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其間名小異而實不異者,道書稱,即卷之別名也,元人《說郛》用之。 蒯通《雋永》稱首,則章之別名也,梁人《文選》用之。 此則標新著異,名實故無傷也。 唐、宋以來,捲軸之書,又變而為紙冊;則成書之易,較之古人,蓋不啻倍蓰已也。 古人所謂簡帙繁重,不可合為一篇者,(分上中下之類。 )今則再倍其書,而不難載之同冊矣。 故自唐以前,分卷甚短。 六朝及唐人文集,所為十捲,今人不過三四卷也。 自宋以來,分卷遂長。 以古人卷從捲軸,勢自不能過長;後人紙冊為書,不過存卷之名,則隨其意之所至,不難鉅冊以載也。 以紙冊而存縑素為卷之名,亦猶漢人以縑素而存竹簡為篇之名,理本同也。 然篇既用以計文之起訖矣,是終古不可改易,雖謂不從竹簡起義可也。 卷則限於軸之長短,而並無一定起訖之例。 今既不用縑素而用紙冊,自當量紙冊之能勝而為之界。 其好古而標卷為名,從質而標冊為名,自無不可;不當又取卷數與冊本,故作參差,使人因卷尋篇,又復使人挾冊求卷,徒滋擾也。 夫文之繁省起訖,不可執定;而方策之重,今又不行;(古人寂寥短篇,亦可自為一書,孤行於世。 蓋方策體重,不如後世片紙,難為一書也。 )則篇自不能孤立,必依卷以連編,勢也。 卷非一定而不可易,既欲包篇以合之,又欲破冊而分之,使人多一檢索於離合之外,又無關於義例焉,不亦擾擾多事乎?故著書但當論篇,不當計卷。 (卷不關於文之本數,篇則因文計數者也。 故以篇為計,自不憂其有闕卷,以卷為計,不能保其無闕篇也。 )必欲計卷,聽其量冊短長,而為銓配可也。 不計所載之冊,而銖銖分卷,以為題簽著錄之美觀,皆是泥古而忘實者也。 《崇文》、《宋志》,間有著冊而不詳卷者。 明代《文淵閣目》,則但計冊而無卷矣。 是雖著錄之闕典,然使卷冊苟無參差,何至有此弊也。 (古人已成之書,自不宜強改。 ) ○天喻 夫天渾然而無名者也。 三垣、七曜、二十八宿、一十二次、三百六十五度、黃道、赤道,歷家強名之以紀數爾。 古今以來,合之為文質損益,分之為學業事功,文章性命。 當其始也,但有見於當然,而為乎其所不得不為,渾然無定名也。 其分條別類,而名文名質,名為學業事功,文章性命,而不可合併者,皆因偏救弊,有所舉而詔示於人,不得已而強為之名,定趨向爾。 後人不察其故而徇於其名,以謂是可自命其流品,而紛紛有入主出奴之勢焉。 漢學宋學之交譏,訓詁辭章之互詆,德性學問之紛爭,是皆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也。 學業將以經世也,如治歷者,盡人功以求合於天行而已矣,初不自為意必也。 其前人所略而後人詳之,前人所無而後人創之,前人所習而後人更之,譬若《月令》中星不可同於《堯典》,太初曆法不可同於《月令》,要於適當其宜而可矣。 周公承文、武之後,而身為塚宰,故製作禮樂,為一代成憲。 孔子生於衰世,有德無位,故述而不作,以明先王之大道。 孟子當處士橫議之時,故力距楊、墨,以尊孔子之傳述。 韓子當佛老熾盛之時,故推明聖道,以正天下之學術。 程、朱當末學忘本之會,故辨明性理,以輓流俗之人心。 其事與功,皆不相襲,而皆以言乎經世也。 故學業者,所以闢風氣也。 風氣未開,學業有以開之。 風氣既弊,學業有以輓之。 人心風俗,不能歷久而無弊,猶羲和、保章之法,不能歷久而不差也。 因其弊而施補救,猶歷家之因其差而議更改也。 曆法之差,非過則不及。 風氣之弊,非偏重則偏輕也。 重輕過不及之偏,非因其極而反之,不能得中正之宜也。 好名之士,方且趨風氣而為學業,是以火救火,而水救水也。 天定勝人,人定亦能勝天。 二十八宿,十二次舍,以環天度數,盡春秋中國都邑。 夫中國在大地中,東南之一隅耳。 而周天之星度,屬之占驗,未嘗不應,此殆不可以理推測,蓋人定之勝於天也。 且如子平之推人生年月日時,皆以六十甲子,分配五行生剋。 夫年月與時,並不以甲子為紀,古人未嘗有是言也。 而後人既定其法,則亦推衍休咎而無不應,豈非人定之勝天乎?《易》曰「先天而天弗違」,蓋以此也。 學問亦有人定勝天之理。 理分無極太極,數分先天后天,圖有《河圖》、《洛書》,性分義理氣質,聖人之意,後賢以意測之,遂若聖人不妨如是解也。 率由其說,亦可以希聖,亦可以希天。 豈非人定之勝天乎?尊信太過,以謂真得聖人之意固非,即辨駁太過,以為諸儒詬詈,亦豈有當哉? ○師說 韓退之曰:「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者也。 」又曰:「師不必賢於弟子,弟子不必不如師。 」「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 」又曰:「巫醫百工之人,不恥相師。 」而因怪當時之人,以相師為恥,而曾巫醫百工之不如。 韓氏蓋為當時之敝俗而言之也,未及師之究竟也。 《記》曰:「民生有三,事之如一,君、親、師也。 」此為傳道言之也。 授業解惑,則有差等矣。 業有精粗,惑亦有大小,授且解者之為師,固然矣;然與傳道有間矣。 巫醫百工之相師,亦不可以概視也。 蓋有可易之師,與不可易之師,其相去也,不可同日語矣。 知師之說者,其知天乎?蓋人皆聽命於天者也,天無聲臭,而俾君治之。 人皆天所生也,天不物物而生,而親則生之。 人皆學於天者也,天不諄諄而誨,而師則教之。 然則君子而思事天也,亦在謹事三者而已矣。 第3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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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通義》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