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黃。 今年災傷,十倍去年。 但官吏上下,皆不樂檢放,諱言災傷。 只如近日秀州嘉興縣,因不受訴災傷詞狀,致踏死四十餘人。 大率所在官吏,皆同此意,但此一處,以踏死人多,獨彰露耳。 若朝廷只據逐處申奏,及檢放秋稅分數,即無由盡見災傷之實。 又,臣軾切見轉運、提刑司所奏災傷,皆無迫切懇至之語,朝論必以臣為過當。 然臣實見連年災傷,父老皆言事勢不減熙寧,民間有錢,尚因無米餓死四十萬人,況今民間絶無見錢,若又無米,則流殍之災,未易度量。 伏望聖慈,深為防慮。 若來年人戶元不闕食,不須如此擘畫,則臣不合過當張皇之罪,所不敢辭,縱被誅譴,終賢于有災無備,坐視人死而不能救也。 【乞檢會應詔所論四事行下狀】 元五年九月二十七日,龍圖閣學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蘇軾狀奏。 右臣今年六月九日,輒具朝廷至仁,寬貸宿逋,已行之命,為有司所格沮,使王澤不得下流者四事。 其一曰:見欠市易籍納產業,聖恩並許給還,或貼納收贖。 而有司妄出新意,創為籍納、折納之法,使十有八九,不該給贖。 其二曰:積欠鹽錢,聖恩已許只納產場鹽監官本價錢,其餘並與除放。 而提舉鹽事司,執文害意,謂非貧乏不在此數。 其三曰:登極大赦以前人戶,以產當酒,見欠者亦合依鹽當錢法,只納官本。 其四曰:元豐四年,杭州揀下不堪上供和買絹五萬七千八百九十疋,並抑勒配賣與民,不住鞭笞催納,至今尚欠八千二百餘貫,併合依今年四月九日聖旨除放。 然臣具此奏論,經今一百八日,不蒙回降指揮,及檢會前奏四事,早賜行下。 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尚書省取會到諸處,稱不曾承受到上件奏狀,仍連元狀,十二月十八日三省同奉聖旨,令蘇軾別具聞奏。 仍仰戶部指揮根究前奏,申尚書省。 【進何去非備論狀】 元五年十月十八日,龍圖閣學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蘇軾狀奏。 右臣自揣虛薄,叨塵侍從,常求勝己,以為報國。 恭惟先皇帝道配周孔,言成典謨,雲漢之章,藻飾萬物,而臣子莫副其意,蓋嘗當食不禦,有才難之嘆。 伏見承奉郎徐州州學教授何去非,文章議論,實有過人,筆勢雄健,得秦漢間風力。 元豐五年,以累舉免解,答策廷中,極論用兵利害,先帝覽而異之,特授右班殿直,使教授武學,不久遂為博士。 臣竊揆聖意,必將長育成就,以待其用,豈特以一博士期去非而已哉?而去非立志強毅,不苟合于當時,公卿故莫為一言推轂成就之者。 臣任翰林學士日,嘗具以此奏聞,乞換文資,置之太學。 雖蒙恩換承奉郎,而今者乃出為徐州教授,比于博士,乃似左遷。 非獨臣人微言輕,不足取信,亦恐朝廷不見其文章議論,無以較量其人。 謹繕寫去非所著《備論》二十八篇附遞進上,乞降付三省執政考覽。 如臣言不謬,乞除一館職。 非獨以收羅逸才,風曉士類,亦以彰先帝知人之明,一經題品,決無虛士,書之史冊,足為光華。 若不如所舉,甘伏朝典。 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相度準備賑濟第三狀】 元五年十月二十一日,龍圖閣學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蘇軾狀奏。 右臣近奉朝旨,相度準備來年賑濟闕食人戶,尋具畫一事件聞奏。 內多糴常平以備來年出糶平準市價一事,最為要切。 見今浙西諸郡,米價雖貴,然亦不過七十足。 竊度來年青黃不交之際,米價必無一百以下,至時,若依元價出糶,猶可以平壓翔踴之患,終勝於官無觔斗,坐視流殍。 而提刑司專務靳惜兩三錢,遍行文字,減勒官估。 臣已指麾杭州不得減價,依舊作七十收糴。 見今亦不過糴得三萬餘石,其餘諸郡,不敢有違。 訪聞蘇、秀最系出米地分,見今不過糴得二三萬石,而湖州一處,災傷為甚,提刑司已指麾本州住糴,卻令蘇州撥常平米五萬石與湖州,又令秀州撥十萬石與杭州,若湖得五萬石,猶恐未足於用,而蘇、秀撥十五萬石,深慮逐州不免妨闕,若新糴不多,即是兩頭闕事,而般運水腳兵稍有偷盜耗失之費,亦與所減兩三錢不爭,若使來年官米數少,不能平壓市價,致有流殍,更煩朝廷截撥觔斗,散與饑民,則為十倍之費,乃是所減毫毛而所捐丘山,大為非策。 訪聞諸郡富民,皆知來年必是米貴,各欲廣行收糴,以規厚利。 若官估稍優,則農民米貨盡歸於官。 此等無由乘時射利,吞併貧弱,故造作言語,以搖官吏,皆言多破官錢,深為可惜,若便為減價住糴,正墮其計。 況今來已是十月下旬,不過更一二十日,即無收糴,縱卻添價,亦不及事,恐有誤來年出糶大事,所以須至別作擘畫,仰訴朝廷。 緣臣先於九月十七日,曾奏乞下發運司于豐熟近便州、軍,和糴五十萬石,以備常平米不足般取出糶,卻以本路常平錢還發運司,若常平米足用,即充本路轉運司上供米,仍以額斛錢撥還。 兼勘會淮南大熟,揚州、高郵軍米價甚平。 若行此策,顯無妨害。 伏望聖慈檢會前奏,速賜施行,與此一方連年被災之民,廣作準備。 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相度準備賑濟第四狀】 第5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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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第5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