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能知黑牛白其蹄,能知此牛誰之牛乎?白其蹄者以何事乎?夫術數直見一端,不能盡其實。 雖審一事,曲辯問之,輒不能盡知。 何則?不目見口問,不能盡知也。 魯僖公二十九年,介葛盧來朝,舍於昌衍之上,聞牛鳴,曰:「是牛生三犧,皆已用矣。 」或問:「何以知之?」曰:「其音雲。 」人問牛主,竟如其言。 此復用術數,非知所能見也。 廣漢楊翁仲〔能〕聽鳥獸之音,乘蹇馬之野,田間有放眇馬〔者〕,相去〔數里〕,鳴聲相聞。 翁仲謂其禦曰:「彼放馬目眇。 」其禦曰:「何以知之?」曰:「罵此轅中馬蹇,此馬亦罵之眇。 」其禦不信,往視之,目竟眇焉。 翁仲之知馬聲,猶詹何、介葛盧之聽牛鳴也。 據術任數,相合其意,不達視聽,遙見流目以察之也。 夫聽聲有術,則察色有數矣。 推用術數,若先聞見,眾人不知,則謂神聖。 若孔子之見獸,名之曰狌々,太史公之見張良,似婦人之形矣。 案孔子未嘗見狌々,至輒能名之,太史公與張良異世,而目見其形。 使眾人聞此言,則謂神而先知。 然而孔子名狌々,聞《昭人之歌》;太史公之見張良,觀宣室之畫也。 陰見默識,用思深秘。 眾人闊略,寡所意識,見賢聖之名物,則謂之神。 推此以論,詹何見黑牛白蹄,猶此類也。 彼不以術數,則先時聞見於外矣。 方今占射事之工,據正術數,術數不中,集以人事。 人事於術數而用之者,與神無異。 詹何之徒,方今占射事者之類也。 如以詹何之徒,性能知之,不用術數,是則巢居者先知風,穴處者先知雨。 智明早成,項托、尹方其是也。 難曰:「黃帝生而神靈,弱而能言。 帝嚳生而自言其名。 未有聞見於外,生輒能言,稱其名,非神靈之效,生知之驗乎?」 曰:黃帝生而言,然而母懷之二十月生,計其月數,亦已二歲在母身中矣。 帝嚳能自言其名,然不能言他人之名,雖有一能,未能遍通。 所謂神而生知者,豈謂生而能言其名乎?乃謂不受而能知之,未得能見之也。 黃帝、帝嚳雖有神靈之驗,亦皆早成之才也。 人才早成,亦有晚就,雖未就師,家問室學。 人見其幼成早就,稱之過度。 雲項托七歲,是必十歲,雲教孔子,是必孔子問之。 雲黃帝、帝嚳生而能言,是亦數月。 雲尹方年二十一,是亦且三十。 雲無所師友,有不學書,是亦遊學家習。 世俗褒稱過實,毀敗愈惡。 世俗傳顏淵年十八歲升太山,望見吳昌門外有系白馬。 定考實,顏淵年三十不升太山,不望吳昌門。 項托之稱,尹方之譽,顏淵之類也。 人才有高下,知物由學。 學之乃知,不問不識。 子貢曰:「夫子焉不學,而亦何常師之有?」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乎學。 」五帝、三王,皆有所師。 曰:「是欲為人法也」。 曰:精思亦可為人法。 何必以學者?事難空知,賢聖之才能立也。 所謂神者,不學而知。 所謂聖者,須學以聖。 以聖人學,知其非聖。 天地之間,含血之類,無性知者。 狌々知徃,鳱鵲知來,稟天之性,自然者也。 如以聖人為若狌々乎?則夫狌々之類,鳥獸也。 僮謡不學而知,可謂神而先知矣。 如以聖人為若僮謡乎?則夫僮謡者,妖也。 世間聖神,以為巫與?鬼神用巫之口告人。 如以聖人為若巫乎?則夫為巫者,亦妖也。 與妖同氣,則與聖異類矣。 巫與聖異,則聖不能神矣。 不能神,則賢之黨也。 同黨,則所知者無以異也。 及其有異,以入道也。 聖人疾,賢者遲;賢者才多,聖人智多。 所知同業,多少異量;所道一途,步騶相過。 事有難知易曉,賢聖所共關思也。 若夫文質之復,三教之重,正朔相緣,損益相因,賢聖所共知也。 古之水火,今之水火也。 今之聲色,後世之聲色也。 鳥獸草木,人民好惡,以今而見古,以此而知來。 千歲之前,萬世之後,無以異也。 追觀上古,探察來世,文質之類,水火之輩,賢聖共之。 見兆聞象,圖畫禍福,賢聖共之。 見怪名物,無所疑惑,賢聖共之。 事可知者,賢聖所共知也;不可知者,聖人亦不能知也。 何以明之?使聖空坐先知雨也,性能一事知遠道,孔竅不普,未足以論也。 所論先知性達者,盡知萬物之性,畢睹千道之要也。 如知一不通二,達左不見右,偏駁不純,踦校不具,非所謂聖也。 如必謂之聖,是明聖人無以奇也。 詹何之徒聖,孔子之黨亦稱聖,是聖無以異於賢,賢無以乏於聖也。 賢聖皆能,何以稱聖奇於賢乎?如俱任用術數,賢何以不及聖? 實者,聖賢不能性〔知〕,須任耳目以定情實。 其任耳目也,可知之事,思之輒決;不可知之事,待問乃解。 天下之事,世間之物,可思而〔知〕,愚夫能開精;不可思而知,上聖不能省。 孔子曰:「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 」天下事有不可知,猶結有不可解也。 見說善解結,結無有不可解。 結有不可解,見說不能解也。 非見說不能解也,結有不可解。 及其解之,用不能也。 聖人知事,事無不可知。 事有不可知,聖人不能知,非聖人不能知,事有不可知。 及其知之,用不知也。 故夫難知之事,學問所能及也;不可知之事,問之學之,不能曉也。 知實篇 第七十九 凡論事者,違實不引效驗,則雖甘義繁說,眾不見信。 論聖人不能神而先知,先知之間,不能獨見,非徒空說虛言,直以才智準況之工也。 事有證驗,以效實然。 何以明之? 第12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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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
第12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