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論今日事勢。 揣量夷人情偽,似有本末。 天常正月中與軾言:「播州首領楊貴遷者,俗謂之楊通判,最近烏蠻,而梟武可用。 又有宋大郎者,乞弟之死黨,凶猾有謀略。 若官中見委說楊貴遷令殺宋大郎,必可得也。 」數日前,有從蜀中來者,言貴遷已殺宋大郎,納其首級,與銀三千兩。 以此推之,天常之言,殆不妄也。 天常言:晏州六縣水路十二村諸夷,世與乞弟為仇。 向者熊察訪誘殺直二村首領,及近歲韓存寶討殺羅狗姓諸夷,皆有唇齒之憂,貌畏而心貳。 去年乞弟領兵至羅介牟屯,殺害兵官王宣等十二人。 其地去寧遠安夷寨至近,涉歷諸夷族帳不少,自來自去,殊無留難。 若諸夷不心與之,其勢必不能如此也。 今欲討乞弟,必先有以懷結近界諸夷,得其心腹而後可。 今韓存寶等諸軍,既不敢與乞弟戰,但翱翔于近界百餘里間,多殺不作過熟戶老弱,而厚以金帛遺乞弟,且遣四人為質,然後得乞弟遣人送一封空降書,便與約誓,即日班師,與運司諸君皆上表稱賀。 上深照其實,已降手詔械存寶獄中,遠人無不歡快。 以謂雖漢光武、唐太宗料敵察情於萬里之外,不能過也。 今雖已械存寶,而後來者亦未見有精巧必勝之術,但言乞弟不過有兵三千,而官軍無慮三萬,何往而不克。 此正如千鈞車弩,可以洞犀象,而不可以得鼠耳。 今糧運止於江安縣,自江安至乞弟住坐處,猶須十二三程,吏士以糗餌行,其勢不能過一月。 乞弟但能深自避匿四五十日,則免矣。 而山谷幽險,林木沮洳,賊于溪谷間,依叢木自蔽,以藥箭射人,血濡縷立死。 戰士數萬人知深入未為萬全,而將吏不敢復稽留,此間事不可不深慮。 天常言:「國之用兵,正如私家之造屋。 凡屋若干,材石之費,穀米之用,為錢若干,布算而定,無所贏縮矣,工徒入門,斧斤之聲鏗然,而百用毛起,不可復計,此慮不素定之過也。 既作而復聚糧,既斫而復求材,其費必十倍,其工必不堅。 故王者之兵,當如富人之造屋。 其慮周,其規摹素定,其取材積糧皆有方,故其經營之常遲,而其作之常速,計日而成,不愆于素,費半他人,而工必倍之。 今日之策,可且罷諸將兵,獨精選一轉運使及一瀘州知府,許法外行事,與二年限,令經畫處置,他人更不得與。 多出錢物茶彩,于沿邊博買夷人糧米,其費必減倉卒夫運之半。 使辯士招說十州五團晏州六縣水路十二村羅氏鬼主播州楊貴遷之類,作五六頭項,更番出兵,以蹂踐乞弟族帳,使春不得耕,秋不得獲。 又嘉、戎、瀘、渝四州,皆有土豪為把截將,自來僱一私兵入界,用銀七百兩,每得一番人頭,用銀三十兩買之,把截將自以為功。 今可召募此四州人,每得二十級,即與補一三班差使。 如不及二十級,即每級官與絹三十匹。 出入山谷,耐辛苦瘴毒,見利則雲合,敗則鳥獸散,此本蠻夷之所長,而中原之所無柰何也。 今若召募諸夷及四州把截將私兵,使更出迭入,則蠻夷之所長,我反用之,但能積日累月,戕殺其丁壯,且使終年釋耒而操兵,不及二年,其族帳必殺乞弟以降。 如其未也,則乞朝廷差三五千人將下選兵三路入界。 西路自江安縣進兵,先積糧于寧遠寨,以十州五團等諸夷為先鋒,以施、黔、戎、瀘四州藥箭弩手繼之。 中路自納溪寨進兵,先積糧于本寨,亦以諸夷為先鋒,以將下兵馬繼之。 三路中惟此路稍平,可以用官軍。 東路自合江縣進兵,先積糧于安溪寨,亦以諸夷為先鋒,以嘉、戎、瀘、渝四州召募人繼之,可以一舉而蕩滅也。 」 天常此策,雖若不快,以蕞爾小丑,二年而後定!然王者之兵,必出於萬全,不可以僥倖。 淮南王安有言:「廝輿之卒,有一不備而歸者,雖得越王之首,臣猶竊為大漢羞之。 」今乞弟譬猶蚤虱也。 克之未足以威四夷,萬一不克,豈不為卿大夫之辱也哉?趙充國征先零,鄧訓征羌及月支胡,皆以計磨之,數年乃克。 唐明皇欲取石堡城,王忠嗣不奉詔,以謂非殺二萬人不可取。 方唐之盛,二萬人豈足道哉?而賢將謀國,終不肯出此者,圖萬全也。 又漢永和中,交趾反,議者欲發荊、揚、兗、豫四萬人討之。 獨李固以謂:「四州之人,遠赴萬里,無有還期,詔書迫促,必致叛亡;南州瘟瘴,死者必多;士卒疲勞,比至嶺南,不復堪鬥。 前中郎將尹就討益州叛羌。 益州諺曰:『虜來尚可,尹來殺我。 』後以兵付刺史張喬,因其將吏,旬月之間,破殄寇虜。 此發將無益,州郡可任之明效也。 今可募蠻夷使自相攻,轉輸金帛,以為其資。 有能反間致頭首者,許以封侯之賞。 」因舉祝良為九真太守,張喬為交趾刺史,由此嶺外悉平。 今觀其說,乃與天常之言,若合符節。 但天常不學,言不能起意耳。 天常又言:「烏蠻藥箭,中者立死無脫理。 然不能及遠,非三十步內不發,發無不中。 今與烏蠻戰,當於百步以下、五六十步以上強弓勁弩射之。 若稍近,則短兵徑進,于五七步內相格,則其長技皆廢。 」今乞弟亦未是正烏蠻也,諸如此巧便非一,不能盡錄。 略舉一二,以見天常之練習,疑可驅使耳。 又有一圖子,雖不甚詳密,然大略具是矣。 按圖以考其說,差若易了,故以奉呈,看訖可卻付去人見還也。 此非公職事,然孜孜尋訪如此,以見忠臣體國知無不為之義也。 軾其可以罪廢不當言而止乎?雖然,亦不可使不知我者見以為詬病也。 第13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蘇東坡集 下》
第13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