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宗端文明武景孝皇帝咸淳八年元至元九年 八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乙巳,元主歸自上都。 張貴既入襄陽,呂文煥固留共守。 貴恃其勇,欲還郢。 乃募得死士二人,能伏水中數日不食,持蠟書赴郢,求援于範文虎。 時元軍增守益密,水路連鎖數十里,列撒星樁,雖魚蝦不得度;二人遇樁,即鋸斷之,竟達郢,還報,許發兵五千駐龍尾洲以助夾擊。 刻日既定,九月,甲子,貴別文煥東下。 點視所部軍,洎登舟,帳前一人亡去,乃有過被撻者,貴驚曰:「吾事泄矣!亟行,彼或未及知。 」及舉炮鼓噪發舟,乘夜順流斷糹亙,破圍冒進。 夜半天黑,至小新河,阿誅、劉整分率戰艦邀擊,貴以死戰拒,沿岸束獲列炬,火光如白晝。 至勾林灘,漸近龍尾州,遙望軍般旗幟紛披,貴軍以為郢兵來會,喜躍而進,舉流星火示之。 軍船見火即前迎,及勢近欲合,則來舟皆元軍也。 蓋郢兵前二日以風水驚疑,退屯三十里,而元軍得逃卒之報,先據龍尾洲,以逸待勞。 貴力困,且出不意,與之戰,所部殺傷殆盡。 貴身被數十創,力不能支,遂被執,見阿珠于拒門關,欲降之,貴誓不屈,乃見殺。 元令降卒四人舁貴屍至襄陽城下,曰:「識矮張都統乎?」守陴者皆哭,城中喪氣。 文煥斬四卒,以貴祔葬順塚,立雙廟祀之。 丁卯,洪天錫以端明殿學士致仕;尋卒,謚文毅。 辛未,有事下明堂,以賈似道為大禮使。 禮成,詣景靈宮。 將還,大雨,似道期帝雨止升格,胡貴嬪之兄帶禦器械顯祖,請如開禧故事,卻輅,乘逍遙輦還宮。 帝曰:「平章得無不可?」顯祖紿曰:「平章已允。 」帝遂歸。 似道大怒曰:「臣為大禮使,陛下舉動不得預聞,乞罷政。 」即日出嘉會門,帝固留之不得,乃罷顯祖,涕泣出貴嬪為尼,似道始還。 自是專恣日甚,畏人議己,務以權術駕馭上下,以官爵牢寵一時名士,以故言路斷絶,威福肆行,相視以目。 冬,十月,丙戌,元封皇子蒙古岱為安西王,賜京兆為分地。 癸巳,元以趙璧為平章政事,張易為樞密副使。 癸卯,元初立會同館。 己亥,以會稽、餘姚、上虞、諸暨、蕭山大水,減其田租。 丁未,以章鑒兼權參知政事。 十一月,馬廷鸞扼于賈似道,力辭相位,乙卯,授觀文殿大學士、知饒州。 入辭,帝惻怛久之曰:「丞相勉為朕留。 」廷鸞對曰:「臣死亡無日,恐不得再見君父。 然國事方殷,疆圉孔棘,天下安危,人主不知;國家利害,群臣不知;軍前勝負,列閫不知。 陛下與元老大臣惟懷永圖,臣死且瞑目。 」泣拜而出。 旋命提舉洞霄宮。 丁卯,元城光州。 己巳,元發兵伐耽羅。 時朝廷患劉整為元用,京湖制置使李庭芝請以整為盧龍軍節度使,封燕郡王。 帝從之,遣永寧僧賫告身、金印、牙符及庭芝書期致之。 僧入元境,事覺,元主敕張易、姚樞雜問,整自軍中入見元主曰:「此宋人患臣用後襄陽,欲以此殺臣耳。 臣實不知。 」元主賞整,使還軍中,誅永寧僧及其黨,且令整移書來責執政。 元阿爾哈雅奏言:「襄陽之有樊城,猶齒之有唇也。 宜先攻樊城,斷其聲援。 樊城下,則襄陽可不攻而得。 」元主以為然。 會回回創作巨石炮來獻,用力省而所擊甚遠,命送襄陽軍前用之。 元劉整築新門于鹿頭山,使千戶隨世昌總其役。 樊城出兵來爭,且拒且築,不終夜而就。 整授軍二百,令世昌立炮簾于樊城攔馬牆外。 夜大雪,城中矢石如雨,軍校多死傷,達旦而炮簾立。 南師列艦江上,世昌乘風縱火,燒其船。 樊城出兵鏖戰攔馬橋下,世昌流血滿甲,氣愈壯,南師退入城。 十二月,辛亥,四川安撫使昝萬壽遣兵攻成都,元鑒省嚴忠范戰敗,同知王世英等八人棄城遁,遂毀其大城。 元以罪在主將,遣世英等縛忠范至都治之,罷其官。 甲寅,召葉夢鼎入相,詔加少傅。 夢鼎引疾,力辭。 使者相繼促行,扶病至嵊縣,疏奏願上厲精寡慾,規當國者收人心,固邦本,扁舟徑還。 使者以禍福告,夢鼎曰:「廉恥事大,死生事小,萬無可回之理。 」賈似道大怒,勒令休致。 ○度宗端文明武景孝皇帝咸淳九年元至元十年 春,正月,戊午,元宿州萬戶額森布哈請築堡牛頭山,扼兩淮糧運,不允。 額森布哈因上言:「前宋人城五河,統軍司臣皆當得罪。 今不築,恐為宋人所先。 」元主曰:「汝言雖是,若坐視宋人戍之,罪亦不免也。 」 乙丑,樊城破。 樊被圍四年,京湖都統制范天順及部將牛富力戰不為衄。 富數射書襄陽城中,期呂文煥相與固守為唇齒。 未幾,阿爾哈雅以回回新炮進攻,張弘范為流矢中其肘,束創見阿珠曰:「襄在漢水南,樊在其北,我陸攻樊,則襄出舟師來救,終不可取。 若截水道,斷救兵,水陸夾攻,則樊破而襄亦下矣。 」阿珠從之。 初,襄、樊兩城,漢水出其間,文煥植大木水中,鎖以鐵絙,上造浮橋,以通援兵,樊亦恃比為固。 元水軍總管張禧曰:「斷鎖毀木,樊城必下。 」阿珠以機鋸斷木,以斧斷絙,燔其橋,襄兵不能援,乃以兵截漢,而出鋭師薄樊城,城遂破。 天順仰天嘆曰:「生為宋臣,死為宋鬼!」即所守地縊死。 富率死士百人巷戰,元兵死傷者不可計。 渴飲血水,轉戰而進,遇民居燒絶街道,富身被重傷,以頭觸柱,赴火死。 裨將王福見之,嘆曰:「將軍死於國事,吾豈宜獨生!」亦赴火死。 天順,文虎之侄;富,霍丘人也。 二月,甲申,詔為郢州統制張順立廟荊湖,賜額曰忠顯,官其二子。 第9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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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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