頌曰:秦穆夫人,晉惠之姊。 秦執晉君,夫人流涕,痛不能救,乃將赴死,穆公義之,遂釋其弟。 楚莊樊姬 樊姬,楚莊王之夫人也。 莊王即位,好狩獵。 樊姬諫不止,乃不食禽獸之肉,王改過,勤於政事。 王嘗聽朝罷晏,姬下殿迎曰:「何罷晏也,得無饑倦乎?」王曰:「與賢者語,不知饑倦也。 」姬曰:「王之所謂賢者何也?」曰:「虞丘子也。 」姬掩口而笑,王曰: 「姬之所笑何也?」曰:「虞丘子賢則賢矣,未忠也。 」王曰:「何謂也?」對曰:「妾執巾櫛十一年,遣人之鄭衛,求美人進于王。 今賢于妾者二人,同列者七人。 妾豈不欲擅王之愛寵哉!妾聞『堂上兼女,所以觀人能也。 』妾不能以私蔽公,欲王多見知人能也。 今虞丘子相楚十餘年,所薦非子弟,則族昆弟,未聞進賢退不肖,是蔽君而塞賢路。 知賢不進,是不忠;不知其賢,是不智也。 妾之所笑,不亦可乎!」王悅。 明日,王以姬言告虞丘子,丘子避席,不知所對。 於是避舍,使人迎孫叔敖而進之,王以為令尹。 治楚三年,而莊王以霸。 楚史書曰:「莊王之霸,樊姬之力也。 」詩曰:「大夫夙退,無使君勞。 」其君者,謂女君也。 又曰:「溫恭朝夕,執事有恪。 」此之謂也。 頌曰:樊姬謙讓,靡有嫉妒,薦進美人,與己同處,非刺虞丘,蔽賢之路,楚莊用焉,功業遂伯。 周南之妻 周南之妻者,周南大夫之妻也。 大夫受命,平治水土。 過時不來,妻恐其懈于王事,蓋與其鄰人陳素所與大夫言:「國家多難,惟勉強之,無有譴怒,遺父母憂。 昔舜耕于歷山,漁于雷澤,陶于河濱。 非舜之事,而舜為之者,為養父母也。 家貧親老,不擇官而仕。 親操井臼,不擇妻而娶。 故父母在,當與時小同,無虧大義,不罹患害而已。 夫鳳凰不離于蔚羅,麒麟不入于陷■,蛟龍不及于枯澤。 鳥獸之智,猶知避害,而況於人乎!生於亂世,不得道理,而迫于暴虐,不得行義,然而仕者,為父母在故也。 乃作詩曰:『魴魚赬尾,王室如毀,雖則如毀,父母孔邇。 』蓋不得已也。 」君子以是知周南之妻而能匡夫也。 頌曰:周大夫妻,夫出治土,維戒無怠,勉為父母,凡事遠周,之在,作詩魴魚,以敕君子。 宋鮑女宗 女宗者,宋鮑蘇之妻也。 養姑甚謹。 鮑蘇仕衛三年,而娶外妻,女宗養姑愈敬。 因往來者請問其夫,賂遺外妻甚厚。 女宗姒謂曰:「可以去矣。 」女宗曰:「何故?」姒曰:「夫人既有所好,子何留乎?」女宗曰:“婦人一醮不改,夫死不嫁,執麻枲,治絲●,織紝組紃,以供衣服,以事夫室,澈漠酒醴,羞饋食以事舅姑。 以專一為貞,以善從為順。 貞順,婦人之至行也。 豈以專夫室之愛為善哉!若其以淫意為心,而扼夫室之好,吾未知其善也。 夫禮,天子十二,諸侯九,卿大夫三,士二。 今吾夫誠士也。 有二,不亦宜乎!且婦人有七見去。 夫無一去義。 七去之道,妒正為首。 淫僻竊盜,長舌驕侮,無子惡病,皆在其後。 吾姒不教吾以居室之禮,而反欲使吾為見棄之行,將安所用此!”遂不聽,事姑愈謹。 宋公聞之,表其閭,號曰女宗。 君子謂女宗謙而知禮。 詩云:「令儀令色,小心翼翼,故訓是式,威儀是力。 」此之謂也。 頌曰:宋鮑女宗,好禮知理。 夫有外妻,不為變己。 稱引婦道,不聽其姒。 宋公賢之,表其閭裡。 晉趙衰妻 晉趙衰妻者,晉文公之女也。 號趙姬。 初文公為公子時,與趙衰奔狄。 狄人入其二女叔隗季隗于公子,公以叔隗妻趙衰,生盾。 及反國,文公以其女趙姬妻趙衰。 生原、同、屏、括、樓、嬰。 趙姬請迎盾與其母而納之,趙衰辭而不敢。 姬曰:「不可。 夫得寵而忘舊,舍義。 好新而嫚故,無恩。 與人勤於隘厄,富貴而不顧,無禮。 君棄此三者,何以使人!雖妾亦無以侍執巾櫛。 詩不云:『乎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德音莫違,及爾同死。 』與人同寒苦,雖有小過,猶與之同死而不去,況于安新忘舊乎!又曰:『燕爾新婚,不我屑以。 』蓋傷之也。 君其逆之,無以新廢舊。 」趙衰許諾,乃逆叔隗與盾來。 姬以盾為賢,請立為嫡子,使三子下之。 以叔隗為內婦,姬親下之。 及盾為正卿,思趙姬之讓恩,請以姬之中子屏、括為公族大夫。 曰:「君,姬氏之愛子也。 微君姬氏,則臣狄人也,何以至此!」成公許之。 屏、括遂以其族為公族大夫。 君子謂趙姬恭而有讓。 詩曰:「溫溫恭人,維德之基。 」趙姬之謂也。 頌曰:趙衰姬氏,制行分明,身雖尊貴,不妒偏房,躬事叔隗,子盾為嗣,君子美之,厥行孔備。 陶荅子妻 陶大夫荅子之妻也。 荅子治陶三年,名譽不興,家富三倍。 其妻數諫不用。 居五年,從車百乘歸休。 宗人擊牛而賀之,其妻獨抱兒而泣。 姑怒曰:「何其不祥也!」婦曰:「夫子能薄而官大,是謂嬰害。 無功而家昌,是謂積殃。 昔楚令尹子文之治國也,家貧國富,君敬民戴,故福結于子孫,名垂于後世。 今夫子不然。 貪富務大,不顧後害。 妾聞南山有玄豹,霧雨七日而不下食者,何也?欲以澤其毛而成文章也。 故藏而遠害。 犬彘不擇食以肥其身,坐而須死耳。 今夫子治陶,家富國貧,君不敬,民不戴,敗亡之征見矣。 願與少子俱脫。 」 姑怒,遂棄之。 處期年,荅子之家果以盜誅。 唯其母老以免,婦乃與少子歸養姑,終卒天年。 君子謂荅子妻能以義易利,雖違禮求去,終以全身復禮,可謂遠識矣。 詩曰:「百爾所思,不如我所之。 」此之謂也。 第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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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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