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日,光世亦以所部至平江。 光世見張俊,相與釋憾,苗傅等計不行。 丁未,宰相朱勝非召苗傅、劉正彥至都堂,議復辟事。 傅、正彥至,勝非語之曰:「反正事已定日迎請朝廷,百官皆有章奏,公自可別作一章。 」傅面頸發赤,慚恧不語。 回顧正彥。 正彥起曰:「遽請反正,前後事體相違。 」勝非責之曰:「前日王淵不當作樞密,人情猶能如此。 今日之事,孰為輕重?不然,下詔率百官與六軍請上還宮,公等六人置身何地?」正彥卻立不對。 傅長吁曰:「獨有死耳。 」勝非以二將反覆責王世修,又以言逼傅,不能答。 勝非令世修既廡間草奏,持歸軍中,自準備將已上皆書名。 執政晚朝,至漏舍,世修持軍中請複壁奏狀納勝非,勝非進呈,皇太后極喜,曰:「吾責塞矣!」勝非即召詞臣張守至都堂,與李邴分作百官章,三奏三答及太后手詔與復辟赦文皆具。 同簽書樞密院事呂頤浩、制置使劉光世、禮部侍郎張浚、平寇左將軍韓世忠、禦營前軍統制張俊等上言:「建炎皇帝即位以來,恭儉憂勤,過失不聞。 今天下多事之際,乃人主馬上圖治之時,深恐太母垂簾,嗣君尚幼,未能勘定禍亂。 臣等今統諸路兵遠詣行在,恭請建炎皇帝還即尊位,或太后、陛下同共聽政,庶幾人心厭服。 」 時頤浩、浚大軍已次吳江,王世修聞之,遣人至軍中云:「上已處分兵馬重事,止勤王師屯秀,俾頤浩、浚以單騎入朝。 」頤浩奏曰:「臣等所統將士,忠義所激,可合不可離,願提軍入覲。 」傅等計窮,益懼。 是晚,苗傅、劉正彥至都堂見朱勝非,請詣睿聖宮見帝謝過,勝非難之,不得已白於帝。 傅、正彥自知罪大,疑不得見,憂懼失色,抵宮門,日已晡矣。 帝開門納之,且令衛士掖以升殿。 傅、正彥請降禦札以緩外師,帝曰:「人主親札,非所以取信,其取信于天下者,以有禦寶。 今朕退處別宮,不與國事,用何符璽以為信?自古廢君杜門省愆,豈敢更預軍事!」傅等巽請,帝乃賜韓世忠手詔曰:「知卿已到秀州,遠來不易。 朕居此極安寧。 苗傅、劉正彥本為宗社,始終可嘉。 卿宜知此意,遍諭諸將,務為協和以安國家。 」傅等退,以手加額曰:「乃知聖天子度量如此!」遂遣杭州兵馬鈐轄張永載持詣世忠。 世忠得之,謂永載曰:「主上即複位,事乃可緩。 不然,吾以死決之。 」傅等大恐。 是月,金人破京東諸郡。 時山東大饑,人相食,嘯聚蜂起,巨寇宮儀、王江,每車載乾屍以為糧。 時當兵火之餘,又值河決,州郡互不相顧。 金再攻青州,守臣京東東路安撫使劉洪道力不能守,率餘兵二千棄城去,金人以前知濱州向大猷知青州。 於是右副元帥宗輔乘勢盡取山東地,惟濟、單、興仁、廣濟,以水阻尚存焉。 洪道在仰天陂,遣其將崔邦弼至安邱縣求援于宮儀,儀發兵迓洪道,別為一寨以處之。 徐州武衛都虞候趙立,聞金兵北歸,知城中弛備,鼓率殘兵邀擊于外,斷其歸路,奪舟船金帛以千計,軍聲復振。 立盡團鄉民為兵,誓以平敵,退者必斬。 叔父扆後期至,立謂曰:「叔以立故亂法,何以臨眾!」促命斬之,士皆感厲。 詔授立忠翊郎、權知徐州事。 立乘瘡痍之後,撫循其民,恩意盩厔,召使復業,井邑一新。 金尚書左仆射高貞罷。 金主詔曰:「軍興以來,良人被掠為奴者,聽其父母夫妻子贖之。 」 金左副元帥宗翰聞帝渡江,徙濟南叛臣劉豫知東平府,充京東、西、淮南等路安撫使,節度大名、開德府、濮、濱、博、棣、德、滄等州,而以其子承務郎麟知濟南府。 自舊河以南,皆豫所統也。 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十五 ●卷第一百十五 【宋紀一百五】 起屠維作噩四月,盡八月,凡五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建炎三年金天會七年 夏,四月,戊申朔,宰相朱勝非等言:「臣等召苗傅、劉正彥等到都堂,諭以今國家多事,干戈未弭,當急防秋之計,睿聖皇帝宜還尊位、總萬機,苗傅等一皆聽從。 」太后詔曰:「甚契吾心,可依所請。 」勝非乃率百官上第一表,請上還宮,詔不允。 太后內出札與帝曰:「今日朔日,宜入見禁中。 」帝奏曰:「臣疾作,已奉表起居,容臣望日趨詣。 」太后又詔曰:「嗣君沖幼,強敵未寧,事尤急於防秋,理難安於垂箔。 臣僚懇請,不可重違,宜復禦朝,以安中外。 」百官再上奏,帝答以:「太后垂簾,當共圖國事;不然,不敢獨當。 」太后詔許之。 百官三表畢,時已巳刻,上始禦殿,百官起居。 帝猶未肯入內,勝非再請,遂就西廊,搢笏,掖帝乘馬還行宮,都人夾道焚香,眾情大悅。 帝及太后同禦前殿,垂簾,下詔曰:「朕顧德弗類,遭時多艱,永惟責躬避位之因,專為講好息民之計。 今露章狎至,復辟為期,朕惟東朝有垂簾保佑之勞,元子有踐阼纂承之托,太后宜上尊號曰隆佑皇太后,嗣君宜立為皇太子。 所有三月六日赦書應干恩賞等事,令有司疾速施行。 」 是日,呂頤浩、張浚次秀州,韓世忠以下出郊迓之。 頤浩謂諸將曰:「國家艱危,君父廢辱,一行將佐,力圖興復。 今幸已反正,而賊猶握兵,包藏奸謀,事若不濟,必反以惡名加我,諸公勉之,漢翟義、唐徐敬業之事,可為戒也。 」 己酉,帝與太后垂簾聽政。 初,太后即欲撤簾,日高猶不出。 帝令朱勝非陳請,勝非言:「當先降詔。 」於是暫出禦殿。 後曰:「官家既還內,吾便不當出。 」遂詔以四日撤簾。 第11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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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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