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火也,在天為日,在地為火。 何以驗之?陽燧鄉日,火從天來。 由此言之,火,日氣也。 日有甲乙,火無甲乙?何日十而辰十二,日辰相配,故甲與子連。 所謂日十者,何等也?端端之日有十邪,而將一有十名也?如端端之日有十,甲乙是其名,何以不徒言甲乙,必言子丑?何日廷圖甲乙有位,子丑亦有處,各有部署,列布五方,若王者營衛,常居不動今端端之日中行,旦出東方,夕入西方,行而不已,與日廷異,何謂甲乙為日之名乎?術家更說日甲乙者,自天地神也。 日更用事,自用甲乙勝負為吉凶,非端端之日名也。 夫如是,於五行之象,徒當用甲乙決吉凶而已,何為言加時乎?案加時者,端端之日加也。 端端之日安得勝負? 五音之家,用口調姓名及字,用姓定其名,用名正其字。 口有張歙,聲有外內,以定五音宮商之實。 夫人之有姓者,用稟於天。 天得五行之氣為姓邪?以口張歙、聲外內為姓也?如以本所稟於天者為姓,若五穀萬物稟氣矣,何故用口張歙、聲內外定正之乎?古者因生以賜姓,因其所生賜之姓也。 若夏吞薏苡而生,則姓苡氏;商吞燕子而生,則姓為子氏;周履大人跡,則姬氏。 其立名也,以信、以像、以假、以類。 以生名為信,若魯公子友生,文在其手曰「友」也。 以德名為義,若文王為昌、武王為發也。 以類名為像,若孔子名丘也。 取於物為假,若宋公名杵臼也。 取於父為類,有似類於父也。 其立字也,展名取同義,名賜字子貢,名予字子我。 其立姓則以本所生,置名則以信、義、像、假、類,字則展名取同義,不用口張歙、〔聲〕外內。 調宮商之義為五音術,何璩見而用?古有本姓,有氏姓,陶氏、田氏,事之氏姓也;上官氏、司馬氏,吏之氏姓也;孟氏、仲氏,王父字之氏姓也。 氏姓有三:事乎!吏乎!王父字乎!以本姓則用所生,以氏姓則用事、吏、王父字,用口張歙調姓之義何居?匈奴之俗,有名無姓字,無與相調諧,自以壽命終,禍福何在?禮:「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 」不知者,不知本姓也。 夫妾必有父母家姓,然而必卜之者,父母姓轉易失實,禮重取同姓,故必卜之。 姓徒用口調諧姓族,則禮買妾何故卜之? 圖宅術曰:「商家門不宜南向,徵家門不宜北向。 」則商金,南方火也;徵火,北方水也。 水勝火,火賊金,五行之氣不相得,故五姓之宅,門有宜向。 向得其宜,富貴吉昌;向失其宜,貧賤衰耗。 夫門之與堂何以異?五姓之門,各有五姓之堂,所向無宜何?門之掩地,不如堂廡,朝夕所處,於堂不於門。 圖吉凶者,宜皆以堂。 如門,人所出入,則戶亦宜然。 孔子曰:「誰能出之由戶?」言戶不言門。 五祀之祭,門與戶均。 如當以門正所向,則戶何以不當與門相應乎?且今府廷之內,吏舍連屬,門向有南北;長吏舍傳,閭居有東西。 長吏之姓,必有宮商,諸吏之舍必有徵羽。 安官遷徙,未必角姓門南向也;失位貶黜,未必商姓門北出也。 或安官遷徙,或失位貶黜何?姓有五音,人之性質亦有五行。 五音之家,商家不宜南向門,則人稟金之性者,可復不宜南向坐、南行步乎?一曰:五音之門,有五行之人。 假令商姓口食五人,五人中各有五色,木人青,火人赤,水人黑,金人白,土人黃。 五色之人,俱出南向之門,或凶或吉,壽命或短或長。 凶而短者未必色白,吉而長者,未必色黃也。 五行之家,何以為決?南向之門,賤商姓家,其實如何?南方,火也,使火氣之禍,若火延燔,徑從南方來乎?則雖為北向門猶之凶也。 火氣之禍,若夏日之熱,四方洽浹乎,則天地之間皆得其氣,南向門家何以獨凶?南方火者,火位南方,一曰其氣布在四方,非必南方獨有火,四方無有也,猶水位在北方,四方猶有水也。 火滿天下,水辨四方。 火或在人之南,或在人之北。 謂火常在南方,是則東方可無金,西方可無木乎? 解除篇 第七十五 世信祭祀,謂祭祀必有福。 又然解除,謂解除必去凶。 解除初禮,先設祭祀。 比夫祭祀,若生人相賓客矣。 先為賓客設膳,食已,驅以刃杖。 鬼神如有知,必恚與戰,不肯徑去,若懷恨,反而為禍;如無所知,不能為凶,解之無益,不解無損。 且人謂鬼神何如狀哉?如謂鬼有形象,形象生人,生人懷恨,必將害人。 如無形象,與煙雲同,驅逐雲煙,亦不能除。 形既不可知,心亦不可圖,鬼神集止人宅,欲何求乎?如勢欲殺人,當驅逐之時,避人隱匿;驅逐之止,則復還立故處。 如不欲殺人,寄託人家,雖不驅逐,亦不為害。 貴人之出也,萬民並觀,填街滿巷,爭進在前。 士卒驅之,則走而卻,士卒還去,即復其處;士卒立守,終日不離,僅能禁止。 何則?欲在於觀,不為壹軀還也。 使鬼神與生人同,有欲於宅中,猶萬民有欲於觀也,士卒驅逐,不久立守,則觀者不卻也。 然則驅逐鬼者,不極一歲,鬼神不去。 今驅逐之,終食之間,則舍之矣。 舍之鬼,復還來,何以禁之? 暴谷於庭,鷄雀啄之,主人驅彈則走,縱之則來,不終日立守,鷄雀不禁。 使鬼神乎,不為驅逐去止;使鬼不神乎,與鷄雀等,不常驅逐,不能禁也。 虎狼入都,弓弩巡之,雖殺虎狼,不能除虎狼所為來之患。 盜賊攻城,官軍擊之,雖卻盜賊,不能滅盜賊所為至之禍。 虎狼之來,應政失也;盜賊之至,起世亂也。 然則鬼神之集,為命絶也。 殺虎狼,卻盜賊,不能使政得世治。 然則盛解除,驅鬼神,不能使凶去而命延。 第11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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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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