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東周,欲行道也。 公山、佛肸俱畔者,行道於公山,求食於佛肸,孔子之言無定趨也。 言無定趨,則行無常務矣。 周流不用,豈獨有以乎?陽貨欲見之,不見;呼之仕,不仕,何其清也?公山、佛肸召之慾往,何其濁也?公山不擾與陽虎俱畔,執季桓子,二人同惡,呼召禮等。 獨對公山,不見陽虎,豈公山尚可,陽虎不可乎?子路難公山之〔召〕,孔子宜解以尚及佛肸未甚惡之狀也。 卷十非韓篇 第二十九 韓子之術,明法尚功。 賢無益於國不加賞;不肖無害於治不施罰。 責功重賞,任刑用誅。 故其論儒也,謂之不耕而食,比之於一蠹;論有益與無益也,比之於鹿馬。 馬之似鹿者千金,天下有千金之馬,無千金之鹿,鹿無益,馬有用也。 儒者猶鹿,有用之吏猶馬也。 夫韓子知以鹿馬喻,不知以冠履譬。 使韓子不冠,徒履而朝,吾將聽其言也。 加冠於首而立於朝,受無益之服,增無益之〔行〕,言與服相違,行與術相反,吾是以非其言而不用其法也。 煩勞人體,無益於人身,莫過跪拜。 使韓子逢人不拜,見君父不謁,未必有賊於身體也。 然須拜謁以尊親者,禮義至重,不可失也。 故禮義在身,身未必肥;而禮義去身,身未必瘠而化衰。 以謂有益,禮義不如飲食。 使韓子賜食君父之前,不拜而用,肯為之乎?夫拜謁,禮義之效,非益身之實也,然而韓子終不失者,不廢禮義以苟益也。 夫儒生,禮義也;耕戰,飲食也。 貴耕戰而賤儒生,是棄禮義求飲食也。 使禮義廢,綱紀敗,上下亂而陰陽繆,水旱失時,五穀不登,萬民饑死,農不得耕,士不得戰也。 子貢去告朔之餼羊,孔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子貢惡費羊,孔子重廢禮也。 故以舊防為無益而去之,必有水災;以舊禮為無補而去之,必有亂患。 儒者之在世,禮義之舊防也,有之無益,無之有損。 庠序之設,自古有之。 重本尊始,故立官置吏。 官不可廢,道不可棄。 儒生,道官之吏也,以為無益而廢之,是棄道也。 夫道無成效於人,成效者須道而成。 然足蹈路而行,所蹈之路,須不蹈者。 身須手足而動,待不動者。 故事或無益,而益者須之;無效,而效者待之。 儒生,耕戰所須待也,棄而不存,如何也? 韓子非儒,謂之無益有損,蓋謂俗儒無行操,舉措不重禮,以儒名而俗行,以實學而偽說,貪官尊榮,故不足貴。 夫志潔行顯,不徇爵祿,去卿相之位若脫躧者,居位治職,功雖不立,此禮義為業者也。 國之所以存者,禮義也。 民無禮義,傾國危主。 今儒者之操,重禮愛義,率無禮義士,激無義之人。 人民為善,愛其主上,此亦有益也。 聞伯夷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聞柳下惠風者,薄夫敦,鄙夫寬。 此上化也,非人所見。 段干木闔門不出,魏文敬之,表式其閭,秦軍聞之,卒不攻魏。 使魏無干木,秦兵入境,境土危亡。 秦,強國也,兵無不勝,兵加於魏,魏國必破,三軍兵頓,流血千里。 今魏文式闔門之士,卻強秦之兵,全魏國之境,濟三軍之眾,功莫大焉,賞莫先焉。 齊有高節之士,曰狂譎、華士,二人昆弟也,義不降志,不仕非其主。 太公封於齊,以此二子解沮齊眾,開不為上用之路,同時誅之。 韓子善之,以為二子無益而有損也。 夫狂譎、華士,段干木之類也,太公誅之,無所卻到;魏文侯式之,卻強秦而全魏。 功孰大者?使韓子善干木闔門高節,魏文式之,是也;狂譎、華士之操,干木之節也,善太公誅之,非也。 使韓子非干木之行,下魏文之式,則干木以此行而有益,魏文用式之道為有功;是韓子不賞功尊有益也。 論者或曰:「魏文式段干木之閭,秦兵為之不至,非法度之功;一功特然,不可常行,雖全國有益,非所貴也。 」夫法度之功者,謂何等也?養三軍之士,明賞罰之命,嚴刑峻法,富國強兵,此法度也。 案秦之強,肯為此乎?六國之亡,皆滅於秦兵。 六國之兵非不鋭,士眾之力非不勁也,然而不勝,至於破亡者,強弱不敵,眾寡不同,雖明法度,其何益哉?使童子變孟賁之意,孟賁怒之,童子操刃與孟賁戰,童子必不勝,力不如也。 孟賁怒,而童子修禮盡敬,孟賁不忍犯也。 秦之與魏,孟賁之與童子也。 魏有法度,秦必不畏,猶童子操刃,孟賁不避也。 其尊士式賢者之閭,非徒童子修禮盡敬也。 夫力少則修德,兵強則奮威。 秦以兵強,威無不勝,卻軍還眾,不犯魏境者,賢干木之操,高魏文之禮也。 夫敬賢,弱國之法度,力少之強助也。 謂之非法度之功,如何? 高皇帝議欲廢太子,呂后患之,即召張子房而取策。 子房教以敬迎四皓而厚禮之,高祖見之,心消意沮,太子遂安。 使韓子為呂后議,進不過強諫,退不過勁力。 以此自安,取誅之道也,豈徒易哉?夫太子敬厚四皓以消高帝之議,猶魏文式段干木之閭,卻強秦之兵也。 第4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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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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