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獲頡利可汗於別部落,餘眾悉降。 太宗大悅,顧謂侍臣曰:「朕聞主憂臣辱,主辱臣死。 往者國家草創,突厥強梁,太上皇以百姓之故,稱臣於頡利,朕未嘗不痛心疾首,志滅匈奴,坐不安席,食不甘味。 今者暫動偏師,無往不捷,單于稽顙,恥其雪乎!」群臣皆稱萬歲。 尋拜靖光祿大夫、尚書右仆射,賜實封五百戶。 又為西海道行軍大總管,征吐谷渾,大破其國。 改封衛國公。 及靖身亡,有詔許墳塋制度依漢衛、霍故事,築闕象突厥內燕然山、吐谷渾內積石二山,以旌殊績。 虞世南,會稽餘姚人也。 貞觀初,太宗引為上客。 因開文館,館中號為多士,咸推世南為文學之宗。 授以記室,與房玄齡對掌文翰。 嘗命寫《列女傳》以裝屏風,於時無本,世南暗書之,一無遺失。 貞觀七年,累遷秘書監,太宗每機務之隙,引之談論,共觀經史。 世南雖容貌懦弱,如不勝衣,而志性抗烈,每論及古先帝王為政得失,必存規諷,多所補益。 及高祖晏駕,太宗執喪過禮,哀容毀顇,久替萬機,文武百寮,計無所出,世南每入進諫,太宗甚嘉納之,益所親禮。 嘗謂侍臣曰:「朕因暇日,每與虞世南商榷古今,朕有一言之善,世南未嘗不悅,有一言之失,未嘗不悵恨。 其懇誠若此,朕用嘉焉。 群臣皆若世南,天下何憂不治?」太宗嘗稱世南有五絶:一曰德行,二曰忠直,三曰博學,四曰詞藻,五曰書翰。 及卒,太宗舉哀於別次,哭之甚慟。 喪事官給,仍賜以東園秘器,贈禮部尚書,謚曰文懿。 太宗手敕魏王泰曰:「虞世南於我,猶一體也。 拾遺補闕,無日暫忘,實當代名臣,人倫準的。 吾有小善,必將順而成之;吾有小失,必犯顏而諫之。 今其雲亡,石渠、東觀之中,無復人矣,痛惜豈可言耶!」未幾,太宗為詩一篇,追思往古理亂之道,既而嘆曰:「鍾子期死,伯牙不復鼓琴。 朕之此篇,將何所示?」因令起居褚遂良詣其靈帳讀訖焚之,其悲悼也若此。 又令與房玄齡、長孫無忌、杜如晦、李靖等二十四人,圖形於凌煙閣。 李勣,曹州離狐人也。 本姓徐,初仕李密,為左武侯大將軍。 密後為王世充所破,擁眾歸國,勣猶據密舊境十郡之地。 武德二年,謂長史郭孝恪曰:「魏公既歸大唐,今此人眾土地,魏公所有也。 吾若上表獻之,則是利主之敗,自為己功,以邀富貴,是吾所恥。 今宜具錄州縣及軍人戶口,總啟魏公,聽公自獻,此則魏公之功也,不亦可乎?」乃遣使啟密。 使人初至,高祖聞無表,惟有啟與密,甚怪之。 使者以勣意聞奏,高祖方大喜曰:「徐勣感德推功,實純臣也。 」拜黎州總管,賜姓李氏,附屬籍於宗正。 封其父蓋為濟陰王,固辭王爵,乃封舒國公,授散騎常侍。 尋加勣右武侯大將軍。 及李密反叛伏誅,勣發喪行服,備君臣之禮,表請收葬。 高祖遂歸其屍。 於是大具威儀,三軍縞素,葬於黎陽山。 禮成,釋服而散,朝野義之。 尋為竇建德所攻,陷於建德,又自拔歸京師。 從太宗征王世充、竇建德,平之。 貞觀元年,拜并州都督,令行禁止,號為稱職,突厥甚加畏憚。 太宗謂侍臣曰:「隋煬帝不解精選賢良,鎮撫邊境,惟遠築長城,廣屯將士,以備突厥,而情識之惑,一至於此。 朕今委任李勣於并州,遂得突厥畏威遠遁,塞垣安靜,豈不勝數千里長城耶?」其後并州改置大都督府,又以勣為長史,累封英國公。 在并州凡十六年。 召拜兵部尚書,兼知政事。 勣時遇暴疾,驗方雲須灰可以療之,太宗自剪須為其和藥。 勣頓首見血,泣以陳謝。 太宗曰:「吾為社稷計耳,不煩深謝。 」十七年,高宗居春宮,轉太子詹事,加特進,仍知政事。 太宗又嘗宴,顧勣曰:「朕將屬以孤幼,思之無越卿者。 公往不遺於李密,今豈負於朕哉!」勣雪涕致辭,因噬指流血。 俄沉醉,禦服覆之,其見委信如此。 勣每行軍,用師籌算,臨敵應變,動合事機。 自貞觀以來,討擊突厥、頡利及薛延陀、高麗等,並大破之。 太宗嘗曰:「李靖、李勣二人,古之韓、白,衛、霍豈能及也。 」 馬周,博州茌平人也。 貞觀五年,至京師,舍於中郎將常何之家。 時太宗令百官上書言得失,周為何陳便宜二十餘事,令奏之,事皆合旨。 太宗怪其能,問何,何對曰:「此非臣所發意,乃臣家客馬周也。 」太宗即日召之,未至間,凡四度遣使催促。 及謁見,與語其悅。 令直門下省,授監察御史,累除中書舍人。 周有機辯,能敷奏,深識事端,故動無不中。 太宗嘗曰:「我於馬周,暫時不見,則便思之。 」十八年,歷遷中書令,兼太子左庶子。 周既職兼兩宮,處事平允,甚獲當時之譽。 又以本官攝吏部尚書。 太宗嘗謂侍臣曰:「周見事敏速,性甚慎至。 至於論量人物,直道而言,朕比任使之,多稱朕意。 既寫忠誠,親附於朕,實藉此人,共康時政也。 」 卷二 求諫第四凡十一章 太宗威容儼肅,百僚進見者,皆失其舉措。 太宗知其若此,每見人奏事,必假顏色,冀聞諫諍,知政教得失。 貞觀初,嘗謂公卿曰:「人欲自照,必須明鏡;主欲知過,必藉忠臣。 主若自賢,臣不匡正,欲不危敗,豈可得乎?故君失其國,臣亦不能獨全其家。 至於隋煬帝暴虐,臣下箝口,卒令不聞其過,遂至滅亡,虞世基等,尋亦誅死。 前事不遠,公等每看事有不利於人,必須極言規諫。 」 第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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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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