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四年四月十七日,龍圖閣學士朝奉郎新知杭州蘇軾札子奏。 臣近以臂疾,堅乞一郡,已蒙聖恩差知杭州。 臣初不知其他,但謂朝廷哀憐衰疾,許從私便。 及出朝參,乃聞班列中紛然,皆言近日台官論奏臣罪狀甚多,而陛下曲庇小臣,不肯降出,故許臣外補。 臣本畏滿盈,力求閒退,既獲所欲,豈更區區自辨,但竊不平。 數年以來,親見陛下以至公無私治天下,今乃以臣之故,使人上議聖明,以謂抑塞台官,私庇近侍,其于君父,所損不小。 此臣之所以不得不辯也。 臣平生愚拙,罪戾固多,至于非義之事,自保必無。 只因任中書舍人日,行呂惠卿等告詞,極數其凶慝,而弟轍為諫官,深論蔡確等奸回。 確與惠卿之黨,布列中外,共仇疾臣。 近日復因臣言鄆州教授周童,以小臣而為大奸,故黨人共出死力,構造言語,無所不至。 使臣誠有之,則朝廷何惜竄逐,以示至公。 若其無之,臣亦安能以皎然之身,而受此曖昧之謗也?人主之職,在於察毀譽,辨邪正。 夫毀譽既難察,邪正亦不易辨,惟有坦然虛心而聽其言,顯然公行而考其實,則真妄自見,讒構不行。 若隱受其言,不考其實,獻言者既不蒙聽用,而被謗者亦不為辨明,則小人習知其然,利在陰中,浸潤膚受,日進日深,則公卿百官,誰敢自保,懼者甚眾,豈惟小臣。 此又臣非獨為一身而言也。 伏望聖慈,盡將台諫官章疏降付有司,令盡理根治,依法施行。 所貴天下曉然知臣,有罪無罪,自有正法,不是陛下屈法庇臣,則臣雖死無所恨矣。 夫君子之所重者,名節也。 故有「捨生取義」、「殺身成仁」、「可殺不可辱」之語。 而爵位利祿,蓋古者有志之士所謂鴻毛敝屣也。 人臣知此,然後可與事君父,言忠孝矣。 今陛下不肯降出台官章疏,不過為愛惜臣子,恐其萬一實有此事,不免降黜。 而不念臣元無一事,空受誣衊,聖明在上,喑嗚無告,重壞臣爵位,而輕壞臣名節,臣竊痛之。 意切言盡,伏候誅殛。 取進止。 .貼黃。 臣所聞台官論臣罪狀,亦未知虛實,但以議及聖明,故不得不辨。 若台官元無此疏,則臣妄言之罪,亦乞施行。 又貼黃。 臣今方遠去闕庭,慾望聖慈察臣孤立,今後有言臣罪狀者,必乞付外施行。 ●卷五十六 ◎奏議十首 【乞賜州學書板狀】 元四年八月某日,龍圖閣學士朝奉郎知杭州蘇軾狀奏。 右臣伏見本州學,見管生員二百餘人,及入學參假之流,日益不已。 蓋見朝廷尊用儒術,更定貢舉條法,漸復祖宗之舊,人人慕義,學者日眾。 若學糧不繼,使至者無歸,稍稍引去,甚非朝廷樂育之意。 前知州熊本,曾奏乞用廢罷市易務書板,賜與州學,印賃收錢,以助學糧;或乞賣與州學,限十年還錢。 今蒙都省指揮,只限五年,見今轉運司差官重行估價,約計一千四百六貫九百八十三文。 若依限送納,即州學歲納二百八十一貫三百九十七文,五年之間,深為不易。 學者旦夕闕食,而望利於五年之後,何補於事。 而朝廷歲得二百八十一貫三百九十七文,如江海之中增損涓滴,了無所覺。 徒使一方士民,以謂朝廷既已捐利與民,廢罷市易,所放欠負,動以萬計,農商小民,銜荷聖澤,莫知紀極,而獨于此饑寒儒素之士,惜毫末之費,猶欲于此追收市易之息,流傳四方,為損不小,此乃有司出納之吝,非朝廷寬大之政也。 臣以侍從,備位守臣,懷有所見,不敢不盡。 伏望聖慈特出宸斷,盡以市易書板賜與州學,更不估價收錢,所貴稍服士心以全國體。 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貼黃。 臣勘會市易務元造書板用錢一千九百五十一貫四百六十九文,自今日以前所收淨利,已計一千八百八十九貫九百五十七文,今若賜與州學,除已收淨利外,只是實破官本六十一貫五百一十二文,伏乞詳酌施行。 【奏為法外刺配罪人待罪狀】 元四年八月某日,龍圖閣學士朝奉郎知杭州蘇軾狀奏。 右臣自入境以來,訪聞兩浙諸郡,近年民間例織輕疏糊藥綢絹以備送納,和買夏稅官吏,欲行揀擇,而奸猾人戶及攬納人遞相扇和,不納好絹。 致使官吏無由揀擇,期限既迫,不免受納。 歲歲如此,習以成風。 故京師官吏軍人,但請兩浙衣賜,皆不堪好。 上京綱運,歲有估剝,日以滋多。 去年估剝至九千餘貫,元納專典枷鎖鞭撻,典賣竭產,有不能償。 姑息之弊,一至于此。 臣自到郡,欲漸革此弊,即指揮受納官吏,稍行揀擇。 至七月二十七日,有百姓二百餘人,于受納場前,大叫數聲,官吏軍民,並皆闢易。 遂相率入州衙,詣臣喧訴。 臣以理喻遣,方稍引去。 臣知此數百人,必非齊同發意,當有凶奸之人,為首糾率。 密行緝探。 當日據受納官仁和縣丞陳皓狀申,有人戶顏巽男顏章、顏益納和買絹五匹,並是輕疏糊藥,丈尺短少,以此揀退。 其逐人卻將專典鉗撮及與攬納人等數百人,對監官高聲叫啖,奔走前去。 臣即時差人捉到顏章、顏益二人,枷送右司理院禁勘。 只明日,人戶一時送納好絹,更無一人敢行喧閙。 第3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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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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