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曰:審知生,聖人之要也;審知死,聖人之極也。 知生也者,不以害生,養生之謂也;知死也者,不以害死,安死之謂也。 此二者,聖人之所獨決也。 凡生於天地之間,其必有死,所不免也。 孝子之重其親也,慈親之愛其子也,痛於肌骨,性也。 所重所愛,死而棄之溝壑,人之情不忍為也,故有葬死之義。 葬也者,藏也,慈親孝子之所慎也。 慎之者,以生人之心慮。 以生人之心為死者慮也,莫如無動,莫如無發。 無發無動,莫如無有可利,則此之謂重閉。 古之人有藏於廣野深山而安者矣,非珠玉國寶之謂也,葬不可不藏也。 葬淺則狐狸抇之,深則及於水泉。 故凡葬必於高陵之上,以避狐狸之患、水泉之濕。 此則善矣,而忘奸邪、盜賊、寇亂之難,豈不惑哉?譬之若瞽師之避柱也,避柱而疾觸杙也。 狐狸、水泉、奸邪、盜賊、寇亂之患,此杙之大者也。 慈親孝子避之者,得葬之情矣。 善棺槨,所以避螻蟻蛇蟲也。 今世俗大亂,之主愈侈其葬,則心非為乎死者慮也,生者以相矜尚也。 侈靡者以為榮,儉節者以為陋,不以便死為故,而徒以生者之誹譽為務。 此非慈親孝子之心也。 父雖死,孝子之重之不怠;子雖死,慈親之愛之不懈。 夫葬所愛所重,而以生者之所甚欲,其以安之也,若之何哉?民之於利也,犯流矢,蹈白刃,涉血抽肝以求之。 野人之無聞者,忍親戚、兄弟、知交以求利。 今無此之危,無此之醜,其為利甚厚,乘車食肉,澤及子孫。 雖聖人猶不能禁,而況於亂?國彌大,家彌富,葬彌厚。 含珠鱗施,玩好貨寶,鍾鼎壺濫,輿馬衣被戈劍,不可勝其數。 諸養生之具,無不從者。 題湊之室,棺槨數襲,積石積炭,以環其外。 奸人聞之,傳以相告。 上雖以嚴威重罪禁之,猶不可止。 且死者彌久,生者彌疏;生者彌疏,則守者彌怠;守者彌怠而葬器如故,其勢固不安矣。 世俗之行喪,載之以大輴,羽旄旌旗、如雲僂翣以督之,珠玉以佩之,黼黻文章以飭之,引紼者左右萬人以行之,以軍制立之然後可。 以此觀世,則美矣,侈矣;以此為死,則不可也。 苟便於死,則雖貧國勞民,若慈親孝子者之所不辭為也。 安死 三曰:世之為丘壟也,其高大若山,其樹之若林,其設闕庭、為宮室、造賓阼也若都邑。 以此觀世示富則可矣,以此為死則不可也。 夫死,其視萬歲猶一瞬也。 人之壽,久之不過百,中壽不過六十。 以百與六十為無窮者之慮,其情必不相當矣。 以無窮為死者之慮,則得之矣。 今有人於此,為石銘置之壟上,曰: 「此其中之物,具珠玉、玩好、財物、寶器甚多,不可不抇,抇之必大富,世世乘車食肉。 」人必相與笑之,以為大惑。 世之厚葬也,有似於此。 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也;無不亡之國者,是無不抇之墓也。 以耳目所聞見,齊、荊、燕嘗亡矣,宋、中山已亡矣,趙、魏、韓皆亡矣,其皆故國矣。 自此以上者,亡國不可勝數,是故大墓無不抇也。 而世皆爭為之,豈不悲哉?君之不令民,父之不孝子,兄之不悌弟,皆鄉裡之所釜者而逐之。 憚耕稼採薪之勞,不肯官人事,而祈美衣侈食之樂,智巧窮屈,無以為之,於是乎聚群多之徒,以深山廣澤林藪,撲擊遏奪,又視名丘大墓葬之厚者,求舍便居,以微抇之,日夜不休,必得所利,相與分之。 夫有所愛所重,而令奸邪、盜賊、寇亂之人卒必辱之,此孝子、忠臣、親父、交友之大事。 堯葬於谷林,通樹之;舜葬於紀市,不變其肆,禹葬於會稽,不變人徒。 是故先王以儉節葬死也,非愛其費也,非惡其勞也,為死者慮也。 先王之所惡,惟死者之辱也。 發則必辱,儉則不發。 故先王之葬,以必儉。 必合,必同。 何謂合?何謂同?葬於山林則合乎山林,葬於阪隰則同乎阪隰。 此之謂愛人。 夫愛人者眾,知愛人者寡。 故宋未亡而東塚抇,齊未亡而莊公塚抇。 國安寧而猶若此,又況百世之後而國已亡乎?故孝子、忠臣、親父、交友不可不察於此也。 夫愛之而反危之,其此之謂乎!《詩》曰:「不敢暴虎,不敢馮河。 人知其一,莫知其他。 」此言不知鄰類也。 故反以相非,反以相是。 其所非方其所是也,其所是方其所非也。 是非未定,而喜怒鬥爭反為用矣。 吾不非鬥,不非爭,而非所以鬥,非所以爭。 故凡鬥爭者,是非已定之用也。 今多不先定其是非,而先疾鬥爭,此惑之大者也。 魯季孫有喪,孔子往弔之。 入門而左,從客也。 主人以玙璠收,孔子逕庭而趨,歷級而上,曰:「以寶玉收,譬之猶暴骸中原也。 」逕庭歷級,非禮也;雖然,以救過也。 異寶 四曰:古之人非無寶也,其所寶者異也。 孫叔敖疾,將死,戒其子曰:「王數封我矣,吾不受也。 為我死,王則封汝,必無受利地。 楚、越之間有寢之丘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惡。 荊人畏鬼,而越人信禨。 可長有者,其唯此也。 」孫叔敖死,王果以美地封其子,而子辭,請寢之丘,故至今不失。 孫敖叔之知,知不以利為利矣。 知以人之所惡為己之所喜,此有道者之所以異乎俗也。 五員亡,荊急求之,登太行而望鄭曰:「蓋是國也,地險而民多知;其主,俗主也,不足與舉。 」去鄭而之許,見許公而問所之。 許公不應,東南向而唾。 五員載拜受賜,曰:「知所之矣。 」因如吳。 過於荊,至江上,欲涉,見一丈人,刺小船,方將漁,從而請焉。 丈人度之,絶江。 問其名族,則不肯告,解其劍以予丈人,曰: 第1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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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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