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林五十五條·兵略 ○匈奴全兵 匈奴圍漢平城,群臣上言:「胡者全兵,請令強弩傅兩矢外鄉,徐行出圍。 」李奇注「全兵」云:「惟弓矛,無雜仗也。 」此說非是。 使胡有雜仗,則傅矢外鄉之策不得行歟?且奇何以知匈奴無雜仗也?匈奴特無弩耳。 全兵者,言匈奴自戰其地,不致死,不得與我行此危事也。 ○八陣圖 諸葛亮造八陣圖于魚復平沙之上,壘石為八行,相去二丈。 桓溫征譙縱,見之,曰:「此常山蛇勢也。 」文武皆莫識。 吾嘗過之,自山上俯視,百餘丈凡八行,為六十四,正圜,不見凹凸處,如日中蓋影。 予就視,皆卵石,漫漫不可辨,甚可怪也。 ◎志林五十五條·時事 ○唐村老人言 儋耳進士黎子云言:城北十五里許有唐村,莊民之老曰允從者,年七十餘,問子云言:「宰相何苦以青苗錢困我?于官有益乎?」子云言:「官患民貧富不均,富者逐什一益富,貧者取倍稱,至鬻田質口不能償,故為是法以均之。 」允從笑曰:「貧富之不齊,自古已然,雖天公不能齊也,子欲齊之乎?民之有貧富,由器用之有厚薄也。 子欲磨其厚,等其薄,厚者未動,而薄者先穴矣!」元符三年,子云過予言此。 負薪能談王道,正謂允從輩耶? ○記告訐事 元豐初,白馬縣民有被殺者,畏賊,不敢告,投匿名書於縣。 弓手甲得之而不識字,以示門子乙。 乙為讀之,甲以其言捕獲賊,而乙爭其功。 吏以為法禁匿名書,而賊以此發,不敢處之死,而投匿名者當流,為情輕法重,皆當奏。 蘇子容為開封尹,方廢滑州,白馬為畿邑,上殿論奏:「賊可減死,而投匿名者可免罪。 」上曰:「此情雖極輕,而告訐之風不可長。 」乃杖而撫之。 子容以為賊不幹己者告捕,而變主匿名,本不足深過,然先帝猶恐長告訐之風,此所謂忠厚之至。 然熙寧、元豐之間每立一法,如手實、禁鹽、牛皮之類,皆立重賞以勸告訐者,皆當時小人所為,非先帝本意。 時范祖禹在坐,曰:「當書之《實錄》。 」 ◎志林五十五條·官職 ○記講筵 秘書監侍講傅堯俞始召赴資善堂,對邇英閣。 堯俞致謝,上遣人宣召答曰:「卿以博學參預經筵,宜尊所聞,以輔不逮。 」堯俞講畢曲謝,上復遣人宣諭:「卿講義淵博,多所發揮,良嘉深嘆。 」是日,上讀《三朝寶訓》,至天禧中,有二人犯罪,法當死,真宗皇帝惻然憐之,曰:「此等安知法,殺之則不忍,舍之無以勵眾。 」乃使人持去,笞而遣之,以斬訖奏。 又祀汾陰日,見一羊自擲道左,怪問之,曰:「今日尚食殺其羔。 」真宗慘然不樂,自是不殺羊羔。 資政殿學士韓維讀畢,因奏言:「此特真宗皇帝小善耳,然推其心以及天下,則仁不可勝用也。 真宗自澶淵之役卻敵之後,十九年不言兵而天下富,其源蓋出於此。 昔孟子論齊王不忍殺觳觫之牛,以為是心足以王。 今恩足以及禽獸而功不及于百姓,豈不能哉?蓋不為耳!外人皆云皇帝陛下仁孝發於天性,每行見昆蟲螻蟻,違而過之,且敕左右勿踐履,此亦仁術也。 臣願陛下推此心以及百姓,則天下幸甚!」軾時為右史,奏曰:「臣今月十五日侍邇英閣,竊見資政殿學士韓維因讀《三朝寶訓》至真宗皇帝好生惡殺,因論皇帝陛下在宮中不忍踐履蟲蟻,其言深切,可以推明聖德,益增福壽。 臣忝備位右史,謹書其事于冊,又錄一本上進,意望陛下采覽,無忘此心,以廣好生之德,臣不勝大願!」 ○禁同省往來 元元年,余為中書舍人,時執政患本省事多漏泄,欲于舍人廳後作露籬,禁同省往來。 余曰:「諸公應須簡要清通,何必栽籬插棘!」諸公笑而止。 明年,竟作之。 暇日讀《樂天集》,有云:「西省北院,新構小亭,種竹開窗,東通騎省,與李常侍窗下飲酒作詩。 」乃知唐時得西掖作窗以通東省,而今日本省不得往來,可嘆也。 ○記盛度誥詞 盛度,錢氏婿,而不喜惟演,蓋邪正不相入也。 惟演建言二後並配,御史中丞范諷發其奸,落平章事,以節度使知隨州。 時度幾七十,為知制誥,責詞云:「三星之媾,多戚裡之家;百兩所迎,皆權要之女。 」蓋惟演之姑嫁劉氏,而其子娶于丁謂也。 人怪度老而筆力不衰,或曰:「度作此詞久矣。 」元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講筵,上未出,立延和殿中,時軾方論周童擅議宗廟,蘇子容因道此。 ○張平叔制詞 樂天行張平叔戶部侍郎判度支制誥云:「吾坐而決事,丞相以下不過四五,而主計之臣在焉。 」以此知唐制,主計蓋坐而論事也,不知四五者悉何人?平叔議鹽法至為割剝,事見退之集;今樂天制誥亦云「計能析秋毫,吏畏如夏日」,其人必小人也。 ◎志林五十五條·致仕 ○請廣陵 今年吾當請廣陵,暫與子由相別。 至廣陵逾月,遂往南郡,自南郡詣梓州,氵斥流歸鄉,盡載家書而行,迤邐致仕,築室種果于眉,以鬚子由之歸而老焉:不知此願遂否?言之悵然也。 ○買田求歸 浮玉老師元公欲為吾買田京口,要與浮玉之田相近者,此意殆不可忘。 吾昔有詩云:「江山如此不歸山,山神見怪驚我頑。 我謝山神豈得已,有田不歸如江水!」今有田矣,不歸無乃食言于神也耶? ○賀下不賀上 第28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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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第2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