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來既立法整齊弓箭社人戶及免冬教,即須委自安撫司逐時差官按視,內有武藝膽力出眾之人,即須與例物激賞,不惟使人戶競勸,亦所以致朝廷及將帥恩意,緩急易為驅使。 今取會到轄下兩州三軍弓箭社人戶兼充保甲者,每年冬教按賞,合用錢一千五百八十二貫七百八十八文。 今來既免冬教,即保甲司卻合出備上件錢數與安撫司,為上件激賞之用。 但人數既多,上件錢數微少,支用不足,欲乞每年破五千貫。 除上件錢數外,其餘並以本路回易庫見在錢帖支。 右謹件如前。 臣竊見西山之下,定、保之間,山開川平,無陂塘之險,澶淵之役,敵自是深入。 見今本路只有戰兵二萬五千九百餘人,分屯八州、軍,若有警急,尚不足於守,而況戰乎?論者或以保甲之眾緩急可恃。 臣竊謂保甲皆齊民也,集教止是一月,武藝無緣精熟,又平時無絲毫之利有得于官,每歲所獲,按賞例物,不償集教一月之費,一旦驅之於戰守死地,恐未可保。 惟弓箭社人戶所處皆必爭之地,世世相傳,結髮與敵戰。 若朝廷許依臣所乞,少有以優異其人,既免折科,間復贖罪免役,歲以五十緡賞其尤異者,深致朝廷將帥恩意。 則此三萬餘人,真久遠可恃者也。 今錄白到嘉四年龐籍奏獲聖旨事件,兼取會到本路兩州三軍弓箭社火人數,及免折科每年和買費用錢數,並免冬教所省按賞例物數目,繳連在前,仍畫到地圖一面,帖出接連邊面及逐社住坐去處隨狀進呈。 伏望聖慈詳酌施行。 謹錄奏聞,伏侯敕旨。 .貼黃。 所乞免折科卻行和買剩費錢七千九百九十八貫五十六文,所乞以回易庫錢帖支保甲,按賞錢為五千貫,令安撫司支用計費錢三千四百一十七貫二百一十二文,共計錢一萬一千四百一十五貫二百六十八文。 所乞至微,恐不贍于用,未足以起士氣,但臣不敢多乞耳。 若朝廷深念北邊事大,此三萬餘人,久遠必大段得力,更賜擘畫錢物應副成就,或于近裡州、軍趲那寬剩免役六色錢,與本路被邊州、軍添僱諸色役人。 其弓箭社人戶,並與免役。 則人情翕然歸戴,願效死而不可得矣。 更乞朝廷詳酌。 又今來所乞事件,先已密切下本路近地州、軍官吏,相度利害,尋皆供到有利無害,經久可行,保明文狀在本司訖。 【乞增修弓箭社條約狀二首(之二)】 元八年十一月某日,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左朝奉郎知定州蘇軾狀奏。 右臣近奏乞修完極邊弓箭社條約,已詳具利害,于今月十一日入遞去訖。 臣自到任以來,不住令主管衙前引到北人訪問事宜,雖虛實難明,然前後參驗,亦可見其略。 大抵契丹近歲多為小國塔坦、珠保之類所叛,破軍殺將非一。 近據北人契丹四格探報,北界為差發兵馬及人戶家丁往招州以來,收殺珠保等國,及為近年不熟,是致朔、易、武州皆有強賊。 兼燕京東北白浮圖碇東惡山內有強賊一火,約百五十人,不住打劫。 及又據北平軍申據勾當事人李堅等體探得,北界昨差往西北路去者兵士並百姓等,近有逃背落草四十餘人,馬二十匹,見在狼山西頭君市等村乞食,竊慮來南界別作過犯。 雖未見的實,然去歲之冬霸州文安縣被北賊殺人劫物,朝廷已知其詳,及真定府北寨于去年八月、今年二月兩次被北賊群眾打劫。 近又訪聞代州胡谷寨莎泉堡有北賊六七十人,劫掠本堡居人財物,殺傷弓箭手及婦女七八人,及捕盜官會,賊已去矣,臨去說與鋪兵:「我只在你地分裡,待更來打赤岸村。 」 貼黃。 本路副總管王光祖,有男,見任胡谷寨主。 家書報光祖,臣所以備知其詳。 以此數事參驗,顯見契丹見今兵困于小國,調發頻並,民不堪命,聚為盜賊。 雖鄰境多故,實中國之利,必無渝盟之憂,然盜賊充斥,彼自不能制,其餘波末流,必延及吾境。 若邊臣坐觀,不先事設備,則邊民無由安居,亦恐更生意外之患。 若督迫捕盜賊官吏帶領兵甲,曉夜出入巡邏,則賊未必獲,而居民先受其擾,又或緣此引惹生事。 臣再三思慮,惟有整葺弓箭社一事,名不張皇,其實可用。 若早獲朝旨施行,令臣更加意拊循激勵,其人決可使,外賊望風知畏,不敢於地分內作過。 伏乞聖明特賜詳酌,檢會前奏,早降指揮。 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卷六十五 ◎奏議十七首 【乞減價糶常平米賑濟狀】 紹聖元年正月某日,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左朝奉郎知定州蘇軾狀奏。 勘會元八年,河北諸路並系災傷,內定州一路,雖只是雨水為害,然其實亦及五分以上。 只緣有司出納之吝,不與盡實檢放,秋稅內定州只放二分。 自臣到任後,累有人戶披訴乞倚閣,又緣已過條限,致難施行。 今體問得春夏之交,人戶委是闕食,既非河水災傷,即每事只依《編敕》指揮,欲坐觀不救,恐非朝廷仁聖本意。 第9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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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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