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安石創行新法,軾上書論其不便,曰:「臣之所欲言者,三言而已。 願陛下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 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如木之有根,燈之有膏,魚之有水,農夫之有田,商賈之有財。 失之則亡,此理之必然也。 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眾而不安,剛果自用而不危者。 陛下亦知人心之不悅矣。 祖宗以來,治財用者不過三司。 今陛下不以財用付三司,無故又創製置三司條例一司,使六七少年,日夜講求于內,使者四十餘輩,分行營幹于外。 夫制置三司條例司,求利之名也;六七少年與使者四十餘輩,求利之器也。 造端宏大,民實驚疑,創法新奇,吏皆惶惑。 以萬乘之主而言利,以天子之宰而治財,論說百端,喧傳萬口,然而莫之顧者,徒曰:『我無其事,何恤於人言。 』操罔罟而入江湖,語人曰『我非漁也』,不如捐罔罟而人自信。 驅鷹犬而赴林藪,語人曰『我非獵也』,不如放鷹犬而獸自馴。 故臣以為欲消讒慝而召和氣,則莫若罷條例司。 今君臣宵旰,幾一年矣,而富國之功,茫如捕風,徒聞內帑出數百萬緡,祠部度五千餘人耳。 以此為術,其誰不能?而所行之事,道路皆知其難。 汴水濁流,自生民以來,不以種稻。 今欲陂而清之,萬頃之稻,必用千頃之陂,一歲一淤,三歲而滿矣。 陛下遂信其說,即使相視地形,所在鑿空,訪尋水利,妄庸輕剽,率意爭言。 官司雖知其疏,不敢便行抑退,追集老少,相視可否。 若非灼然難行,必須且為興役。 官吏苟且順從,真謂陛下有意興作,上靡帑廩,下奪農時。 是防一開,水失故道,雖食議者之肉,何補於民!臣不知朝廷何苦而為此哉?自古役人,必用鄉戶。 今者徒聞江、浙之間,數郡僱役,而欲措之天下。 單丁、女戶,蓋天民之窮者也,而陛下首欲役之。 富有四海,忍不加恤!自楊炎為兩稅,租調與庸既兼之矣,奈何復欲取庸?萬一後世不幸有聚斂之臣,庸錢不除,差役仍舊,推所從來,則必有任其咎者矣。 青苗放錢,自昔有禁。 今陛下始立成法,每歲常行。 雖雲不許抑配,而數世之後,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與?計願請之戶,必皆孤貧不濟之人,鞭撻已急,則繼之逃亡,不還,則均及鄰保,勢有必至。 異日天下恨之,國史記之曰「青苗錢自陛下始」,豈不惜哉!且常平之法,可謂至矣。 今欲變為青苗,壞彼成此,所喪逾多,虧官害民,雖悔何及!昔漢武帝以財力匱竭,用賈人桑羊之說,買賤賣貴,謂之均輸。 于時商賈不行,盜賊滋熾,幾至于亂。 孝昭既立,霍光順民所欲而予之,天下歸心,遂以無事。 不意今日此論復興。 立法之初,其費已厚,縱使薄有所獲,而征商之額,所損必多。 譬之有人為其主畜牧,以一牛易五羊,一牛之失,則隱而不言;五羊之獲,則指為勞績。 今壞常平而言青苗之功,虧商稅而取均輸之利,何以異此?臣竊以為過矣。 議者必謂:『民可與樂成,難與慮始。 』故陛下堅執不顧,期于必行。 此乃戰國貪功之人,行險僥倖之說,未及樂成,而怨已起矣。 臣之所願陛下結人心者,此也。 國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淺深,不在乎強與弱;曆數之所以長短者,在風俗之薄厚,不在乎富與貧。 人主知此,則知所輕重矣。 故臣願陛下務崇道德而厚風俗,不願陛下急於有功而貪富強。 愛惜風俗如護元氣。 聖人非不知深刻之法可以齊眾,勇悍之夫可以集事,忠厚近於迂闊,老成初若遲鈍,然終不肯以彼易此者,知其所得小而所喪大也。 仁祖持法至寬,用人有敘,專務掩覆過失,未嘗輕改舊章。 考其成功,則曰未至。 以言乎用兵,則十出而九敗;以言乎府庫,則僅足而無餘。 徒以德澤在人,風俗知義,故升遐之日,天下歸仁焉。 議者見其末年吏多因循,事不振舉,乃欲矯之以苛察,齊之以智能,招來親進勇鋭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 未享其利,澆風已成。 多開驟進之門,使有意外之得。 公卿侍從跬步可圖,俾常調之人,舉生非望,慾望風俗之厚,豈可得哉?近歲樸拙之人愈少,巧進之士益多。 惟陛下哀之救之,以簡易為法,以清淨為心,而民德歸厚。 臣之所願陛下厚風俗者,此也。 祖宗委任台諫,未嘗罪一言者。 縱有薄責,旋即超升,許以風聞,而無官長。 言及乘輿,則天子改容;事關廊廟,則宰相待罪。 台諫固未必皆賢,所言亦未必皆是。 然須養其鋭氣,而借之重權者,豈徒然哉?將以折奸臣之萌也。 今法令嚴密,朝廷清明,所謂奸臣,萬無此理。 然養貓以去鼠,不可以無鼠而養不捕之貓;畜狗以防盜,不可以無盜而畜不吠之狗。 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設此官之意,下為子孫萬世之防?臣聞長老之談,皆謂台諫所言,常隨天下公議。 公議所與,台諫亦與之;公議所擊,台諫亦擊之。 今者物論沸騰,怨ゥ交至,公議所在,亦知之矣。 臣恐自茲以往,習慣成風,盡為執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紀綱一廢,何事不生!臣之所願陛下存紀綱者,此也。 」 第45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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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第4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