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後主梁武帝東坡書李後主去國之詞云:「『最是蒼皇辭廟日,教坊猶奏別離歌,揮淚對宮娥。 』以為後主失國,當慟哭于廟門之外,謝其民而後行,乃對宮娥聽樂,形于詞句。 」予觀梁武帝啟侯景之禍,塗炭江左,以致覆亡,乃曰: 「自我得之,自我失之,亦復何恨。 」其不知罪己亦甚矣!竇嬰救灌夫,其夫人諫止之,嬰曰:「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無所恨。 」梁武用此言而非也。 詩什《詩二雅》及《頌》前三卷題曰:「某詩之什。 」陸德明釋云:「歌詩之作,非止一人,篇數既多,故以十篇編為一卷,名之為什。 」今人以詩為篇什,或稱譽他人所作為佳什,非也。 易舉正唐蘇州司戶郭京有《周易舉正》三卷,云:「曾得王輔嗣、韓康伯手寫注定傳授真本,比校今世流行本及國學、鄉貢舉人等本,或將經入注,用注作經,小象中間以下句,反居其上,爻辭注內移,後義卻處于前,兼有脫遺,兩字顛倒謬誤者,並依走本舉正其訛,凡一百三節。 」今略取其明白者二十處載于此:《坤》初六:「履霜堅冰至。 象曰:履霜,陰始凝也,馴致其道, 至堅冰也。 」今本於象文「霜」字下誤增「堅冰」二字。 《屯》六三象曰: 「即鹿無虞何?以從禽也。 」今本脫「何」字。 《師》六五:「田有禽,利執之,無咎。 」元本「之」字行書向下引腳,稍類「言」字,轉寫相仍,故誤作「言」,觀注義亦全不作言字釋也。 《比》九五象曰:「失前禽,舍逆取順也。 」今本誤倒其句。 《賁》:「亨,不利有攸往。 」今本「不」字誤作「小」字。 「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 」註云:「剛柔交錯而成文焉,天之文也。 」今本脫「剛柔交錯」一句。 《坎》卦「習坎」上脫「坎」字。 《姤》:「九四,包失魚。 」註:「二有其魚,故失之也。 」 今本誤作「無魚」。 《蹇》:「九三,往蹇來正。 」今本作「來反」。 《困》初六象曰:「入于幽谷,不明也。 」今本「谷」字下多「幽」字。 《鼎》彖: 「聖人亨以享上帝,以養聖賢。 」註云:「聖人用之,上以享上帝而下以養聖賢。 」今本正文多「而大亨」三字,故注文亦誤增「大亨」二字。 《震》象曰:「不喪匕鬯,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今本脫「不喪匕鬯」 一句。 《漸》象曰:「君子以居賢德,善風俗。 」註云:「賢德以止哭則居, 風俗以止巽乃善。 」今本正文脫「風」字。 《豐》九四象:「遇其夷主,吉, 志行也。 」今文脫「志」字。 《中罕》彖:「豚魚吉,信及也。 」今本「及」 字下多「豚魚」二字。 《小過》彖:「柔得中,是以可小事也。 」今本脫「可」 字,而「事」字下誤增「吉」字。 六五象曰:「密雲不雨,已止也。 」註: 「陽已止下故也。 」今本正文作「已上」,故注亦誤作「陽已上故止也。 」 《既濟》彖曰:「《既濟》,亨小,小者亨也。 」今本脫一「小」字。 《繫辭》:「二多譽,四多懼。 」註云:「懼,近也。 」今本誤以「近也」字為正文,而注中又脫「懼」字。 《雜卦》:「蒙椎而著。 」今本「稚」誤作「雜」 字。 予頃于福州《道藏》中見此書而傳之,及在後省見晁公武所進《易解》, 多引用之,世罕有其書也。 其惟聖人乎《乾》卦:「其惟聖人乎。 」魏王肅本作「愚人」,後結句始作「聖人」, 見陸德明《釋文》。 易說卦《易說卦》荀爽《九家集解乾》「為木果」之下,更有四,曰:為龍, 為車,為衣,為言。 《坤》後有八,曰:為牝,為迷,為方,為囊,為裳, 為黃,為帛,為漿。 《震》後有三,曰:為王,為鵠,為鼓。 《巽》後有二, 曰:為楊,為鶴。 《坎》後有八,曰:為宮,為律,為可,為棟,為叢棘, 為狐,為蒺藜,為桎梏,《離》後有一,曰:為牝牛。 《艮》後有三,曰: 為鼻,為虎,為狐。 《兌》後有二,曰:為常,為輔頰。 註云:「常,西方神也。 」陸德明以其與王粥本不同,故載于《釋文》。 按《震》為龍與《乾》同,故虞翻、“干寶本作駹。 元二之災《後漢鄧騭傳》,「拜為大將軍,時遭元二之災,人士饑荒,死者相望, 盜賊群起,四夷侵畔。 」章懷註云:「元二即元元也,古書字當再讀者,即于上字之下為小二字。 言此字當兩度言之。 後人不曉,遂讀為元二,或同之陽九,或附之百六,良由不悟,致斯乖舛。 今岐州《石鼓銘》,凡重言者皆為二字,明驗也。 」漢碑有《楊孟文石門頌》云:「中遭元二,西夷虐殘。 」 《孔耽碑》云:「遭元二轗柯,人民相食。 」趙明誠《金石跋》云:「若讀為元元,不成文理,疑當時自有此語,《漢注》未必然也。 」按王充《論衡, 恢國篇》雲,「今上嗣位,元二之間,嘉德布流。 三年,零陵生芝草。 四年, 甘露降五縣。 五年,芝復生。 六年,黃龍見。 」蓋章帝時事。 考之本紀,所書建初三年以後諸瑞皆同,則知所謂元二者,謂建初元年、二年也。 既稱嘉德布流以致樣瑞,其為非災眚之語,益可決疑。 安帝永初元年、二年,先零滇羌寇叛,郡國地震、大水,鄧騭以二年十一月拜大將軍,則知所謂元二者, 謂永初元年、二年也。 凡漢碑重文不皆用小二字,豈有《范史》一部唯獨一處如此,予兄丞相作《隷釋》,論之甚詳。 予修國史日,撰《欽宗紀贊》, 用靖康元二之禍,實本於此。 第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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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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