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所讀《寶訓》,有云:「淳化二年,上謂侍臣,諸州牧監馬多瘦死,蓋養飼失時,枉致病斃。 近令取十數槽置殿庭下,視其芻秣,教之養療,庶革此弊。 」臣因進言馬所以病,蓋將吏不職,致圉人盜減芻粟,且不恤其饑飽勞逸故也。 馬不能言,無由申訴,故太宗至仁,深哀憐之,置之殿庭,親加督視。 民之於馬,輕重不同,若官吏不得其人,人雖能言,上下隔絶,不能自訴,無異於馬。 馬之饑瘦勞苦,則有斃踣奔逸之憂;民之困窮無聊,則有溝壑盜賊之患。 然而四海之眾,非如養馬,可以置之殿庭,惟當廣任忠賢,以為耳目,若忠賢疏遠,諂佞在傍,則民之疾苦,無由上達。 秦二世時,陳勝、吳廣,已屠三川,殺李由,而二世不知。 陳後主時,隋兵已渡江,而後主不知。 此皆昏主,不足道。 如唐明皇親致太平,可謂明主,而張九齡死,李林甫、楊國忠用事,鮮于仲通以二十萬人沒于雲南,不奏一人,反更告捷,明皇不問,以至上下相蒙,祿山之亂,兵已過河,而明皇不知也。 今朝廷雖無此事,然臣聞去歲夏賊犯鎮戎,所殺掠不可勝數,或雲「至萬餘人」。 而邊將乃奏雲「野無所掠」。 其後朝廷訪聞,委提刑司體量,而提刑孫路止奏十餘人,乞朝廷先賜放罪,然後體量實數。 至今遷延二年,終未結絶聞奏。 凡死事之家,官所當恤,若隱而不奏,則生死銜冤,何以使人?此豈小事,而路為耳目之司,既不隨事奏聞朝廷,既行矇蔽,又乞放罪,遷延侮玩,一至于此!臣謂此風漸不可長,馴致其患,何所不有,此臣之所深憂也。 臣非不知陛下必已厭臣之多言,左右必已厭臣之多事,然受恩深重,不敢自同眾人,若以此獲罪,亦無所憾。 取進止。 【薦何宗元十議狀】 元三年閏十二月十九日,翰林學士朝奉郎知制誥兼侍讀蘇軾狀奏。 右臣伏見朝廷近制,川峽四路員缺,並歸吏部注擬。 臣竊原聖意,蓋為蜀道險遠,人材眾多,若就本路差除,則士皆懷土重遷,老死鄉邑,可用之人,朝廷莫得而器使也。 士雖在遠,亦識此意,聞命忻然,皆有不遠千里觀光求用之心。 然法行數年,未見朝廷非次擢用一人,此乃如臣等輩不舉所聞之過也。 伏見蜀人朝奉郎新差通判延州事何宗元,吏道詳明,士行修飾,學古著文,頗適于用。 近以所著《十議》示臣,文詞雅健,議論審當。 臣愚不肖,謂可試之以事,觀其所至。 謹繕寫《十議》上進。 伏望聖慈降付三省詳看,如有可採,乞隨才錄用,非獨以廣育材之道,亦以慰答遠方多士求用之意也。 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舉何去非換文資狀】 元四年正月某日,翰林學士朝奉郎知制誥兼侍讀蘇軾狀奏。 右臣伏見左侍禁何去非,本以進士六舉到省,元豐五年,以特奏名就禦庭唱名。 先帝見其所對策詞理優贍,長於論兵。 因問去非:「願與不願武臣官?」去非不敢違聖意。 遂除右班殿直,武學教授,後遷博士。 今已八年。 嘗見其所著述,材力有餘,識度高遠,其論歷代所以廢興成敗,皆出人意表,有補于世。 去非雖喜論兵,然本儒者,不樂為武吏。 又其他文章,無施不宜。 慾望聖慈特與換一文資,仍令充太學博士,以率勵學者,稍振文律,庶幾近古。 若後不如所舉,臣等甘伏朝典,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論行遣蔡確札子】 元四年四月十一日,龍圖閣學士朝奉郎新知杭州蘇軾札子奏。 臣近蒙聖恩,哀臣疾病,特許補外。 臣竊自惟受恩深重,不敢以出入之故,便同眾人,有所聞見而不盡言。 竊聞臣寮有繳進蔡確詩言謗ゥ者。 臣與確元非知舊,實自惡其為人。 今來非敢為確開說,但以所繫國體至重,天下觀望二聖所為,若行遣失當,所損不小。 臣為侍從,合具奏論。 若朝廷薄確之罪,則天下必謂皇帝陛下見人譭謗聖母,不加忿疾,其于孝治,所害不淺。 若深罪之,則議者亦或以謂太皇太后陛下聖量寬大,與天地等,而不能容受一小人謗怨之言,亦于仁政不為無累。 臣慾望皇帝陛下降敕,令有司置獄,追確根勘,然後太皇太后內出手詔云:「吾之不德,常欲聞謗以自儆。 今若罪確,何以來天下異同之言。 矧確嘗為輔臣,當知臣子大義,今所繳進,未必真是確詩。 其一切勿問。 仍榜朝堂。 」如此處置,則二聖仁孝之道,實為兩得。 天下有識,自然心服。 臣不勝愛君憂國之心,出位僭言,謹伏誅殛。 取進止。 【乞將台諫官章疏降付有司根治札子】 第3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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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