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馬擴自五馬山以麾下五百人渡河,至東京見宗澤,至是始赴行在,從者不滿百人。 擴既見,出榛奏事。 黃潛善等皆疑非真,帝識其字,即有是命。 擴遷拱衛大夫、利州觀察使、樞密副都承旨、元帥府馬步軍都總管。 擴將行,上奏,略曰:「臣疏遠小人,陛下斷以不疑,付以閫外之事。 願鑒前世之成敗,明當世之嫌疑,俾臣得效愚,畢意攻取。 今王師大舉,機會神速,軍期文字,不可少緩。 若依常制下都堂等處,然後以達天聽,則事涉疑似;或欲規避者,定逡巡藏匿,不以進呈。 望令專置一司,不限夤夜,畫時通進。 」又言:「自唐以來,用中貴人監軍,奪權掣肘,每致敗事。 伏望聖斷,罷差中貴監軍及選給器械。 」凡四事,帝皆從之,又許擴過河,得便宜從事。 時潛善與汪伯彥終以為疑,乃以烏合之兵付擴,且密授朝旨,使譏察之,擴行,復令聽諸路帥臣節制。 擴知事變,遂以其軍屯于大名。 五月,甲申朔,宗澤再上表請乞還京。 會尚書右丞許景衡建請渡江,宰相黃潛善持不可。 時既得信王榛奏,或有言榛有渡河入京城之謀,乙酉,下詔還京。 遂罷景衡為資政殿學士、提舉杭州洞霄宮。 景衡之執政也,凡有大政事,必請間極論榻前。 黃潛善、汪伯彥惡其異己,每排抑之。 至是因下詔還京而有此命。 丙戌,詔:「後舉科場,講元佑詩賦、經術兼收之制。 」中書省請「習詩賦舉人不兼經義,習經義人止習一經,解試、省試,並計數各取,通定高下。 」禮部侍郎王綯請前降舉人兼習律義、《孫子》義等指揮勿行,從之。 自紹聖後,舉人不習詞賦者近四十年。 綯在後省,嘗為帝言:「經義當用古注,不專取王氏說。 」帝以為然。 至是申明行下。 秘書省正字馮楫獻書於黃潛善曰:「伏睹昨晚出黃榜詔,欲擇日還闕,東來從衛官吏士,無不欣喜,西北尤以近鄉,倍極踴躍。 以楫計之,闕未可還。 萬一駕到東京,而金人秋後再來,不知吾兵何以當之?吾兵或不可當而復為避地計,今蔡、汴兩河已漸湮塞,其或被其斷絶水道,雖避地亦不能,此不得不慮也。 假如今日,駐蹕維揚為得策,倘主上堅欲以馬上治之,不許遷徙,但當留兵將及宰執中諳練邊事運籌帷幄之人,從駕居此,專務講武,以為戰守之備。 其餘宗廟、百官,盡令過江,于建康置司。 至于財用百物,除留贍軍費用外,亦盡藏之建康府庫,庶幾緩急遇敵,可戰則戰,可守則守,度不可戰守,而欲動則動,亦易行而無牽制之累。 」楫,遂寧人也。 戊子,翰林學士朱勝非守尚書右丞。 辛卯,陝西、京東諸路及東京、北京留守並奏金人分道渡河,詔遣禦營左軍統制韓世忠、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閭勍率所部迎敵,命宗澤遣本司統制官楊進等援之。 先是澤聞河北都統制王彥聚兵太行山,即以彥為武功大夫、忠州防禦使,制置兩河軍事。 彥所部勇士萬數,以其面刺八字,故號「八字軍」。 彥方繕甲治兵,約日大舉,欲趨太原。 澤亦與諸將議六月起師,且結諸路山水寨民兵約日進發,上奏曰:「臣自留守京師,夙夜匪懈,經畫軍旅。 近據諸路探報,敵勢窮蹙,可以進兵。 臣欲乘此暑月,遣王彥等自滑州渡河,取懷、衛、浚、相等處,遣王再興等自鄭州直護西京陵寢,遣馬擴等自大名取洺、趙、真定,楊進、王善、丁進、李貴等諸頭領各以所領兵分路併進。 既過河,則山寨忠義之民相應者不啻百萬,契丹漢兒亦必同心抵禦金人。 事才有緒,臣乞朝廷遣使聲言立契丹天祚之後,講尋舊好。 且興滅繼絶,是王政所先,以歸天下心也;況使金人駭聞,自相攜貳邪?仍乞遣知幾博辯之士,西使夏,東使高麗,喻以禍福。 兩國素蒙我宋厚恩,必出助兵,同加掃蕩。 若然,則二聖有迴鑾之期,兩河可以安貼,陛下中興之功,遠過周宣之世矣。 願陛下早降迴鑾之詔,以系天下之心。 臣當躬冒矢石,為諸將先。 」疏入,黃潛善等忌澤成功,從中沮之。 澤嘆曰:「吾志不得伸矣!」因憂鬱成疾。 澤尹京畿,歲修城池,治樓櫓,不擾而辦,屢出師以挫敵鋒。 其抗疏請帝還京。 凡二十餘上,言極切至。 潛善與汪伯彥等雖嫉之深,竟不能易其任。 甲午,曲赦河北、陝西、京東諸路。 初,陝西制置使錢蓋聞金人破長安,檄集英殿修撰、鄜延經略王庶,兼節制環慶、涇原兵拒敵。 既而義兵大起,金人東還,庶以金人重載,可尾襲取勝,移文兩路,各大舉協力更戰。 而環慶經略使王似,涇原經略使席貢,自以先進望高,不欲受其節度,遂具文以報,而實不出兵。 金遊騎上清谿,既為涇原裨將吳玠所扼,至咸陽,望渭河南義兵滿野,不得渡,遂循渭而東。 其右軍入鄜延,攻康定,圍龍坊,庶急遣將斷河橋,又令將官劉延亮屯神水峽,斷其歸路,金人遂去。 於是洛索盤礴于馮翊、河中,扼新河橋以通往來,人情大恐。 涇原統制官曲端,乘敵退,復下秦州,而鳳翔、長安皆為義兵收復。 會經制司統領官劉希亮自鳳翔歸端,端斬之。 端雅不欲屬庶,及聞孟迪、李彥仙等受事鄜延,皆不樂,遂揭榜稱金人已過河歸國,農務不可失時,乃盡散渭河以南義兵。 庶不斂兵保險,猶以書約似、貢,欲逼金人渡河,至于再三。 似不應,貢許出兵四萬,亦遷延不行。 時鄜延人以秋深必被兵,多避地者,道出環慶,吏兵民皆惡其驚徙,所在掠其財而殺之,閭裡蕭條矣。 第9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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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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