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以黃帝遺冑,秉性淑靈,齊州天府,世食舊德。 而逆胡一入,奄然蕩覆。 又其腥聞虐政,著在耳目,凡有血氣,宜不與戴日月而共四海。 故自僭盜以來,朱一貴起於台灣,林清起於山東,王三槐起於四川,洪秀全起於廣西,張樂行起於河南,其他義師不可悉數。 豈實迫于饑寒,抑自有帝王之志!誠以豺狼之族不可不除,腥膻之氣不可不滌,故肝腦塗地而不悔也。 今者民氣發揚,黎獻參會,虜亦岌岌不皇自保,乃以立憲致官之會,誘我漢民,陽示仁義,包臧禍心,專任胡人,死相撐拒。 我國民伯叔兄弟,亦既燭其奸慝,弗為惑亂。 以胡寇孔棘之故,惟奮起逐北,摧其巢穴,以為中華種族請命。 幕府總攝維綱,輯和宗族,懼草澤之駿雄,良材鮮學,則自以為王侯同類相殘,授虜以柄,或有兵威既盛,虜不能制,思尋明祖之跡,與比鄰諸雄,互相角奪。 不念祖宗同氣之好,日尋干戈,使元元塗炭,帝制既成,惟任獨斷,不可以保世滋大。 又懼新學諸彥,震于泰西文明之名,勸工興商,汗漫無制,乃使豪強兼併,細民無食,成他日之社會革命。 為是與內外民獻,四萬萬人,契骨為誓曰:自盟以後,當掃除韃虜,恢復中華,建立民國,平均地權。 有渝此盟,四萬萬人共擊之。 嗚呼!我中華民國,伯叔兄弟,諸姑姊妹,誰無父母,誰非同氣,以東吳群獸,盜我息壤,我先帝先王亦既喪其血食,在帝左右,旁皇無依,我伯叔兄弟諸姑姊妹,亦既降為台隷,與牛駒同受之毒,有不寢苫枕塊,挾弓而鬥者,當何以為黃帝之子孫?惟革命之不可以已,而不可以有二也,故有共和之政,均土之法,以維持於無極。 事雖未形,規摹則不可以不閎遠。 惟我國民,愷悌多智,以此告勉,庶幾百姓與能。 邇來軍中之事,復有約束,曰毋作妖言,毋仇外人,毋排他教。 昔南方諸會黨,與燕齊義和團之屬,以此三事,自致不競,惟太平洪王之興,則又定一尊于天主,燒夷神社,震驚孔廟,遂令士民怨恚,為虜前驅。 惟是二者,皆不可以崇效。 我國民之智者,則既知引以為戒,其壯士寡昧不學,宜以此善道之,使知宗教殊涂,初無邪正,黃白異族,互為商旅。 苟無大害於我軍事者,一切當兼包並容。 有違節制,悉以軍律治罪。 又我漢族,仕官于滿洲者,既實同種,豈遽忘其祖父。 徒以熱中利祿,受彼迫脅。 人亦有言,滿堂飲酒,有一人向隅而泣,則舉坐為之不樂。 幕府張皇,六師神武不殺,雖蚍蜉蟻子,猶不妄戮,況我同種,而當迫害。 爾念縉紳,及爾介冑,既汗偽命,如彼赤子,陷于深谷。 爾雖湛溺,爾心肺腎腸猶在。 爾亦念往者,胡人入關,陵暴爾祖爾父,斫頭屠腸于絶轡之野,爾室毀破,爾廟摧夷,爾墓掘穿,爾先妣與諸母諸姑亦有污辱。 我政府肅將天討,為民理冤,以為有人心者,宜于此變。 若能捨逆取順,翻然改圖,有束身歸命,及以一城一壘迎降者,任官如故。 若自忘其本,為虜效忠,以逆我大兵之顏行,一遭俘虜,或得赦宥,至于再三,殺無赦。 其為間諜者,亦殺無赦。 又爾滿洲胡人,涵濡卵育於我中華之區宇且三百年,尺布粒米,何非資於我大國。 爾自伏念食土之毛,不懷報德,反為寇仇,而與我大兵旅拒,以爾四體,膏我蕭斧。 爾撫爾膺,爾誰怨!若自知不直,願歸部落。 以為我中華保塞。 建州一衛,本爾舊區,其自返于吉林黑龍江之域。 若願留中國者,悉歸農牧,一切與齊民等視。 惟我政府,簫勺群慝,淳化蟲蛾,有回面內向者,懷柔以禮,革其舊染。 選舉租賦,必不使爾有倚輕重。 爾若忘我漢德,爾乃盜邊,爾名馬大珠不入,爾惡不悛,爾胡人之歸化于漢土者,乃蹀足士,與外胡響應。 幕府則大選將士,深入爾阻,犁爾庭,掃爾閭,遏絶爾種族。 幕府則建築爾屍,以為京觀。 如律令,佈告天下,訖于蒙古回部青海西藏之域。 ○熊成基哀辭 民國二年二月二十三日,餘杭章炳麟謹以玄酒香,奠烈土熊君之靈。 嗚呼哀哉!君實徐伯孫之死友,而與炳麟乾枝相維者也。 伯孫誅恩銘于安慶,陰結軍隊,期于會朝,城門晝閉,援師阻遏,大義挫頓,遺之於君。 踰年援桴鼓而興,夜鏖重,內外障隔,卒不能成尺寸功。 軍人光復之心自此起。 君既挫衄,隱名奔竄,轉側日本關東之間,止宿吉林,麗于凶橫。 偽清宣統二年,正命吉林巴爾虎門外。 群隷以是要賞者二十三人。 踰年武昌興,獨夫避位,大物以更。 又踰年,炳麟至自京師,茇含長春,目治簡書,所寢之室,則君拘累時故處也。 夫一興一廢,國家代有。 君之倡義,以暴君在上,民失職,非欲亻事刃一人明矣。 使君無死,將率義夫,以獎大順,雖有黎黃二公鼎足而三可也。 天祿不長,噬于豺虎。 芳烈所播,不二十月而大義舉于江漢,終複舊物。 君之神靈,其可以妥。 第45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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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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