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巳,詔以來年正月有事于東郊,親耕籍田,命翰林學士宋白等詳定儀注,置五使,如郊祀之制。 丙戌,遼主如南京,是冬止焉。 冬,十月,壬子,左仆射致仕沈倫卒,謚恭惠。 十一月,庚辰,詔曰:「王者設班爵以馭貴,差祿秩以養賢,所以責之廉隅,懋其官業也。 俸給之數,宜從優厚。 應百官俸錢、給它物以八分為十者,自今給以實數。 」 雍熙初,貢舉人集闕下者殆逾萬計,禮部考合格奏名尚不減千人。 帝自旦及夕,臨軒閲試,累日方畢。 宰相屢請以春官之職歸於有司,十二月,庚寅朔,乃詔:「自今歲春官知貢舉,如唐室故事。 」 山南東道節度使趙普來朝,召升殿慰撫。 普見帝感咽,帝亦為動容。 開封尹陳王元僖因上疏言:「普開國舊老,厚重有謀,願陛下復委以政事。 」帝嘉納之。 是月,雄、霸等州皆相告以遼人將入邊,急設備。 寧邊軍數日間連受八十餘諜,知軍柳開獨不信,貽書郭守文陳五事,言遼人必不至,既而果諜者之妄。 時帝亦將議親征,河北東路轉運副使王嗣宗上疏言遼必不至之狀,帝乃止。 有白萬德者,真定人,為遼貴將,統緣邊兵七百餘帳。 寧邊有豪傑,即萬德姻族,往往出境外見之。 柳開因使說萬德為內應,挈幽州納王師,許以裂地封侯之賞。 萬德許諾,來請師期,使未及還,會詔徙開知全州,事遂寢。 全之西溪洞粟氏,聚族五百餘人,常抄掠民口糧畜。 開始至,為作衣帶巾帽,選牙吏勇辯者,得三輩,使人諭之曰:「爾能歸我,即有厚賞,給田為屋處之。 不然,發兵深入,滅爾類矣!」粟氏懼,留二吏為質,率其酋四人與一吏俱來。 開厚其犒賜,吏民爭以鼓吹飲之。 居數日,遣還,與為期,並族而出;不月餘,悉攜老幼至。 開即賦其居業,作《時鑒》一篇,刻石戒之。 遣其酋入朝,授本州上佐,詔賜開錢三十萬。 國子司業孔維上書,請禁原蠶以利國馬,直史館樂史駁奏曰:「今所市國馬,來自外方,涉遠馳驅,虧其秣飼,失于善視,遂致斃耗。 今乃禁及蠶事,甚無謂也。 近降明詔,來年春有事于籍田,對農之典方行,而禁蠶之制又下,事相違戾,恐非所宜。 臣嘗歷職州縣,粗知利病,編民貧窶者多,春蠶所成,止充賦調之備,晚蠶薄利,始及卒歲之資。 今若禁其後圖,必有因緣為弊,滋彰撓亂,民豈遑寧!」帝覽之,遂寢原蠶之禁。 續資治通鑒●卷第十四 ●卷第十四 【宋紀十四】 起着雍困敦正月,盡屠維赤奮若三月,凡一年有奇。 ○太宗至仁應道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端拱元年遼統和六年 春,正月, 己未朔,不受朝,群臣詣合拜表稱賀。 庚申,遼主如華林天柱。 丙寅,以大理評事鉅野王禹偁為右拾遺,華陽羅處約為著作佐郎,並直史館,賜緋;舊止賜涂金帶,特命以文犀帶寵之。 禹偁即日獻《端拱箴》以寓規諷。 乙亥,饗先農于東郊,以后稷配,遂耕籍田。 始三推,有司奏禮畢,帝曰:「朕志在勸農,恨不能終千畝,豈止以三推為限!」耕數十步,侍臣固請,乃止。 這,禦乾元門,大赦,改元。 民年七十以上有德行為鄉裡所宗者,賜爵一級。 丙子,上作《東郊籍田詩》賜近臣。 乙酉,禁用酷刑。 帝以補闕、拾遺多循默不修職業,二月,乙未,改左、右補闕為左、右司諫,左、右拾遺為左、右正言。 庚子,以李昉為尚書右仆射,罷政事。 先是有傭書人翟穎者,性險誕,與知制誥胡旦狎。 旦為作大言,使穎上之,且改穎名曰馬周,以為唐馬周復出也。 於是擊登聞鼓,訟昉身任元宰,屬北方多警,不憂邊思職,但賦詩飲酒並置女樂等事。 帝以方講籍田,稍容忍之。 至是召翰林學士賈黃中草制罷昉相,且令切責之。 黃中言:「仆射師長百僚,舊宰相之任,今自工部尚書而遷是職,非黜責之義也。 若以文昌務簡,均勞逸為辭,庶幾得體。 」帝然之。 昉和厚多恕,在位小心醇謹。 每有求進用者,雖知其材可取,必正色拒卻,已而擢用;或不足用,輒和顏溫語待之。 子弟問其故,昉曰:「用賢,人主之事,若受其請,是市私恩也,故峻絶之,使恩歸於上。 若不用者,既失所望,又無善辭,取怨之道也。 」 以趙普為太保兼侍中,參知政事呂蒙正為中書侍郎兼戶部尚書,並同平章事。 帝諭普曰:「卿勿以位高自縱,勿以權重自驕,但能謹賞罰,弭愛憎,軍國何憂不治!」蒙正質厚寬簡,有重望,不結黨與,遇事敢言,每論政,有未允者,必固稱不可。 帝嘉其無隱,故與普俱命,藉普舊德為之表率也。 蒙正晚出,驟進與普同位,普甚推許之。 開封尹陳王元僖進封許王,韓王元侃進封襄王,冀王元份進封越王。 帝手詔戒元僖等曰:「汝等生長深宮,須克己勵精,聽卑納諫。 每着一衣,則閔蠶婦,每餐一食,則念耕夫。 至于聽斷之間,慎勿恣其喜怒。 朕每禮接群臣以求啟沃,汝等當勿鄙人短,勿恃己長,乃可永守富貴而保令終。 先賢有言曰:『逆吾者是吾師,順吾者是吾賦。 』此不可以不察也!」 錢俶改封鄧王。 甲辰,置建寧軍于建州。 丙午,詔:「諸道民有艱食者,所在發廩賑之。 」 趙普再入相,方立班宣制,工部侍郎、同知京朝官考課雷德驤聞之,手不覺墜笏,遽上疏乞歸,又請對,具陳所以。 帝勉諭良久,且曰:「卿第去,朕終保全卿。 」德驤固請不已,壬子,罷知京朝官考課,仍奉朝請,特賜白金三十兩以慰其心。 第6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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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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