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試館職策問札子二首】 元元年十二月十八日,翰林學士朝奉郎知制誥蘇軾札子奏。 臣竊聞諫官言臣近所撰《試館職人策問》有涉諷議先朝之語。 臣退伏思念,其略曰:「今朝廷欲思仁祖之忠厚,而患百官有司不舉其職,或至于偷。 欲法神考之勵精,而恐監司守令不識其意,流入于刻。 」臣之所謂「偷」與「刻」者,專指今之百官有司及監司守令不能奉行,恐致此病,于二帝何與焉?至于前論周公、太公,後論文帝、宣帝,皆是為文引證之常,亦無比擬二帝之意。 況此《策問》第一、第二首,鄧溫伯之詞,末篇乃臣所撰,三首皆臣親書進入,蒙御筆點用第三首。 臣之愚意,豈逃聖鑒?若有毫髮諷議先朝,則臣死有餘罪。 伏願少回天日之照,使臣孤忠不為眾口所鑠。 臣無任伏地待罪戰恐之至。 取進止。 【又】 元二年正月十七日,翰林學士朝奉郎知制誥蘇軾札子奏。 臣近以《試館職策問》為台諫所言,臣初不敢深辯,蓋以自辯而求去,是不欲去也。 今者竊聞明詔已察其實,而臣四上章,四不允,臣子之義,身非己有,詞窮理盡,不敢求去,是以區區復一自言。 臣所撰《策問》,首引周公、太公之治齊、魯,後世皆不免衰亂者,以明子孫不能奉行,則雖大聖大賢之法,不免于有弊也。 後引文帝、宣帝仁厚而事不廢,核實而政不苛者,以明臣子若奉行得其理,無觀望希合之心,則雖文帝、宣帝足以無弊也。 中間又言六聖相受,為治不同,同歸於仁;其所謂「偷」與「刻」者,專謂今之百官有司及監司守令,不識朝廷所以師法先帝之本意,或至于此也。 文理甚明,粲若黑白,何嘗有毫髮疑似,議及先朝?非獨朝廷知臣無罪可放,臣亦自知無罪可謝也。 然臣聞之古人曰:人之至信者,心目也。 相親者,母子也。 不惑者,聖賢也。 然至于竊而知心目之可亂,于投杼而知母子之可疑,于拾煤而知聖賢之可惑。 今言臣者不止三人,交章累上,不啻數十,而聖斷確然深明其無罪,則是過於心目之相信,母子之相親,聖賢之相知遠矣。 德音一出,天下頌之,史冊書之,自耳目所聞見,明智特達,洞照情偽,未有如陛下者。 非獨微臣區區,欲以一死上報,凡天下之為臣子者聞之,莫不欲碎首糜軀,效忠義于陛下也。 不然者,亦非獨臣受曖昧之謗,凡天下之為臣子者聞之,莫不以臣為戒,崇尚忌諱,畏避形跡,觀望雷同以求苟免,豈朝廷之福哉! 臣自聞命以來,一食三嘆,一夕九興,身口相謀,未知死所。 然臣所撰《策問》,以實亦有罪,若不盡言,是欺陛下也。 臣聞聖人之治天下也,寬猛相資,君臣之間,可否相濟。 若上之所可,不問其是非,下亦可之,上之所否,不問其曲直,下亦否之,則是晏子所謂「以水濟水,誰能食之」,孔子所謂「惟予言而莫予違足以喪邦」者也。 臣昔于仁宗朝舉制科,所進策論及所答聖問,大抵皆勸仁宗勵精庶政,督察百官,果斷而力行也。 及事神宗,蒙召對訪問,退而上書數萬言,大抵皆勸神宗忠恕仁厚,含垢納污,屈己以裕人也。 臣之區區,不自量度,常欲希慕古賢,可否相濟,蓋如此也。 伏觀二聖臨禦已來,聖政日新,一出忠厚,大率多行仁宗故事,天下翕然,銜戴恩德,固無可議者。 然臣私憂過計,常恐百官有司矯枉過直,或至于偷,而神宗勵精核實之政,漸致惰壞,深慮數年之後,馭吏之法漸寬,理財之政漸疏,備邊之計漸弛,則意外之憂,有不可勝言者。 雖陛下廣開言路,無所諱忌,而台諫所擊不過先朝之人,所非不過先朝之法,正是「以水濟水」,臣竊憂之。 故輒用此意,撰上件《策問》,實以譏諷今之朝廷及宰相台諫之流,欲陛下覽之,有以感動聖意,庶幾兼行二帝忠厚勵精之政也。 台諫若以此言臣,朝廷若以此罪臣,則斧鉞之誅,其甘如薺。 今乃以為譏諷先朝,則亦疏而不近矣。 第1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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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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