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論名家。 名家之說,關於禮制者,則所謂:「刑名從商,爵名從周,文名從禮」也。 關於人事百物者,則所謂:「散名之加于萬物者,則從諸夏之成俗曲期」也。 《莊子·天下篇》云:春秋以道名分,非特褒貶損益而已。 《梁傳》曰:隕石于宋五,先隕而後石何也,隕而後石也。 于宋西竟之內曰宋。 後數,散辭也,耳治也。 六退飛過宋都,先數,聚辭也,目治也。 石且猶盡其辭,而況於人乎?說曰:隕石,記聞也。 聞其真然,視之則石,察之則五。 六退飛,記見也。 視之則六,察之則,徐而察之,則退飛。 是關於散名者也。 凡正名者,亦非一家之術。 儒道墨法,必兼是學。 然後能立能破。 故儒有荀子《正名》,墨有《經說上、下》,皆名家之真諦,散在餘子者也。 若惠施公孫龍輩,專以名家著聞,而苟為釒爪析者多,其術反同詭辯。 故先舉儒家荀子正名之說,以征名號。 其說曰: 何緣而以同異?曰緣天官。 凡同類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 故比方之疑似而通。 是所以共其約名以相期也。 形體色理以目異,聲音清濁調竽奇聲以耳異,甘苦鹹淡辛酸奇味以口異,香臭芬郁腥臊酒酸奇臭以鼻異,疾養滄熱滑鈹輕重以形體異,說故喜怒哀樂愛惡欲以心異。 心有征知,征知則緣耳而知聲可也,緣目而知形可也。 然則征知必將待天官之當簿其類,然後可也。 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無說,則人莫不然。 謂之不知,此所緣而以同異也。 然後隨而命之,同則同之,異則異之。 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 單與兼無所相避,則共,雖共不為害矣。 故萬物雖眾,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 物也者,大共名也。 推而共之,共則又共,至於無共然後止。 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鳥獸。 鳥獸者,大別名也。 推而別之,別而又別,至於無別然後止。 物有同狀而異所者,有異狀而同所者,可別也。 狀同而為異所者,雖可合,謂之二實。 狀變而實無別而為異者,謂之化。 有化而無別,謂之一實。 此事之所以稽實定數也。 此制名之樞要也。 按此說同異何緣?曰緣天官。 中土書籍少言緣者,故當征之佛書。 大凡一念所起,必有四緣。 一曰因緣,識種是也。 二曰所緣緣,塵境是也。 三曰增上緣,助伴是也。 四曰等無間緣,前念是也。 緣者是攀附義。 此雲緣天官者,五官緣境,彼境是所緣緣,心緣五官見分。 五官見分,是增上緣。 故曰緣耳而知聲可也,緣目而知形可也。 五官非心不能感境,故同時有五,俱意識為五官,作增上緣。 心非五官,不能征知,故復藉五官見分,為心作增上緣。 五官感覺,惟是現量,故曰五官簿之而不知。 心能知覺,兼有非量,比量初知覺時,猶未安立名言,故曰心征之而無說。 征而無說,人謂其不知,於是名字生焉。 大抵起心分位,必更五級。 其一曰作意,此能警心令起。 二曰觸,此能令根境識三,和合為一。 三曰受,此能領納順違,俱非境相。 四曰想,此能取境分齊。 五曰思,此能取境本因,作意與觸。 今稱動向,受者今稱感覺,想者今稱知覺,思者今稱考察。 初起名字,惟由想成,所謂口呼意呼者也。 繼起名字,多由思成,所謂考呼者也。 凡諸別名,起於取像,故由想位口呼而成。 凡諸共名,起於概念,故由思位考呼而成。 同狀異所,如兩馬同狀,而所據方分各異。 異狀同所,如壯老異狀,而所據方分是同。 不能以同狀異所者,謂為一物,亦不能以異狀同所者,謂為二物。 然佛家說六種言論,有云:眾法聚集言論者,謂于色香味觸等事。 和合差別,建立宅舍瓶衣車乘軍林樹等種種言論。 有云:非常言論者,或由加行,謂于金段等起諸加行,造環釧等異莊嚴具。 金段言舍,環釧言生。 或由轉變,謂飲食等於轉變時,飲食言舍,便穢言生。 然則同狀異所者,物雖異而名可同,聚集萬人,則謂之師矣。 異狀同所者,物雖同而名可異,如卵變為鷄,則謂之鷄矣。 荀子未言及此,亦其鑒有未周也。 次舉《墨經》以解因明。 其說曰: 故所得而後成也。 小故有之不必然,無之必不然。 體也若有端,大故有之必無然。 若見之成見也,體若二之一尺之端也。 第44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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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第44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