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四月,大都等十六路蝗。 帝師帕克斯巴卒,策琳沁嗣為帝師。 賜帕克斯巴號「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宣文輔治大聖至德普覺真智國如意大寶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師」。 以後累朝皆有帝師,相承不絶。 同簽書樞院事趙良弼言:「宋亡,江南士人多廢學,宜設經史科以育人材,定律令以戢奸吏。 」帝常從空問曰:「高麗,小國也,匠工弈技,皆勝漢人;至于儒人,皆通經書,學孔、孟。 漢人惟務課賦吟詩,將何用焉?」良弼對曰:「此非學者之病,在國家所尚何如耳。 尚詩賦則必從之,尚經學則人亦從之矣。 」 五月,辛亥,以泉州經張世傑兵,減今年租賦之半。 丙辰,以五台僧多匿逃奴及逋賦之民,敕西京宣慰司、按察司搜索之。 丙寅,敕江南僧司文移毋輒人遞。 丙子,命宗師張留孫即行宮作醮事,奏赤章于天,凡五晝夜。 先是兵下江西,南安守臣迎降,獨南安縣不下。 縣人李梓發、黃賢,共推縣尉葉茂為主,繕治守具,達春引眾萬餘攻之。 邑猶彈丸,城牆甫及肩,梓發率眾死守,晝則隨機應變,夜則鳴金鼓劫砦。 達春等相顧曰:「城如碟子大,人心乃爾硬耶!」遂親至城下諭降,城上裸噪大罵。 俄也發,幾中達春,乃徙砦水南。 自冬徂春,力攻三十五日,死得數千,不能克。 久之,茂出降,元軍乃退。 梓發、賢堅守如故。 乃厓山破,參政賈居貞又往諭降,城上仍詬罵不已,時眾稍稍徙去,心力頗懈,居貞命方文等進攻,凡十五日,城破,屠之。 梓發舉家自焚,縣人多殺家屬,巷戰,殺敵猶過當。 甲申,敕造戰船征日本,以高麗材用所出,即其地制之,令高麗王議其便以聞。 雲南都元帥愛嚕尼雅斯拉鼎,將兵抵金、蒲驃、緬國界內,招下三百寨,籍戶十一萬。 詔定賦租,立站遞,設衛送軍。 軍還,獻馴象十二。 辛丑,以通州水路淺,舟運甚艱,命樞密院發兵五千,仍令食祿諸官僱役千人開濬,以五十日訖工。 臣僚有請賦北京、西京車牛以運軍糧,帝曰:「民之艱苦,汝等不問,但知役民。 使今年盡取之,來歲禾稼何由得種!其止之。 」 癸卯,以臨洮、鞏昌、通安等十驛歲饑,供役繁重,有質賣子女以供役者,命選官撫治之。 旋以襄陽屯田戶七百代軍當驛役。 甲辰,以阿哈瑪特子呼遜為潭州行省左丞,呼實哈雅等並複舊職。 是夏,四川宣慰使楊文安入覲,以所得城邑繪圖以獻。 帝勞之曰:「汝攻城之功何若是多也!」擢四川南道宣慰使。 秋,七月,乙卯,定江南上、中路置達嚕噶齊二員,下路一員。 丁巳,交趾國貢馴象。 己未,以蒙古軍二千,諸路軍一千,新附軍一千,合萬,令李庭將之。 壬戌,罷潭州行省造征日本及交趾戰船。 癸酋,西南八番、羅氏等國內附,洞砦凡千六百二十六。 命崔彧至江南,訪求藝術之人。 八月,丁丑,帝歸自上都。 戊子,範文虎言:「臣奉詔征日本,比遣周福、欒忠與日本僧賫詔往諭其國,期以來年四月還報,待其從否,始宜進兵。 」從之。 庚寅,帝以每歲聖誕節及元辰日,禮儀費用皆斂之民,詔天下罷之。 丁酉,以江南所獲玉爵及玷凡四十九事,納于太廟。 先是捕海賊金通精,不獲。 通精死,獲其從子溫,有司請論如法。 帝曰:「通金已死,溫何預焉!」特赦其罪。 甲辰,詔:「漢軍出征,逃者罪死,且沒其家。 」 九月,乙巳朔,範文虎薦可為守令者三十人。 詔令:「後所薦朕自擇之。 凡有官守,不勤於職,勿問漢人、回回,皆論誅、籍沒。 」 庚戌,詔行省左丞呼遜兼領杭州等路諸色人匠,以杭州稅課所入,歲造繒段十萬以進。 阿哈瑪特言王相府官趙炳云:「陝西課程,歲辦萬九千錠,所司若果盡心措辦,可得四萬錠。 」即命炳總之。 同知揚州總管府事董仲威坐臓罪,行台方按其事,仲威反誣行台官以他事。 詔免仲威官,仍沒其產十之二。 戊午,議罷漢人之為達嚕噶齊者。 己巳,樞密院言:「有唐古岱者,冒禁,引軍千餘人,于辰溪、沅州等處劫掠新附人千餘口及牛馬、金銀、幣帛,而麻陽縣達嚕噶齊呼巴布哈為之嚮導。 」敕斬唐古岱、呼巴布哈,餘減死論,以所掠者還其民。 冬,十月,己卯,享于太廟。 戊子,千戶托訥、總把呼岱擅引軍人婺州永康縣界,殺掠吏民。 事覺,自陳扈從先帝出征有功、乞貸死。 敕沒其家貲之半,杖遣之。 辛卯,賑和州貧民鈔。 乙末,納碧玉爵于太廟。 辛丑,以月直元辰,命五祖真人李居壽作醮事,奏赤章,凡五晝夜。 事畢,居壽請間言:「皇太子春秋鼎盛,宜預國政。 」帝喜曰:「尋將及之。 」明日,下詔:「皇太子燕王參決朝政,凡中書省、樞密院、御史台及百司之事,皆先啟後聞。 」 是月,敘州、夔府至江陵界置水驛。 蜀地既平,以張庭瑞為諸蠻夷部宣慰使,甚得蠻夷心。 第12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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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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