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以七經,分立五學。 蒙學《孝經》、《禮樂》、《容經》,小學《王制》,中學《春秋》,高等《詩》與《周禮》,大學《易》,方言實業,別立專學,聽資性相近者學之,不與各學相嬲。 蒙學修身,凡俊秀士農工商之子弟皆人焉。 《孝經》標宗,禮容治身,不但仕宦,齊民皆必學。 小學以上為仕學,立官治人屬焉。 主王制,統典考中外政治,律例學屬焉。 《王制》為普通,專業則分擇一門。 如司徒、司馬、司空、塚宰、樂正、司寇市,擇性所近為專習。 蒙學詳不再立課程。 蓋考典章如識字,記識功多,用思事少,于小學相宜。 卒業後入中學,以《春秋》課之。 《春秋》如會典律例,先師決獄皆所取。 入中學,治身掌故所已明,就《春秋》以推詳當世成敗,全經為普通。 王制官事,各就本門推考得失,治國齊家,上而天王二公,下而卿大夫士,就行事推論經權,君臣父子夫婦鄰國外交,分門求之。 《王制》如陣圖,《春秋》則操縱變化,在乎一心。 古無史家,《班志》附《春秋》,中外史書讀不勝讀。 然精華全包《春秋》,或分書,分官事,既已貫通,餘力可以涉獵。 凡國家以下,綜攬無遺。 《春秋》治法基礎,董、劉、公孫專經,文章事業,炳史冊。 《春秋》既通,治術思過半矣,然後升之高等。 時局合通,不似漢唐但治《春秋》,已無餘事。 故必進以《周禮》《尚書》。 《周禮》大統,《王制》、《尚書》小統。 《春秋》驗小推大,簡易易行,借證大統。 家國因天下而益顯,故雖任小,亦必知皇帝宗旨。 又道家君逸臣勞。 逸者天下,勞者家國。 積家成國,積國成天下,知人善使任,其要領也。 學問于此觀止。 補吏授職,不再入學。 京師泰學,專為易教。 皇帝法天,調濟損益之至功,每因事故,如學飾飭盛德篇,有獄則飭。 六官分司,分職任事,尊法無為。 又六儀有禮樂,帝學亦有禮樂。 六儀為治身,帝學為化民。 宗旨不同,取效自別。 以蒙學萬人計,入小學不過百,入中學不過三十。 入高等不過五人,大學不足一。 蒙學成,散歸實業之農工商賈。 中學成,皆補吏。 考漢博士多補吏郎,後由吏郎至宰輔,不仕而任教職者,或為博土,或教授鄉裡。 當時儒吏不分。 《秦本紀》凡學者以吏為師。 吏即博士之入仕者。 人材由閲歷而出,學成必先為吏,以練其才識,印證其學術。 既有登進之路,又無學織之患。 故小學以上,皆為仕宦學,分官分學,終身不改。 人材多,取效易。 後世數易官,官如傳舍,故相率不學,權歸書吏。 由學仕分途,於事功外別有所謂道德。 以致儒吏分途,所當釐正者也。 今以《春秋》立王伯之準。 又以年時兼皇帝之說,原始要終,其道畢矣。 方今中外交通,群雄角立,天下無道,政在諸侯。 然小大不同,迥異前軌。 所謂撥亂世俟後之堯舜者,固為今日言之也。 讀是書者,先通王制,考悉國家鉅細之政故,推衍經傳,以觀其變化,與等差經常應變方略。 所有京師國都邑野山川,即今之萬國地法也。 王侯卿大夫,如地球千名人傳,征伐勝敗,滅國取邑,世界大事表,三百年中戰奪攻取也。 朝聘盟會,各國條約會盟國際公法也。 所褒之忠臣孝子名士烈女,立綱常以為萬國法,孝教也。 誅絶之亂臣賊子,撥亂世以為當世法,樂教也。 世卿同姓婚,三年喪不親迎,郊祀宗廟不以禮,立新製革舊弊以改良,禮教也。 彰王法,嚴討賊,明嫡庶,辨等威,強幹弱枝,謹小慎微,以絶亂原,書教也。 內本國,外諸夏,內諸夏,外夷狄,用夏變夷,民胞物與,天下一家之量,詩教也。 張三世,別九旨,通三統,明六歷,隨世運升降以立法,循環無端,百變不窮,易教也。 大之體國經野,設官分職,小之一家一身,一言一行,無所不具也。 舉廿四史典章制度,成敗得失,大無不包也。 地球百春秋之地,興利除害,革故鼎新,損益裁成之法,不啻疊矩重規也。 《春秋》據魯史為王、伯、方伯、卒正、連帥五等之中,五學以《春秋》居大學、高等、小學、蒙學之中。 蒙學小學,修身之禮容,治國之典章,始基來源也。 高等大學,皇帝之大同推驗。 其歸宿也,舉《春秋》以括終始,得其中而首尾備。 故中者握要之圖,身家細小不求詳,皇帝高遠所不迪,一年綱領條流,可以大通。 再以二年,仿董、劉舊法,涉獵普通,據一經以應萬事,左右逢原,泛應曲當。 始終三年,上下俱達。 大、高各以一年,化小為大,取效不難。 小學之功,寬以三載。 蒙學以後,統計八年。 平治修齊,通可卒業。 得所依歸,效可操券。 且諸學蟬連,事同一貫。 提綱挈領,成效自速。 庶可洗寡要少功之恥。 存此私議,以張舊法。 野人食芹而甘,願共同好。 易危為安,轉敗為勝,其機括或在是歟! ○群經大義序 第37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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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第37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