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月,睢州河溢;衛輝路大風九日,禾盡偃;河南路洛陽縣有蝗四五畝,群鳥食之既,數日蝗再集,又食之。 六月,辛未,翰林侍講學士阿嚕衛、直學士雅克齊等進講,仍命譯《資治通鑒》以進。 中書參知政事史惟良請解職歸養,不允。 都爾蘇等以災變乞罷,詔留之。 罷兩都營繕工役;錄諸郡繫囚。 辛巳,造象輿六乘。 甲申,廣西花腳蠻為寇,命所部討之。 乙未,汴梁路河決。 秋,七月,己亥,御史台言內郡、江南旱、蝗洊至,非國細故,丞相達實特穆爾、都爾蘇,參知政事布哈、史惟良,參議邁努,並乞解職。 帝曰:「朕當自儆,卿等亦宜各欽厥職。 」 修大明殿。 建橫渠書院于郿縣,祀宋儒張載。 丁未,敕:「經筵講讀官,非有代不得去職。 」 詔諭宗正府,決獄遵世祖舊制。 庚戌,遣翰林侍讀學士阿魯衛還大都,譯《世祖聖訓》。 乙丑,周王和實拉及諸王雅濟格台等來貢,賜金銀、鈔幣有差。 是月,雲州黑水河溢。 八月,戊辰,滹沱河水溢,發丁浚冶河以殺其勢。 奉元路治中單鵠,言令民采捕珍禽異獸不便,請罷之,敕:「應獵者其捕以進。 」 乙亥,苗人寇李陁寨,命湖廣行省捕之。 庚辰,運粟十萬石貯瀕河倉,備內郡饑。 田州洞猺為寇,遣湖廣行省捕之。 壬辰,御史李昌,言河南行省平章政事童童,世官河南,大為奸利,請徙它鎮,不報。 癸巳,謚武宗皇后曰宣慈惠聖,英宗皇后曰莊靜懿聖,升祔太廟。 發衛軍八千,修白浮、瓮山河堤。 是月,崇明州海門縣海水溢,扶溝、蘭陽二縣河溢,沒民田廬,並賑之。 通渭縣山崩。 碉門地震,有聲如雷,晝晦。 天全道山崩,飛石斃人。 鳳翔、興元、成都、峽州、江陵地同日震。 九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敕:「國子監仍舊制歲貢生員業成者六人。 」 禁僧道買民田,違者坐罪,沒其直。 壬寅,寧夏地震。 甲子,御史言廣海古流放之地,請以職官臓污者處之以示懲戒,從之。 帝特署敬儼為中正院使,復遣使召之,乃輿疾入見,賜食慰勞,親為差吉日視事,朝會日無下拜。 是月,拜中書平章政事,復以老疾辭,不從。 閏月,己巳,太白經天。 帝至自上都。 壬申,以災變赦天下,詔問所以弭災者。 禮部尚書曹元用,言:「應天以實不以文,修德明政,應天之實也。 宜撙浮遇,節財用,選守令,恤貧民,嚴禋祀,汰佛事,止造作以紓民力,慎賞罰以示勸懲」,皆切中時弊。 又論科舉取士之法,當革冒濫,嚴考核,俾得真才之用。 廣西兩江猺為寇,命所部捕之。 甲戌,命祀天地,享太廟,致祭五嶽、四瀆、名山、大川。 賑建昌諸路饑。 冬,十月,丙申,享太廟。 己亥,御史德珠請擇東宮官。 己酉,以治書侍御史王士點為參知政事。 癸丑,江浙行省左丞相托歡達喇罕,平章政事高昉,以海溢病民,請解職,不允。 丁巳,以御史中丞趙世延為中書右丞,以中書參議傅岩起為吏部尚書。 御史韓鏞言:「吏部掌天下銓衡,岩起從吏入官,烏足知天下賢才!尚書三品秩,岩起累官四品,于法亦不得升。 」制可。 鏞,濟南人也。 壬戌,開南州土官阿只弄率蠻兵為寇,雲南行省招捕之。 大都路諸州縣霖雨,水溢,壞民田廬,賑糧二十四萬九千石。 是月,中書平章政事致仕尚文卒,年九十二。 追封齊國公,謚正獻。 文為劉秉忠所薦,受知世祖,歷事五朝。 才識弘遠,嘗曰:「天下無難事,第恐處之失其要耳。 」累召,必勇退。 家居,縉紳造之,隨其器量大小,必使受益。 聞者稱之。 十一月,丙子,平樂猺為寇,湖廣行省督兵捕之。 辛卯,雲南蒲蠻來附,置順寧府寶通州慶甸縣。 以歲饑,開內郡山澤之禁。 永平路饑,蠲其賦三年。 陽曲縣地震。 十二月,庚子,發米三十萬石賑京師饑。 定捕盜令,限內不獲者,償其臓。 癸丑,命中憶右丞趙世延、參議韓讓、左司郎中姚庸提調國子監。 乙卯,翰林學士承旨蔡國公張珪卒於家。 是歲,汴梁諸屬縣霖雨,河決。 揚州路通州、崇明州大風,海溢。 平樂、梧州、靜江諸猺併為寇,湖廣行省督兵捕之。 前江南行台御史大夫哈喇托克托卒。 延佑末,托克托為江西行省左丞相,英宗嗣位,召拜御史大夫。 特齊爾先為大夫,陰忌之,奏改江南行台御史大夫;復嗾言者劾其擅離職守,將徙之雲南,會特齊爾伏誅,乃解。 家居不出者五年,及是卒。 後追封和寧王,謚忠獻。 托克托嘗即宣德別墅延師以訓子,鄉人化之,皆向學。 朝廷賜其精舍額曰景賢書院,為設學官。 其沒也,即于中祀焉。 前翰林學士承旨耶律希亮卒。 希亮性至孝,困厄遐方,家貲散亡已盡,僅藏祖考畫像,四時就穹廬陳列致奠,盡誠盡敬。 朔漠之人,咸相聚來觀,嘆曰:「此中土之禮也!」雖疾病,不廢書史。 卒年八十一。 追封漆水郡公,謚忠嘉。 續資治通鑒●卷第二百十四 ●卷第二百十四 【元紀二十二】 起着雍執徐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致和元年 春,正月,甲戌,享太廟。 命繪《蠶麥圖》。 乙亥,詔:「百司凡不赴任及擅離職者,奪其官;避差遣者,笞之。 」 監察御史鄒惟亨言:「時享太廟,三獻官舊皆勛戚大臣,而近以戶部大臣為亞獻,人既疏遠,禮難嚴肅。 請仍舊制,以省、台、樞密、宿衛重臣為之。 」 丁丑,頒《農桑舊制》十四條于天下,仍厲有司以察勤惰。 第22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續資治通鑑 下》
第2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