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複檢校太傅、寧武寧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充江南東路淮南西路宣撫使劉光世為少保、充淮南西路宣撫使,置司太平州;太尉、定江昭慶軍節度使、兩浙西路江南東路宣撫使、神武右軍都統制張俊開府儀同三司、江南東路宣撫使,置司建康府,俊仍落都統制。 詔:「韓世忠、劉光世、張俊各賜銀帛三千匹兩,異姓親補承信郎者二人,一子五品服,有服親封孺人者三人,冠帔五道。 」 甲子,淮西宣撫司統制官酈瓊拔光州,執其知州、武翼郎許約。 金人之侵淮也,劉光世遣瓊自廬州統兵,聲言過淮,至芍陂,乃摘輕兵由間道趨光州城下。 約乘城固守,劉麟亦遣其統領官李知柔以眾援之。 瓊說約降,不從,即進兵急攻,城欲破,約勢窮,乃降,遂復光州。 後六日,奏至,既而光世以約赴行在。 帝謂大臣曰:「約為劉豫結連楊麼及劫張昂山寨,凶逆宜誅。 今來歸,朕不欲失信,當貸之。 」乃遷約一官,監南劍州鹽稅。 戊辰,詔:「承州權廢兩縣,和、廬、濠、黃、滁、楚州各廢一縣,逐縣各置監鎮官一員。 」以民事簡少,省其徭役也。 己巳,金主殂于明德宮,年六十一,謚曰文烈皇帝,廟號太宗,後增上尊謚曰體元應運世德昭功哲惠仁聖文烈皇帝。 太宗在位十三年,宮室苑籞,無所增益。 承太祖草創之後,以杲、宗干知國政,以宗翰總戎事,既滅遼、破汴,即議禮制度,治歷明時,經國規摹,至是始定雲。 庚午,安班貝勒亶承遺詔即位於柩前。 壬申,劉光世、韓世忠、張俊入辭,尚書右仆射趙鼎、知柩密院事張浚、參知政事沈與求、簽書樞密院事胡松年侍。 帝命光世等升殿,諭曰:「敵南侵,蓋有窺江、浙之意,賴卿等戮力扞敵,使其失律而去,朕甚嘉之。 然中原未復,二聖未還,朕心歉然,卿等其勉之!」光世曰:「臣等蒙國厚恩,敢不效死。 」鼎曰:「臣聞降人程師回言:逆臣劉豫給金人,雲光世、世忠比失歡,及至淮甸異所聞,其氣已沮矣。 」帝曰:「有告朕光世、世忠坐小嫌意不釋然者。 烈士當以意氣相許,先國家之急而後私仇,小嫌何足校!昔寇恂戮賈復部將,復以為恥,深銜之。 光武曰:『天下未定,兩虎安得私鬥!』於是並坐極歡,結友而去。 光世、世忠縱有睚眥,今日宜釋前憾,結歡如初。 」二人感泣,再拜曰:「臣等頃過聽,嘗有違言;至于國事,不敢分彼此。 今乃煩君父訓飭,臣等敢不奉詔!」鼎等頓首賀。 帝曰:「將帥和,社稷之福也。 」命近侍出內金盤尊斝賜光世、世忠、俊,酒一行,並所飲器賜之,陛辭而退。 鼎謂與求曰:「將帥國之爪牙,推轂授帥,則聞之矣;天子禦正衙,賜卮酒而親勸之,未之前聞。 臣聞英宗皇帝于司馬光嘗有是賜,其後淵聖皇帝用李綱,實踵行之。 光世等乃蒙恩寵如此,必有以圖報。 」詔:「光世妻漢國夫人向氏,俊妻華原郡夫人魏氏,並特給內中俸,如世忠妻例。 」 自建帥府以來,俊常以軍從帝行,至是始軍于外,在帝左右者惟楊沂中而已。 癸酉,金遣使告哀于齊、高麗、夏;仍詔齊自今稱臣,勿稱子。 齊知濠州馬秦引兵犯光州,承信郎、權主管州事王莘率眾拒敵,淮西宣撫使劉光世遣統制官酈瓊、靳賽以所部援之。 甲戌,金主詔中外公私禁酒。 二月,丙子,清遠軍節度使、神武后軍統制、充湖北路荊、襄、潭州制置使岳飛為鎮寧、崇信軍節度使。 岳飛自池州入朝,前一日,御筆賜岳飛銀帛二千區兩,封其母榮國太夫人姚氏為福國太夫人,親屬為承信郎者一人,封孺人者二人,賜冠帔三道,賞淮西之功也。 刑部尚書兼詳定一司敕令章誼試戶部尚書。 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兼權給事中晏敦復權尚書吏部侍郎。 丁丑,帝禦舟發平江府,晚,泊吳江縣。 戊寅,命祠部員外郎兼權太常少卿張銖奉太廟神主自海道至臨安府,令本府飭同文館安奉;其景靈宮神禦祭享事,令溫州能判權管。 禦舟宿平望鎮。 己卯,宿秀州北。 庚辰,宿崇德縣。 辛巳,宿臨平鎮。 壬午,禦舟至臨安府行宮,留守孟庾率京官小使臣以上迎于五里外。 帝還行宮,賜百官休沐三日。 癸未,詔:「扈從官吏並轉一官資。 」 樞密院承旨兼都督府參謀官折彥質至行在。 始,趙鼎議遣彥質至川、陝諭指西帥,而彥質言:「折可求辜負國恩,不能守節;臣之兒女七人,昨在京師為金人取去,傳聞亦在府州。 倘臣以督府上佐驟至川、陝,于職事豈能人人得其歡心!萬一因疑似之跡興暗昧之謗,則臣一身不可自保,況為朝廷辦事!伏望追寢成命,別賜令詔不行。 」遂罷入蜀之議。 乙酉,川陝宣撫副使盧法原,言已選鋭兵五千,令右武大夫、開州團練使劉錡統領,速赴行在。 丙戌,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趙鼎守左仆射,知樞密院事張浚守右仆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都督諸路軍馬。 始議浚以右揆出使湖外平楊麼,鼎升左揆,鼎密啟曰:「宰相事無不統,不必專以邊事,乃為得體。 」暨兩製出,浚獨以軍功及專任邊事為言。 帝既以邊事付浚,而改政事及進退人才皆付于鼎矣。 以岳飛為荊湖南、北、襄陽府路制置使、充神武后軍都統制,將所部平湖賊楊太,賜錢十萬緡、帛五千匹為犒軍之費,以湖北轉運判官劉延年充隨軍轉運,及令湖南、江西漕臣薛弼、范振應副隨軍錢糧。 飛所部皆西北人,不鰼水戰。 飛曰:「兵何常,顧用之何如耳。 」 第19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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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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