書。 吏方將書,宓子賤從旁時掣搖其肘,吏書之不善,則宓子賤為之怒。 吏甚患之,辭而請歸。 宓子賤曰:「子之書甚不善,子勉歸矣!」二吏歸報於君,曰:「宓子不得為書。 」 君曰:「何故?」吏對曰:「宓子使臣書,而時掣搖臣之肘,書惡而有甚怒,吏皆笑宓子。 此臣所以辭而去也。 」魯君太息而嘆曰:「宓子以此諫寡人之不肖也。 寡人之亂子,而令宓子不得行其術,必數有之矣。 微二人,寡人幾過。 」遂發所愛而令之亶父,告宓子曰:「自今以來,亶父非寡人之有也,子之有也。 有便於亶父者,子決為之矣。 五歲而言其要。 」宓子敬諾,乃得行其術於亶父。 三年,巫馬旗短褐衣弊裘而往觀化於亶父,見夜漁者,得則舍之。 巫馬旗問焉,曰: 「漁為得也,今子得而舍之,何也?」對曰:「宓子不欲人之取小魚也。 所舍者小魚也。 」巫馬旗歸,告孔子曰:「宓子之德至矣,使民暗行若有嚴刑於旁。 敢問宓子何以至於此?」孔子曰:「丘嘗與之言曰:『誠乎此者刑乎彼。 』宓子必行此術於亶父也。 」夫宓子之得行此術也,魯君後得之也。 魯君後得之者,宓子先有其備也。 先有其備,豈遽必哉?此魯君之賢也。 三月嬰兒,軒冕在前,弗知欲也;斧鉞在後,弗知惡也;慈母之愛,諭焉。 誠也。 故誠有誠乃合於情。 精有精乃通於天。 乃通於天,水木石之性,皆可動也,又況於有血氣者乎?故凡說與治之務莫若誠。 聽言哀者,不若見其哭也;聽言怒者,不若見其鬥也。 說與治不誠,其動人心不神。 離俗覽第七 離俗 第4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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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
第4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