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未,帝諭中書省、樞密院、御史台臣曰:「省中政事,聽右丞相哈喇哈斯總裁,自今用人,非與議者悉罷之。 」 戊戌,詔:「芍陂、洪澤等屯田為豪右佔據者,悉令輸租。 」 辛丑,復以詳刑觀察司為肅政廉訪司。 括兩淮地為豪民所占者輸租賦。 北方奇嚕倫部大雪。 同知宣徽院事圖沁布哈請買駝馬,補其死缺;出衣幣于內府,身往給之,全活數萬人。 其還也,帝賜以七寶笠。 是月,帝不豫,皇后巴約特氏秉政。 詔遣阿裕爾巴裡巴特喇,就其母鴻吉哩氏居懷州。 阿裕爾巴裡巴特喇,懷寧王哈尚之母弟也。 江浙行省平章徹爾召入為中書平章政事,是月薨。 家貲不滿二百緡,人服其廉。 追封徐國公,謚忠肅。 十一月,丁未,黃勝許遣其屬來獻方物,請復其子官。 帝不允,曰:「勝許反側不足信,如其悔罪自至,則官可得。 」命賜衣服遣之。 舊制,凡遇享祀,司天雖掌時刻,無鐘鼓更漏,往往至旦始行事。 至是將郊祀,齊履謙攝司天台官,言于宰執,請用鐘鼓更漏,俾早晏有節,從之。 庚午,祀昊天上帝于南郊,牲用馬一,蒼犢一,羊、豕、鹿各九。 其文舞曰《崇德之舞》,武舞曰《定功之舞》。 以攝太尉,右丞相哈喇哈斯、左丞相阿固岱、御史大夫特們德爾為三獻官。 壬申,太白經天。 拱衛直都指揮使王伯勝,自帝有疾,晨夕入侍;安西王忌之,出為大寧路總管。 十二月,丙了,地震。 庚寅,皇太子德壽薨。 皇后遣人問西僧丹巴曰:「我夫婦崇信佛法,以師事汝,只有一子,寧不能延其壽也?」對曰:「佛法如燈籠,風雨至則可蔽,若燭盡,則無如之何也。 」一時稱其敏給。 ◎大德十年 春,正月,甲辰,詔詢訪莊聖皇后、昭睿順聖皇后、徽仁裕聖皇后儀範中外之政,以備紀錄。 丙午,浚吳松江等處漕河。 庚戌,浚真、揚等州漕河;令鹽商每引輸鈔二貫,以為傭工之費。 戊午,罷江南白雲宗都僧錄司,汰其民歸州縣,僧歸各寺,田悉令輸租。 初,南台御史言:「江南寺觀田畝,歷年詔免租賦,上虧公額,下侵民利。 其所隷民戶,或罹饑窘,為其徒者,坐視不恤。 請于秋成之時,驗其頃畝,減半征之,以備凶歲推賑其民,庶幾利害稍均。 」從之。 壬戌,發河南民十萬築河防。 丁卯,命近侍無輒驛召外郡官。 營國子學于文宣王廟西。 中書左丞尚文,以老疾告歸;復召為中書右丞,商議中書省事,不起。 閏月,晉寧、冀寧地震不止。 二月,辛亥,中書省言:「近侍傳旨以文記至省者,凡一百五十餘人,令臣擢用,其中犯法妄進者實多,宜加遴選。 」許之。 己未,江西、福建奉使宣撫塔布岱坐臓;遇赦,釋其罪,終身不敘。 戊辰,帝如上都。 是月,大同路暴風,大雪,壞民廬舍;雨沙陰霾,馬牛多斃,人亦有死者。 三月,乙未,道州營道等處暴雨,江溢,山裂,漂蕩民廬,溺死者眾;復其田租。 夏,四月,庚子朔,詔:「凡匿鷹犬者,沒家貲之半,笞三十;來獻者給之以賞。 」 壬戌,雲南羅雄州、普定路諸蠻為寇。 右丞汪惟能進討,賊退據越州,諭之不服,遣平章伊蘇岱爾率兵萬人往捕之;兵至曲靖,與惟能合兵壓賊境,獲其渠,斬之,餘眾皆潰。 命伊蘇岱爾留軍二千戍之。 癸亥,置崑山、嘉定等處水軍上萬戶府。 甲子,倭商有慶等抵慶元貿易,以金鎧甲為獻。 命浙江行省平章阿喇卜丹等備之。 是月,鄭州暴風雨雹,大若鷄卵,積厚五寸,麥及桑棗皆損;蠲今年田租。 五月,癸未,詔:「西番僧往還者,不許馳驛,給以舟東。 」 禁御史台、宣慰司、廉訪司官毋買鹽引。 乙酉,遣高麗國王王昛還國,仍置征東行省鎮撫之。 丁亥,詔右丞相哈喇哈斯、達喇罕、左丞相阿固台等整飭庶務;凡銓選錢谷等事,一聽中書裁決,百司勤怠者,悉以名聞。 六月,癸卯,御史台言:「江南行台監察御史嘉琿,劾江浙行省宣使李元不法。 行省亦遣人摭拾嘉琿不令檢核案牘。 」中書省復言嘉琿等不循法度,擅遣軍士守衛其門,搒掠李元,誣指行省等官不法事。 詔省、台及額爾克達嚕噶齊同訊之。 壬戌,來安路總管岑雄叛,湖廣行省遣宣慰副使呼圖嚕特穆爾招諭之。 雄令其子世堅來降,賜衣物遣之。 秋,七月,辛巳,宣德等處雨雹害稼。 大同之渾源隕霜殺禾。 平江大風海溢,漂民廬舍。 八月,壬寅,開成路地震,王宮及官民廬舍皆壞,壓死故秦王妃等五千餘人;以鈔萬三千六百餘錠、糧四萬四千餘石賑之。 先是,命江浙行省製造宣聖廟樂器,以宋舊樂工施德仲審校應律,運至京師。 丁巳,京師文宣王廟成,行釋奠禮,牲用太牢,樂用登歌,製法服三襲;命翰林院定樂名、樂章。 是秋,遼陽行省右丞洪萬罷,以其叔君祥代之。 君祥請于朝,宜新省治,增巡兵,置儒學提舉官、都鎮撫等員,以興文教,修武備。 既而事不果行。 陝西饑,省、台議請賑于朝,安西路總管趙世延曰:「救荒如救火,願先發廩以賑。 朝廷若不允,世延當傾財若身以償。 」省、台之從,所活者眾。 世延嫻習官政,其始除總管也,前政壅滯者三千牘,世延既至,不三月,剖決殆盡。 冬,十月,丁未,有事于太廟。 丁卯,安南遣使貢方物。 青山叛蠻來附。 吳江洲大水,民乏食,發米萬石賑之。 十一月,己巳,帝至自上都。 十二月,乙卯,帝寢疾,禁天下屠宰四十二日。 第17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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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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