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曰:黃鐘生林鐘,林鐘生太蔟,太蔟生南呂,南呂生姑洗,姑洗生應鐘,應鐘生蕤賓,蕤賓生大呂,大呂生夷則,夷則生夾鐘,夾鐘生無射,無射生仲呂。 三分所生,益之一分以上生。 三分所生,去其一分以下生。 黃鐘、大呂、太蔟、夾鐘、姑洗、仲呂、蕤賓為上,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為下。 大聖至理之世,天地之氣,合而生風。 日至則月鐘其風,以生十二律。 仲冬日短至,則生黃鐘。 季冬生大呂。 孟春生太蔟。 仲春生夾鐘。 季春生姑洗。 孟夏生仲呂。 仲夏日長至。 則生蕤賓。 季夏生林鐘。 孟秋生夷則。 仲秋生南呂。 季秋生無射。 孟冬生應鐘。 天地之風氣正,則十二律定矣。 黃鐘之月,土事無作,慎無發蓋,以固天閉地,陽氣且泄。 大呂之月,數將幾終,歲且更起,而農民,無有所使。 太蔟之月,陽氣始生,草木繁動,令農發土,無或失時。 夾鐘之月,寬裕和平,行德去刑,無或作事,以害群生。 姑洗之月,達道通路,溝瀆修利,申之此令,嘉氣趣至。 仲呂之月,無聚大眾,巡勸農事,草木方長,無攜民心。 蕤賓之月,陽氣在上,安壯養俠,本朝不靜,草木早槁。 林鐘之月,草木盛滿,陰將始刑,無發大事,以將陽氣。 夷則之月,修法飭刑,選士厲兵,詰誅不義,以懷遠方。 南呂之月,蟄蟲入穴,趣農收聚,無敢懈怠,以多為務。 無射之月,疾斷有罪,當法勿赦,無留獄訟,以亟以故。 應鐘之月,陰陽不通,閉而為冬,修別喪紀,審民所終。 音初 三曰:夏後氏孔甲田于東陽萯山。 天大風,晦盲,孔甲迷惑,入於民室。 主人方乳,或曰:「後來,是良日也,之子是必大吉。 」或曰:「不勝也,之子是必有殃。 」後乃取其子以歸,曰:「以為餘子,誰敢殃之?」子長成人,幕動坼,斧斫斬其足,遂為守門者。 孔甲曰:「嗚呼!有疾,命矣夫!」乃作為 「破斧」之歌,實始為東音。 禹行功,見涂山之女。 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 涂山氏之女乃令其妾候禹于涂山之陽。 女乃作歌,歌曰:「候人兮猗」,實始作為南音。 周公及召公取風焉,以為「周南」、「召南」。 周昭王親將征荊。 辛餘靡長且多力,為王右。 還反涉漢,梁敗,王及蔡公抎於漢中。 辛餘靡振王北濟,又反振蔡公。 周公乃侯之於西翟,實為長公。 殷整甲徙宅西河,猶思故處,實始作為西音。 長公繼是音以處西山,秦繆公取風焉,實始作為秦音。 有娀氏有二佚女,為之九成之台,飲食必以鼓。 帝令燕往視之,鳴若謚隘。 二女愛而爭搏之,覆以玉筐。 少選,發而視之,燕遺二卵,北飛,遂不反。 二女作歌,一終曰:「燕燕往飛」,實始作為北音。 凡音者,產乎人心者也。 感於心則蕩乎音,音成於外而化乎內。 是故聞其聲而知其風,察其風而知其志,觀其志而知其德。 盛衰、賢不肖、君子小人皆形於樂,不可隱匿。 故曰:樂之為觀也,深矣。 土弊則草木不長,水煩則魚鱉不大,世濁則禮煩而樂淫。 鄭衛之聲、桑間之音,此亂國之所好,衰德之所說。 流闢、誂越、慆濫之音出,則滔蕩之氣、邪慢之心感矣;感則百奸眾闢從此產矣。 故君子反道以修德;正德以出樂;和樂以成順。 樂和而民鄉方矣。 制樂 四曰:欲觀至樂,必於至治。 其治厚者其樂治厚,其治薄者其樂治薄,亂世則慢以樂矣。 今窒閉戶牖,動天地,一室也。 故成湯之時,有谷生於庭,昏而生,比旦而大拱。 其吏請卜其故。 湯退卜者曰:「吾聞祥者福之先者也,見祥而為不善,則福不至。 妖者禍之先者也,見妖而為善,則禍不至。 」於是早朝晏退,問疾弔喪,務鎮撫百姓。 三日而谷亡。 故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聖人所獨見,眾人焉知其極?周文王立國八年,歲六月,文王寢疾五日而地動,東西南北不出國郊。 百吏皆請曰:「臣聞地之動,為人主也。 今王寢疾五日而地動,四面不出周郊,群臣皆恐,曰『請移之』。 」文王曰:「若何其移之也?」對曰: 「興事動眾,以增國城,其可以移之乎!」文王曰:「不可。 夫天之見妖也,以罰有罪也。 我必有罪,故天以此罰我也。 今故興事動眾以增國城,是重吾罪也。 不可。 」文王曰:「昌也請改行重善以移之,其可以免乎!」於是謹其禮秩、皮革,以交諸侯;飭其辭令、幣帛、以禮豪士;頒其爵列、等級、田疇,以賞群臣。 無幾何,疾乃止。 文王即位八年而地動,已動之後四十三年,凡文王立國五十一年而終。 此文王之所以止殃翦妖也。 宋景公之時,熒惑在心,公懼,召子韋而問焉,曰:「熒惑在心,何也?」子韋曰:「熒惑者,天罰也;心者,宋之分野也。 禍當於君。 雖然,可移於宰相。 」公曰:「宰相,所與治國家也,而移死焉,不祥。 」子韋曰:「可移於民。 」公曰:「民死,寡人將誰為君乎?寧獨死!」子韋曰:「可移於歲。 」公曰:「歲害則民饑,民饑必死。 為人君而殺其民以自活也,其誰以我為君乎?是寡人之命固盡已,子無復言矣。 」子韋還走,北面載拜曰:「臣敢賀君。 天之處高而聽卑。 君有至德之言三,天必三賞君。 今夕熒惑其徙三舍,君延年二十一歲。 」公曰:「子何以知之?」對曰:「有三善言,必有三賞,熒惑必三徙舍。 舍行七星,星一徙當一年,三七二十一,臣故曰『君延年二十一歲』矣。 臣請伏於陛下以伺候之。 熒惑不徙,臣請死。 」公曰:「可。 」 是夕熒惑果徙三舍。 明理 第1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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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
第1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