軾頓首再拜。 聞足下名久矣,又于相識處,往往見所作詩文,雖不多,亦足以彷彿其為人矣。 尋常不通書問,怠慢之罪,猶可闊略,及足下斬然在疚,亦不能以一字奉慰,舍弟子由至,先蒙惠書,又復懶不即答,頑鈍廢禮,一至于此,而足下終不棄絶,遞中再辱手書,待遇益隆,覽之面熱汗下也。 足下才高識明,不應輕許與人,得非用黃魯直、秦太虛輩語,真以為然耶?不肖為人所憎,而二子獨喜見譽,如人嗜昌蜀、羊棗,未易詰其所以然者,以二子為妄則不可,遂欲以移之眾口,又大不可也。 軾少年時,讀書作文,專為應舉而已。 既及進士第,貪得不已,又舉制策,其實何所有。 而其科號為直言極諫,故每紛然誦說古今,考論是非,以應其名耳。 人苦不自知,既以此得,因以為實能之,故訁堯訁堯至,坐此得罪幾死,所謂齊虜以口舌得官,真可笑也。 然世人遂以軾為欲立異同,則過矣。 妄論利害,攙說得失,此正制科人習氣。 譬之候蟲時鳥,自鳴自已,何足為損益。 軾每怪時人待軾過重,而足下又復稱說如此,愈非其實。 得罪以來,深自閉塞,扁舟草履,放浪山水間,與樵漁雜處,往往為醉人所推罵。 輒自喜漸不為人識,平生親友無一字見及,有書與之亦不答,自幸庶幾免矣。 足下又復創相推與,甚非所望。 木有癭,石有暈,犀有通,以取妍於人,皆物之病也。 謫居無事,默自觀省,回視三十年以來所為,多其病者。 足下所見皆故我,非今我也。 無乃聞其聲不考其情,取其華而遺其實乎?抑將又有取于此也?此事非相見不能盡。 自得罪後,不敢作文字。 此書雖非文,然信筆書意,不覺累幅,亦不須示人。 必喻此意。 歲行盡,寒苦。 惟萬萬節哀強食。 不次。 ●卷七十四 ◎書九首 【答秦太虛書】 軾啟。 五月末,舍弟來,得手書勞問甚厚,日欲裁謝,因循至今,遞中復辱教,感愧益甚。 比日履茲初寒,起居何如。 軾寓居粗遣,但舍弟初到筠州,即喪一女子,而軾亦喪一老乳母,悼念未衰,又得鄉信,堂兄中舍九月中逝去。 異鄉衰病,觸目淒感,念人命脆弱如此。 又承見喻,中間得疾不輕,且喜復健。 吾儕漸衰,不可復作少年調度,當速用道書方士之言,厚自養煉。 謫居無事,頗窺其一二。 已借得本州大慶觀道堂三間,冬至後,當入此室,四十九日乃出,自非廢放,安得就此。 太虛他日一為仕宦所縻,欲求四十九日閒,豈可復得耶?當及今為之。 但擇平時所謂簡要易行者,日夜為之,寢食之外,不治他事,但滿此期,根本立矣。 此後縱復出從人事,事已則心返,自不能廢矣。 此書到日,恐已不及,然亦不須用冬至也。 寄示詩文,皆超然勝絶,焉來逼人矣。 如我輩,亦不勞逼也。 太虛未免求祿仕,方應舉求之,應舉不可必。 竊為君謀,宜多著書,如所示論兵及盜賊等數篇,但似此得數十首,當卓然有可用之實者,不須及時事也。 但旋作此書,亦不可廢應舉,此書若成,聊復相示,當有知君者,想喻此意也。 公擇近過此,相聚數日,說太虛不離口。 莘老未嘗得書,知未暇通問。 程公闢須其子履中哀詞,軾本自求作,今豈可食言。 但得罪以來,不復作文字,自持頗嚴,若復一作,則決壞藩牆,今後仍復袞袞多言矣。 初到黃,廩入既絶,人口不少,私甚憂之。 但痛自節儉,日用不得過百五十,每月朔便取四千五百錢,斷為三十塊,掛屋樑上,平旦用畫挑取一塊,即藏去,仍以大竹筒別貯用不盡者,以待賓客,此賈耘老法也。 度囊中尚可支一歲有餘,至時,別作經畫,水到渠成,不須預慮。 以此,胸中都無一事。 所居對岸武昌,山水佳絶,有蜀人王生在邑中,往往為風濤所隔,不能即歸,則王生能為殺鷄炊忝,至數日不厭。 又有潘生者,作酒店樊口,棹小舟徑至店下,村酒亦自醇釅。 柑橘卑柿極多,大芋長尺餘,不減蜀中。 外縣米鬥二十,有水路可致。 羊肉如北方,豬、牛、獐、鹿如土,魚、蟹不論錢。 岐亭監酒胡定之,載書萬卷隨行,喜借人看。 黃州曹官數人,皆家善庖饌,喜作會。 太虛視此數事,吾事豈不既濟矣乎!欲與太虛言者無窮,但紙盡耳。 展讀至此,想見掀髯一笑也。 子駿固吾所畏,其子亦可喜,曾與相見否?此中有黃岡少府張舜臣者,其兄堯臣,皆云與太虛相熟。 兒子每蒙批問,適會葬老乳母,今勾當作墳,未暇拜書。 歲晚苦寒,惟萬萬自重。 李端叔一書,托為達之。 夜中微被酒,書不成字,不罪!不罪!不宣。 軾再拜。 【答李琮書】 軾啟。 奉別忽然半年,思仰無窮。 近聞公有閨門之戚,即欲作書奉慰,既罕遇的便,又以為書未必能開釋左右,往往更益淒悵,用是稍緩。 今辱手教,慚負不已。 竊計高懷遠度,必已超然。 此等情累,隨手掃滅,猶恐不脫,若更反覆尋繹,便纏繞人矣。 望深以明識照之。 軾凡百如昨,愚闇少慮,輒復隨緣自娛。 自夏至後,杜門不出,惡熱不可過,所居又向西,多勸遷居,遷居非月餘不能定,而熱向衰矣。 亦復不果。 如聞公以職事當須一赴闕,不知果然否? 承問及王天常奉職所言邊事。 天常父齊雄,結髮與西南夷戰,夷人信畏之。 天常幼隨其父入夷中,近歲王中正入蜀,亦令天常招撫近界諸夷,夷人以其齊雄子,亦信用其言。 向嘗與軾言瀘州事,所以致甫望乞弟作過如此者,皆有條理可聽。 然皆已往之事,雖知之無補。 又似言人長短,故不復錄呈。 第13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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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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