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高皇帝以秦始皇崩之歲,為泗上亭長,送徒至驪山。 徒多道亡,因縱所將徒,遂行不還。 被酒,夜經澤中,令一人居前,前者還報曰:「前有大蛇當道,願還。 」高祖醉,曰:「壯士行何畏!」乃前,拔劍擊斬蛇,蛇遂分兩,徑開。 行數里,醉因臥。 高祖後人至蛇所,有一老嫗夜哭之人曰:「嫗何為哭?」嫗曰:「人殺吾子。 」人曰:「嫗子為何見殺?」嫗曰:「吾子白帝子,化為蛇當徑。 今者赤帝子斬之,故哭。 」人以嫗為妖言,因欲笞之。 嫗因忽不見。 何謂也?曰:是高祖初起威勝之祥也。 何以明之?以嫗忽然不見也。 不見,非人,非人則鬼妖矣。 夫以嫗非人,則知所斬之蛇非蛇也。 雲白帝子,何故為蛇夜而當道?謂蛇白帝子,高祖赤帝子;白帝子為蛇,赤帝子為人。 五帝皆天之神也,子或為蛇,或為人。 人與蛇異物,而其為帝同神,非天道也。 且蛇為白帝子,則嫗為白帝後乎?帝者之後,前後宜備,帝者之子,官屬宜盛。 今一蛇死於徑,一嫗哭於道。 雲白帝子,非實,明矣。 夫非實則象,象則妖也,妖則所見之物皆非物也,非物則氣也。 高祖所殺之蛇非蛇也。 則夫鄭厲公將入鄭之時,邑中之蛇與邑外之蛇鬥者,非蛇也,厲公將入鄭,妖氣象蛇而鬥也。 鄭國鬥蛇非蛇,則知夏庭二龍為龍象,為龍象,則知鄭子產之時龍戰非龍也。 天道難知,使非,妖也;使是,亦妖也。 留侯張良椎秦始皇,誤中副車。 始皇大怒,索求張良。 張良變姓名,亡匿下邳,常閒從容步游下邳〔汜〕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墮其履〔汜〕下,顧謂張良:「孺子下取履。 」良愕然,欲毆之,以其老,為強忍下取履,因跪進履。 父以足受履,笑去。 良大驚。 父去裡所,復還,曰:「孺子可教矣。 後五日平明,與我期此。 」良怪之,因跪曰:「諾!」五日平明,良往。 父已先在,怒曰:「與老人期,後,何也?去!後五日早會。 」五日鷄鳴復往。 父又已先在,復怒曰:「後,何也!去,後五日復早來。 」五日,良夜未半往。 有頃,父來,喜曰:「當如是矣。 」出一篇書,曰:「讀是則為帝者師。 後十三年,子見我濟北,谷成山下黃石即我也。 」遂去,無他言,弗復見。 旦日視其書,乃《太公兵法》也。 良因異之,習讀之。 是何謂也? 曰:是高祖將起,張良為輔之祥也。 良居下邳任俠,十年陳涉等起,沛公略地下邳,良從,遂為師將,封為留侯。 後十三年,〔從〕高祖過濟北界,得谷成山下黃石,取而葆祠之。 及留侯死,並葬黃石。 蓋吉凶之象神矣,天地之化巧矣,使老父象黃石,黃石象老父,何其神邪? 問曰:「黃石審老父,老父審黃石耶?」曰:石不能為老父,老父不能為黃石。 妖祥之氣見,故驗也。 何以明之?晉平公之時,石言魏榆。 平公問於師曠曰:「石何故言?」對曰:「石不能言,或憑依也。 不然,民聽偏也。 」夫石不能人言,則亦不能人形矣。 石言,與始皇時石墜〔東〕郡,民刻之,無異也。 刻為文,言為辭。 辭之與文,一實也。 民刻文,氣發言。 民之與氣,一性也。 夫石不能自刻,則亦不能言。 不能言,則亦不能為人矣。 《太公兵法》,氣象之也。 何以知非實也?以老父非人,知書亦非太公之書也。 氣象生人之形,則亦能象太公之書。 問曰:氣無刀筆,何以為文?曰:魯惠公夫人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掌,曰「為魯夫人」。 晉唐叔虞文在其手曰「虞」。 魯成季友文在其手曰「友」。 三文之書,性自然;老父之書,氣自成也。 性自然,氣自成,與夫童謡口自言,無以異也。 當童之謡也,不知所受,口自言之。 口自言,文自成,或為之也。 推此以省太公釣得巨魚,刳魚得書,雲「呂尚封齊」,及武王得白魚,喉下文曰「以予發」,蓋不虛矣。 因此複原《河圖》、《洛書》言光衰存亡、帝王際會,審有其文矣,皆妖祥之氣,吉凶之瑞也。 訂鬼篇 第六十五 凡天地之間有鬼,非人死精神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 致之何由?由於疾病。 人病則憂懼,憂懼見鬼出。 凡人不病則不畏懼。 故得病寢衽,畏懼鬼至;畏懼則存想,存想則目虛見。 何以效之?傳曰:「伯樂學相馬,顧玩所見,無非馬者。 宋之庖丁學解牛,三年不見生牛,所見皆死牛也。 」二者用精至矣。 思念存想,自見異物也。 人病見鬼,猶伯樂之見馬,庖丁之見牛也。 伯樂、庖丁所見非馬與牛,則亦知夫病者所見非鬼也。 病者困劇身體痛,則謂鬼持棰杖毆擊之,若見鬼把椎鎖繩纆立守其旁,病痛恐懼,妄見之也。 初疾畏驚,見鬼之來;疾困恐死,見鬼之怒;身自疾痛,見鬼之擊,皆存想虛致,未必有其實也。 夫精念存想,或泄於目,或泄於口,或泄於耳。 泄於目,目見其形;泄於耳,耳聞其聲;泄於口,口言其事。 晝日則鬼見,暮臥則夢聞。 獨臥空室之中,若有所畏懼,則夢見夫人據案其身哭矣。 覺見臥聞,俱用精神;畏懼存想,同一實也。 一曰:人之見鬼,目光與臥亂也。 人之晝也,氣倦精盡,夜則欲臥,臥而目光反,反而精神見人物之象矣。 人病亦氣倦精盡,目雖不臥,光已亂於臥也,故亦見人物象。 病者之見也,若臥若否,與夢相似。 當其見也,其人能自知覺與夢,故其見物不能知其鬼與人,精盡氣倦之效也。 何以驗之?以狂者見鬼也。 狂痴獨語,不與善人相得者,病困精亂也。 夫病且死之時,亦與狂等。 臥、病及狂,三者皆精衰倦,目光反照,故皆獨見人物之象焉。 第10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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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
第10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