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不同一之民族,不加以變化而為同一之國民者。 其中復有二小別:一諸民族之語言習慣,各仍其舊。 惟求政治上之一統。 如瑞西是。 此必諸民族勢力同等,然後可行。 否則一有跳樑,全體立散矣。 二征服民族對於被征服民族,既以威力抑勒之,使不得脫國權之範圍,又予以劣等生活,俾不得與己族伍。 如古者埃及之於猶太,今者俄之於芬蘭、波蘭是也。 然使被征服民族而有能力,必能奮而獨立,以張民族主義。 如比利時之離荷蘭,希臘之離土耳其是。 乙合不同一之民族使同化為一民族,以為一國民者。 今欲問此為民族之善現象乎?抑惡現象乎?社會學者嘗言:凡民族必嚴種界,使常清而不雜者,其種將日弱而馴致于不足自存。 廣進異種者,其社會將日即于盛強,而種界因之日泯。 希臘邑社之制,即以嚴種界而衰微。 羅馬肇立,亦以嚴種界而幾淪亡。 其顯例也。 是故民族之同化也,極遷變翕闢之一致。 而其所由之軌有可尋者。 歸納得同化公例凡四: 第一例 以勢力同等之諸民族,融化而成一新民族。 第二例 多數征服者,吸收少數被征服者,而使之同化。 第三例 少數征服者,以非常勢力,吸收多數被征服者而使之同化。 第四例 少數征服者,為多數被征服者所同化。 以上四例,通於今古。 至于同化之方法,不外使生共通之關係,政治社會的生活之共通,或由於誘引,或由於強迫,皆足納之於同化之域者也。 上之所述,皆政治學者所標之公例也。 以下將涉于鄙論: 吾今為一言以告我民族曰:凡關於民族上之研究,第一宜求諸公例。 公例者,演繹歸納以獲原理之標準,以告往知來者也。 為變雖繁,必由其軌者也。 第二宜知我民族在公例上之位置。 嗚呼,吾言及此,而不能不有憾于嚴幾道也!夫幾道,明哲之士也。 其所譯《社會通詮》有云:宗法社會,始以羼族為厲禁。 若今日之社會,則以廣土眾民為鵠,而種界則視為無足致嚴。 此其言誠當也。 然幾道案語,言外之意,則有至可詫者。 觀其言曰:「中國社會,宗法而兼軍國者也。 故其言治也,亦以種不以國。 中略是以今日黨派雖有新舊之殊。 至於民族主義,則不謀而合。 今日言合群,明日言排外,甚或言排滿。 中略雖然,民族主義將遂足以吾強種乎?愚有以決其必不能矣。 」幾道此言,遂若民族主義為不必重,而滿為不必排者。 此可雲信公例矣。 而未雲能審我民族公例上之位置也。 以上同化四公例言之。 其第一例重勢力同等。 是故彼之合同,平等之合同也,自由之合同也。 盎格魯撒遜民族,峨特民族,條特列民族,群居美洲,以共同生活之。 既久,遂成為亞美利加民族。 是其例也。 蓋其合同也,諸民族實皆居主人之地位以相交互,故能相安而無尤。 其他三例,則皆征服者與被征服者之關係也。 此其合同,非出於雙方之自由意思甚明。 夫兩者相持,勢力優者,權必獨伸。 而政治上之勢力,軍事上之勢力,其最者也。 是二勢力,必握于征服者之手。 由是挾其雷霆萬鈞之力,所當必碎。 被征服者乃不得不戢戢然歸化之。 是其一立於征服者之地位,一立於被征服者之地位,厘然分明也。 更端言之,則一立於主人之地位,一立於奴隷之地位也。 夫民誰其堪!奴隷者!果其能力萎弱,則不聊其生而漸歸於盡。 而非然者,則將百折不撓,以求遂民族主義之目的。 而方其未遂也,叩心飲泣,然而為人奴。 而彼之征服者,狎之既久,則食其毛踐其土,薰其文化,樂以忘其故。 自形式觀之,固同化矣。 自精神觀之,則不共天日之仇讎,而強相安於衽席之上也。 於是而指摘被征服者曰:汝其與之同化!汝胡不安?汝胡不安?嗚呼,而真欲其長處于被征服者之地位而已。 嗚呼,是曰知公例而不知公例上之位置! 今欲知吾民族于同化公例上之位置,則請言自黃帝以來以至有明之末,民族變化之歷史。 然欲語其詳,有專史在。 今述其概略而已。 黃帝時代與苗族競。 九黎之君曰蚩尤,苗族之至強者也。 黃帝破而滅之。 遷其類之善者于鄒屠之鄉。 其不善者,以木械之,命之曰民。 己之族則曰百姓。 三代以來,百姓與民之別泯矣。 是為彼折而同化於我。 觀夫春秋,有荊越山戎諸戎,北狄、長狄鮮虞諸族。 或滑諸夏以主齊盟。 然至于秦,則凡此名詞,僅留于歷史上而已。 是亦折而同化於我。 漢初患匈奴。 逮乎孝武以兵攘之,命張騫通西域,命唐蒙通西南夷,其卒,閩粵滇黔皆折而同化於我。 降乎典午,吾族不武,五胡亂華。 前趙則匈奴也;成則巴氐也;後趙則羯也;前燕後燕南燕西秦南涼,皆鮮卑也;前秦後涼,皆氐也;後秦,羌也;北涼大夏亦匈奴也。 以次夷滅,天下中分南北。 北朝始於拓跋氏。 其後高氏宇文氏,復中分。 自晉至隋,我民族之陵遲極矣!諸虜得志,多效漢俗,幾如第四例所云少數征服者,為多數被征服者所同化。 然劉裕創之於前,隋文帝獲之於後。 諸族中更屠殺,其孑遺者悉折而同化於我。 我民族雖暫屈于被征服者之地位,而終復居征服者之地位。 唐初,突厥肆虐,太宗滅之。 其後回紇、吐蕃雖屢為梗,無大患也。 五季,沙陀、契丹相繼猖獗。 至于有宋,我民族復寧焉。 宋末,厄于女真,亡於蒙古。 元胡之辱我民族也尤酷。 謂契丹為漢人,謂我民族為南人,階級至卑。 此大垢也!有明奮興,北虜窮遁,歸其巢穴,未同化於我。 而我民族光復故物,復居于征服者之地位。 第45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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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第45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