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歲月食之家,必銓功之小大,立遠近之步數。 假令起三尺之功,食一步之內;起十丈之役,食一里之外。 功有小大,禍有近遠。 蒙恬為秦築長城,極天下之半,則其為禍宜以萬數。 案長城之造,秦民不多死。 周公作雒,興功至大,當時歲月宜多食。 聖人知其審食,宜徙所食地,置於吉祥之位。 如不知避,人民多凶,經傳之文,賢聖宜有刺譏。 今聞築雒之民,四方和會,功成事畢,不聞多死。 說歲月之家,殆虛非實也。 且歲月審食,猶人口腹之饑必食也;且為巳、酉地有厭勝之故,畏一金刃,懼一死炭,同閉口不敢食哉! 如實畏懼,宜如其數。 五行相勝,物氣鈞適。 如〔泰〕山失火,沃以一杯之水;河決千里,塞以一掊之土,能勝之乎?非失五行之道,小大多少不能相當也。 天地之性,人物之力,少不勝多,小不厭大。 使三軍持木杖,匹夫持一刃,伸力角氣,匹夫必死。 金性勝木,然而木勝金負者,木多而金寡也。 積金如山,燃一炭火以燔爍之,金必不消。 非失五行之道,金多火少,少多小大不鈞也。 五尺童子與孟賁爭,童子不勝。 非童子怯,力少之故也。 狼眾食人,人眾食狼。 敵力角氣,能以小勝大者希;爭強量功,能以寡勝眾者鮮。 天道人物,不能以小勝大者,少不能服多。 以一刃之金,一炭之火,厭除凶咎,卻歲之殃,如何也!卷二十四譏日篇 第七十 世俗既信歲時,而又信日。 舉事若病死災患,大則謂之犯觸歲月,小則謂之不避日禁。 歲月之傳既用,日禁之書亦行。 世俗之人,委心信之;辯論之士,亦不能定。 是以世人舉事,不考於心而合於日,不參於義而致於時。 時日之書,眾多非一,略舉較著,明其是非,使信天時之人,將一疑而倍之。 夫禍福隨盛衰而至,代謝而然。 舉事曰凶,人畏凶有效;曰吉,人冀吉有驗。 禍福自至,則述前之吉凶,以相戒懼此日禁所以累世不疑,惑者所以連年不悟也。 《葬歷》曰:「葬避九空、地臽,及日之剛柔,月之奇耦。 」日吉無害,剛柔相得,奇耦相應,乃為吉良。 不合此歷,轉為凶惡。 ”夫葬,藏棺也;斂,藏屍也。 初死藏屍於棺,少久藏棺於墓。 墓與棺何別?斂與葬何異?斂於棺不避凶,葬於墓獨求吉。 如以墓為重,夫墓,土也,棺,木也,五行之性,木土鈞也。 治木以贏屍,穿土以埋棺,治與穿同事,屍與棺一實也。 如以穿土賊地之體,鑿溝耕園,亦宜擇日。 世人能異其事,吾將聽其禁;不能異其事,吾不從其諱。 日之不害,又求日之剛柔;剛柔既合,又索月之奇耦。 夫日之剛柔,月之奇耦,合於《葬歷》,驗之於吉,無不相得。 何以明之?春秋之時,天子、諸侯、卿、大夫死以千百數,案其葬日,未必合於歷。 又曰:「雨不克葬,庚寅日中乃葬。 」假令魯小君以剛日死,至葬日己丑,剛柔等矣。 剛柔合,善日也。 不克葬者,避雨也。 如善日,不當以雨之故,廢而不用也。 何則?雨不便事耳,不用剛柔,重凶不吉,欲便事而犯凶,非魯人之意,臣子重慎之義也。 今廢剛柔,待庚寅日中,以為吉也。 《禮》:「天子七月而葬,諸侯五月,卿、大夫、士三月。 」假令天子正月崩,七月葬;二月崩,八月葬。 諸侯、卿、大夫、士皆然。 如驗之《葬歷》,則天子、諸侯葬月常奇常耦也。 衰世好信禁,不肖君好求福。 春秋之時,可謂衰矣!隱、哀之間,不肖甚矣。 然而葬埋之日,不見所諱,無忌之故也。 周文之世,法度備具,孔子意密,《春秋》義纖,如廢吉得凶,妄舉觸禍,宜有微文小義,貶譏之辭。 今不見其義,無《葬歷》法也。 祭祀之歷,亦有吉凶。 假令血忌、月殺之日固凶,以殺牲設祭,必有患禍。 夫祭者,供食鬼也;鬼者,死人之精也。 若非死人之精,人未嘗見鬼之飲食也。 推生事死,推人事鬼,見生人有飲食,死為鬼當能復飲食,感物思親,故祭祀也。 及他神百鬼之祠,雖非死人,其事之禮,亦與死人同。 蓋以不見其形,但以生人之禮準況之也。 生人飲食無日,鬼神何故有日?如鬼神審有知,與人無異,則祭不宜擇日。 如無知也,不能飲食,雖擇日避忌,其何補益?實者,百祀無鬼,死人無知。 百祀報功,示不忘德。 死如事生,示不背亡。 祭之無福,不祭無禍。 祭與不祭,尚無禍福,況日之吉凶,何能損益?如以殺牲見血,避血忌、月殺,則生人食六畜亦宜闢之。 海內屠肆,六畜死者,日數千頭,不擇吉凶,早死者,未必屠工也。 天下死罪,冬月斷囚亦數千人,其刑於市,不擇吉日,受禍者,未必獄吏也。 肉盡殺牲,獄具斷囚。 囚斷牲殺,創血之實,何以異於祭祀之牲?獨為祭祀設歷,不為屠工、獄吏立見,世俗用意不實類也。 祭非其鬼,又信非其諱,持二非往求一福,不能得也。 第11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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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
第1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