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能詩薛能者,晚唐詩人,格調不能高,而妄自尊大。 其《海棠詩序》云:「蜀海堂有聞,而詩無聞,杜子美于斯,興象不出,沒而有懷。 天之厚余,謹不敢讓,風雅盡在蜀矣,吾其庶幾。 」然其語不過曰:「青苔浮落處,暮柳閒開時。 帶醉遊人插,連陰彼叟移。 晨前清露濕,晏後惡風吹。 香少傳何許, 妍多畫半遺」而已。 又有《荔枝詩序》曰:「杜工部老居西蜀,不賦是詩, 豈有意而不及歟?白尚書曾有是作,興旨卑泥,與無詩同。 予遂為之題,不愧不負,將來作者,以其荔枝首唱,愚其庶幾。 」然其語不過曰:「顆如松子色如櫻,未識蹉跎欲半生。 歲杪監州曾見樹,時新入座久聞名」而已。 又有《折楊柳》十首,敘曰:「此曲盛傳,為詞者甚眾,文人才子,各衒其能, 莫不條似舞腰,葉如眉翠,出口皆然,頗為陳熟。 能專于詩律,不愛隨人, 搜難抉新,誓脫常態,雖欲勿伐,知音者其舍諸?」然其詞不過曰:「華清高樹出離宮,南陌柔條帶暖風。 誰見輕陰是良夜,瀑泉聲畔月明中。 」「洛橋晴影覆江船,羌笛秋聲濕塞煙。 閒想習池公宴罷,水蒲風絮夕陽天」而已。 別有《柳枝詞》五首,最後一章曰,“劉、白蘇台總近時,當初章句是誰推。 纖腰舞盡春楊柳,未有儂家一首詩。 ”自註云:「劉、白二尚書,繼為蘇州刺史,皆賦《楊柳枝詞》,世多傳唱,雖有才語,但文字太僻,官商不高耳。 」能之大言如此,但稍推杜陵,視劉、白以下蔑如也。 今讀其詩,正堪一笑。 劉之詞曰:「城外春風吹酒旗,行人揮袂日西時。 長安陌上無窮樹,唯有垂楊管別離。 」白之詞云:「紅板江橋清酒旗,館娃宮暖日斜時。 可憐雨歇東風定,萬樹幹條各自垂。 」其風流氣概,豈能所可髣髴哉! 漢晉太常漢自武帝以後,丞相無爵者乃封侯,其次雖御史大夫,亦不以爵封為閒。 唯太常一卿,必以見侯居之,而職典宗廟園陵,動輒得咎,由元狩以降,以罪廢斥者二十人。 意武帝陰欲損侯國,故使居是官以困之爾。 表中所載:酇侯蕭壽成,坐犧牲瘦;蓼侯孔臧,坐衣冠道橋壞;鄲侯周仲居,坐不收赤側錢;繩侯周平,坐不繕園屋;睢陵侯張昌,坐乏詞;陽平侯杜相,坐擅役鄭舞人;廣阿侯任越人,坐廟酒酸;江鄒侯靳石,坐高官道橋苦惡;戚侯李信成,坐縱丞相侵神道;俞侯欒責,坐雍犧牲不如令;山陽侯張當居,坐擇博士弟子不以實;成安侯韓延年,坐留外國文書;新峙侯趙弟,坐鞫獄不實; 牧丘侯石德,坐廟牲瘦;當涂侯魏不害,坐孝文廟風發瓦;轑陽侯江德,坐廟郎夜飲失火;蒲侯蘇昌,坐泄官書;戈陽侯任宮,坐人盜茂陵園物;建平侯杜緩,坐盜賊多。 自酇侯至牧丘十四侯,皆奪國,武帝時也。 自當涂至建平五侯,但免官,昭、宣時也。 下及晉世,此風猶存,惠帝元康四年,大風, 廟闕屋瓦有數枚傾落,免太常荀寓。 五年,大風,蘭台主者求索阿棟之間, 得瓦小邪十五處,遂禁止太常,復興刑獄。 陵上荊一枝圍七寸二分者被斫, 司徒、太常奔走道路,太常禁止不解,蓋循習漢事雲。 容齋隨筆 第卷 八 (十五則) 諸葛公諸葛孔明千載人,其用兵行師,皆本於仁義節制,自三代以降,未之有也。 蓋其操心制行,一出於誠,生於亂世,躬耕隴畝,使無徐庶之一言,玄德之三顧,則苟全性命,不求聞達必矣。 其始見玄德,論曹操不可與爭鋒, 孫氏可與為援而不可圖,唯荊、益可以取,言如蓍龜,終身不易。 二十餘年之間,君信之,士大夫仰之,夷夏服之,敵人畏之。 上有以取信于主,故玄德臨終,至雲「嗣子不才,君可自取」;後主雖庸懦無立,亦舉國聽之而不疑。 下有以見信於人,故廢廖立而立垂位,廢李嚴而嚴致死。 後主左右奸闢側佞,充塞于中,而無一人有心害疾者。 魏盡據中州,乘操、丕積威之後, 猛士如林,不敢西向發一矢以臨蜀,而公六出征之,使魏畏蜀如虎。 司馬懿案行其營壘處所,歎為天下奇才。 錘會伐蜀,使人至漢川祭其廟,禁軍士不得近墓樵採,是豈智力策慮所能致哉?魏延每隨公出,輒欲請兵萬人,與公異道會于潼關,公制而不許,又欲請兵五千,循秦嶺而東,直取長安,以為一舉而咸陽以西可定。 史臣謂公以為危計不用,是不然。 公真所謂義兵不用詐謀奇計,方以數十萬之眾,據正道而臨有罪,建旗鳴鼓,直指魏都,固將飛書告之,擇日合戰,豈復翳行竊步,事一旦之譎以規成陽哉!司馬懿年長於公四歲,懿存而公死,才五十四耳,天不祚漢,非人力也。 「霸氣西南歇, 雄圖曆數屯。 」杜詩盡之矣。 沐浴佩玉「石貽仲卒,有庶子六人,卜所以為後者,曰:『沐浴佩玉則兆。 』五人者皆沐浴佩玉。 石祁子曰:『孰有執親之喪而沐浴佩玉者乎?』不沐浴佩玉。 」此《檀弓》之文也,今之為文者不然,必曰「沐浴佩玉則兆,五人者如之,祁子獨不可,曰:『孰有執親之喪若此者乎?』」似亦足以盡其事, 然古意衰矣。 談叢失實後山陳無己著《談叢》六卷,高簡有筆力,然所載國朝事,失于不考究, 多爽其實,漫析數端於此。 其一云:「呂許公惡韓、富、范三公,欲廢之而不能,及西軍罷,盡用三公及宋莒公、夏英公于二府,皆其仇也。 呂既老,大事猶問,遂請出大臣行三邊,既建議,乃數出道者院宿,范公奉使陝西,宿此院,相見云云。 」 按呂公罷相,詔有同議大事之旨,公辭,乃慶歷三年三月,至九月致仕矣。 第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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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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