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哈瑪特多智巧,以功利自負。 蒙古主急於富國,試以事,頗有成績,又見其與史天澤爭辨,屢有以詘之。 由是奇其才,授以政柄,言無不從,專愎益甚。 尚書省既立,詔:「凡銓選各官,吏部定擬資品呈尚書,尚書咨中書,中書聞奏。 」阿哈瑪特擢用私人,不由部擬,不咨中書。 安圖以為言,蒙古主令問阿哈瑪特,阿哈瑪特言:「事無大小,皆委之臣,所用之人,臣宜自擇。 」安圖因請「自今惟重刑及遷上路總管始屬之臣,餘並付阿哈瑪特。 」蒙古主從之。 阿哈瑪特遂請重定條畫,下諸路,括戶口,增太原鹽課,以千錠為常額。 庚戌,以高達為湖北安撫使、知鄂州,孫虎臣起複淮東安撫副使、知淮安州。 賈似道迫於人言,故起用達;達懷宿憾,不為似道用。 甲寅,高麗國王禃遣使詣蒙古言:「臣已複位,今從七百人入覲。 」詔令從四百人來,餘留之西京。 詔改西京曰東寧府,畫慈悲嶺為界,以莽賚扣為安撫高麗使,率兵戍其西境。 辛西,頒《成天歷》。 丙寅,以廣東經略安撫使陳宗禮簽書樞密院事,吏部尚書趙順孫同簽書樞密院事。 故事,宮中飲宴,名曰排當。 理宗朝,排當之禮,多內侍自為之,遇有排當,則必有私事密啟;帝即位,益盛,至出內帑為之。 宗禮嘗上疏言:「內侍用心,非借排當以侵羡餘,則假秋筵以奉慇勤,不知費幾州汗血之勞,而供一夕笙歌之樂。 請禁絶之。 」不報。 丁卯,帝制《字民》、《牧民》二訓,以戒百官。 戊辰,左丞相江萬里罷。 萬里以襄、樊為優,屢請益師往救,賈似道不答,萬里遂力求去,出知福州。 時王應麟起為起居郎兼權吏部侍郎,上言曰:「國家所恃者大江,襄、樊其喉舌,議不容緩。 朝廷方從容如常時,事幾一失,豈能自安?」賈似道謀復逐之,會應麟以憂去。 二月,辛未朔,蒙古前中書右丞相巴延為樞密副使。 甲戌,蒙古築昭應宮于高梁河。 丙子,蒙古主禦行宮,觀劉秉忠、博囉、許衡及太常卿徐世隆所起朝儀,大悅,舉酒賜之。 丁丑,蒙古以歲饑,罷修築宮城役夫。 壬辰,蒙古立司農司,以參知政事張文謙為卿,設四道巡行勸農司。 文謙請開籍田,行祭先農、先蠶等禮。 阿哈瑪特議拘民間鐵,官鑄農器,高其價以配民,創立行戶部于東平、大名以造鈔,及諸路轉運使干政害民;文謙悉極論罷之。 乙未,襄陽出步騎萬餘人,兵船百餘艘,攻蒙古萬山堡,為萬戶張弘范等所敗。 高麗國王禃朝于蒙古。 蒙古令國王特默裕舉軍入高麗舊京,以托克托多勒、焦天翼為其國達嚕噶齊,護送禃歸國。 仍下詔:「林衍廢立,罪不可赦;安慶公淐,本非得已,在所寬宥。 有能執送衍者,雖其黨,亦必重增官秩。 」 三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蒙古改諸路行中書省為行尚書省。 癸丑,詔曰:「吏以廉稱,自古有之。 今絶不聞,豈不自章顯而壅于上聞歟?其令侍從、卿監、郎官各舉廉吏,將顯擢焉。 」 甲寅,蒙古主如上都。 戊午,蒙古阿珠與劉整上言:「圍守襄陽,必當以教水軍、造戰艦為先務。 」詔許之。 於是造戰艦五千艘,日練水軍七萬人,雖雨不能出,亦畫地為船而習之。 蒙古平章尚書省事阿哈瑪特,勢傾中外,一時大臣多阿附之。 中書左丞許衡,每與之議,必正言不少讓。 已而其子呼遜有同簽樞密之命,衡獨執奏曰:「國家事權,兵、民、財三者而已。 今其父典民與財,子又典兵,不可。 」蒙古主曰:「卿慮其反耶?」衡對曰:「彼雖不反,此反道也。 」帝以語阿哈瑪特,阿哈瑪特由是怨衡,欲以事中之。 衡屢入辭免,蒙古主不許。 四川制置司遣將修合州城,蒙古立武勝軍以拒之。 總帥汪惟正,臨嘉陵江作柵,扼其水道,夜懸燈柵間,編竹為籠,中置火炬,順地勢轉走,照百步外,以防不虞。 南師知有備,不敢逼。 廉希憲既罷,蒙古主念之,嘗問侍臣:「希憲居家何為?」侍臣以讀書對。 蒙古主曰:「讀書固朕所教,然讀之而不肯用,多讀何為?」意責其罷政而不復求進也。 阿哈瑪特因讒之曰:「希憲日與妻怒宴樂爾。 」蒙古主變色曰:「希憲清貧,何從宴飲!」阿哈瑪特慚而退。 希憲有疾,醫言須用沙糖,家人求于外,阿哈瑪特與之二斤,希憲卻之曰:「使此物果能活人,吾終不受奸人所與求活也。 」蒙古主聞而遣賜之。 夏,四月,戊寅,以文天祥兼崇政殿說書、真學士院,尋罷。 賈似道以去要君,命學士降詔。 天祥當制,語皆諷似道。 時內製,相承必先呈稿于宰相,天祥獨不循此例。 似道見制,意不滿,諷別院改作,天祥援楊億故事,亟求解職,遷秘書監,似道又使台官張志立劾罷之。 天祥數被斥,乃援錢若水例致仕,時年三十七。 壬午,蒙古檀州隕黑霜二夕。 己丑,蒙古高麗行省奏言:「高麗林衍死,其子惟茂擅襲令公位,為尚書宋宗禮所殺。 島中民皆出降,已還之舊京。 衍黨裴仲孫等復集餘眾,立王禃庶族承化侯為王,竄入珍島。 」 五月,辛丑,以吳革為沿江制置宣撫使。 癸卯,四川制置司遣都統牛宣,與蒙古陝西簽省伊蘇岱爾、嚴忠范等戰于嘉定、重慶、釣魚山、馬湖江,皆敗,宣為蒙古所獲,遂破三寨。 丁未,蒙古以同知樞密院事哈達為平章政事。 丙辰,蒙古尚書省言:「諸王遣使取索諸物及鋪馬等事,請自今並以文移,毋得口傳教令。 」從之。 蒙古改宣徽院為光祿司,仍以烏珍充使。 第9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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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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