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幡竿渠之開也,執政吝于工費,以郭守敬所言為過,縮其廣三之一。 是夏大雨,山水注下,渠不能容,漂沒人畜廬帳,幾犯行殿。 帝謂宰臣曰:「郭太史,神人也,惜其言不用耳!」 秋,七月,庚辰,中書省言:「江南諸寺佃戶五十餘萬,本皆編民,自嘉木揚喇勒智冒入寺籍,宜加釐正。 」從之。 八月,己酉朔,太史言是日巳時當日食二分有奇,至期不食,眾懼。 保章正齊履謙曰:「當食不食,自古有之。 矧巳時近午,陽盛陰微,故當食不食。 」遂考唐開元以來當食不食者凡十事以聞。 吳元珪遷工部尚書。 時河朔連年水旱,五穀不登,元珪言:「《春秋》之義,以養民為本,凡用民力者必書。 蓋民力息則生養遂,生養遂則教化行,而風俗美。 」宰相嘉其言,土木之工稍為之息。 九月,庚寅,置河東鐵冶提舉司。 壬辰,流星色赤,尾長丈餘,其光燭地,起自河鼓,沒于牽牛之西,有聲如雷。 張珪上疏,極言天人之際,災異之故。 其目有修德行、廣言路、進君子、退小人、信賞、必罰、減冗官、節浮費,以法祖宗成憲,累數百言,劾大臣之不法者,並及近侍之熒惑者,不報。 珪遂謝病歸。 癸巳,罷括宋手號軍。 己亥,帝至自上都。 揚州、淮安旱,免其田租。 冬,十月,戊申朔,有事于太廟。 壬子,冊皇后巴約特氏。 甲寅,復立海北海南肅政廉訪司。 山東轉運使阿爾津等增課鈔四萬餘錠,各賜錦衣。 十一月,庚辰,置浙西、平江河渠閘堰,凡七十八所。 丁酉,浚太湖及澱山湖。 十二月,丙寅,詔:「各省戍軍輪次放還,二年供役。 」 癸酉,詔中書省:「貨財出納,自今無券記者勿與。 」 以集賢院使、領太史院事鄂爾根薩理為中書平章政事。 是歲,命兄子哈尚鎮漠北。 哈尚,帝兄達爾瑪巴拉之長子,帝以寧遠王庫庫楚總兵北邊,怠于備禦,命哈尚即軍中代之。 省民出公田租。 時公田為民害,而荊湖尤甚,部內實無田,隨民所輸租取之,戶無大小,皆出公田租,雖水旱不免。 荊湖宣慰使列智理威,上民所不便十餘事于朝,而言公田尤切,廷議遣使理之。 會有詔,凡官無公田者,始給以俸,民力少蘇焉。 浙江鹽官州海塘崩,都省遣禮部郎中游中順洎本省官相視,因虛沙復漲,難於施力而止。 朝議以江浙行省地大人眾,非世臣有重望者,不足以鎮之,帝乃以虎賫衛親軍都指揮使托克托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 始至,嚴飭左右毋預公家事,且戒其掾屬曰:「仆從有私屬者,慎勿所。 若軍民諸事有關於利害者則言之。 當言而不言,爾之責也,言而不聽,我之咎也。 」有豪民白晝殺人者,托克托立命有司按法誅之。 自是豪猾屏息,民賴以安。 ◎大德四年 春,正月,丙申,申嚴京師惡少不法之禁;犯者黥刺,杖七十,拘役。 癸卯,復淮東漕渠。 二月,丁未朔,日有食之。 丙辰,皇太后鴻吉哩氏崩。 後性孝謹,侍昭睿順聖皇后,不離左右,至溷廁所用紙,亦以面擦令柔軟以進,世祖每稱之為腎德媳婦。 一日,裕宗有病,世祖往視,見床上設織金臥褥,慍而語之曰:「我嘗以汝為賢,何乃至此!」後對曰:「常時不敢用,今為太子病,恐有濕氣,胡用之。 」即時撤去。 及尊為太后,置徽政院,掌其財賦。 院官有受獻浙西田七百頃者,籍為院田,後曰:「我寡居婦人,衣食自有餘,況江南率土皆為國家有,曷敢私之!」即命還之,而黜院官之受獻者。 後之弟欲因後求官,後拒之曰:「勿以累我也!」其後弟果被黜,人皆服其先見。 後崩之明日,祔葬諸陵,謚「徽仁裕聖皇后」。 甲戌,賑湖北饑民,仍弛出澤之禁。 乙亥,帝如上都。 置西京太和嶺屯田。 立烏撤、烏蒙等郡縣。 丙子,命李庭訓練各衛軍士。 三月,乙未,寧國、太平旱、賑之。 夏,四月,戊午,參政張頤孫及其弟珪等伏誅于隆興寺。 頤孫初為新淦富人胡制機養子,後製機自生子而死,頤孫利其貲,與珪謀殺之,賂郡縣吏獲免。 其仆胡忠訴主之冤于官,乃誅之,其貲悉還胡氏。 以中書省斷事官布埒齊為平章政事。 五月,癸未,左丞相達喇罕遣使來言,橫弗不節,府庫漸虛,詔:「自今諸位下事關錢谷者,毋輒以聞。 」 帝諭集賢大學士鄂爾根薩理曰:「集賢、翰林,乃養老之地,自今諸老滿秩者升之,勿令輒去,或有去者,罪將及汝。 其諭中書知之。 」 六月,丙辰,以太傅伊徹察喇為太師,鄂勒哲為太傅,皆賜之印。 丁巳,昭文館大學士、平章軍國事、行御史中丞事博果密卒。 初,病作,帝遣醫治之,不效,卒年四十六。 帝聞之驚悼,士大夫皆哭失聲。 博果密素貧窮,自爨汲,妻織紝以養母;後因使還而母已卒,號痛嘔血幾不起。 平居服儒素,不尚華飾,祿賜有餘,即散施親舊。 明於知人,多所薦拔,丞相哈喇哈斯、達喇罕,亦其所薦也。 其學先躬行而後文藝,居則簡默,及帝前論事,吐辭弘暢,以天下之重自任,知無不言。 世祖嘗語之曰:「太祖有言,人主理天下,如右手持物,必資左手承之,然後能固。 卿實朕之左手也。 」每侍燕間,必陳說古今治安,世祖每拊髀嘆曰:「憾卿生晚,不得早聞此言,然亦吾子孫之福。 」臨崩,以白璧遺之曰:「它日持此以見朕也。 」 博果密既卒,貧無以葬,帝賜鈔五百錠賻之。 後贈太傅,追封魯國公,謚文貞。 甲子,詔:「各省自今非奉命毋擅投軍。 」 第17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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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下》
第17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