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字日報,論教士之擅權教,因之梗化,已成尾大不掉之勢。 意大利尊之而國庫匱,西班牙尊之而內亂生,法蘭西尊之而黨禍起。 西人之有識者,慮其為變,思有以裁製之。 故意乘法人兵敗,教王失援,遂據羅馬都城,收教堂產業,而吞併之機動矣。 布魯斯繩以新法,廢其教堂。 奧斯瑪加定教士不得干預國事,停其公費,而排斥之令嚴矣。 荷蘭則更改書院章程,不受教士約束,不讀教書。 德意志則致書教王,以監督為煽惑人心,違背國法。 其國儒士魯所及浮特勤耳皆著書數萬言,痛詆教士。 特以積習相沿,無術以善其後。 將來英之於意,意之於法,法之於德,德之於俄,俄之於奧必有因此而失歡者。 嘗閲《瀛海論》云:同治時,普法之戰,教人實啟其端。 拿破崙第三為教所誤,國破身俘為天下笑。 奧相安得拉議法,人甘為教奴。 西班牙謂法獨居惡名,受其災禍。 美國論法國三次大亂,死亡數百萬,職此之由。 是教又法國之蟊賊也。 他如印度拒額力士教,德國逐耶穌會,葡萄牙、西班牙皆藉教黨財產入官。 意大利封教堂七十餘間,簿錄其產。 羅馬王遣教人駐瑞士,國人毆之,法國無如何也。 錄之以備參考。 自此教蔓延中土,各國立約,首載盟書,準其周游,加以保護。 我中國聖人之道,廣大精微,既無畛域之分,亦無教門名目。 其勸善成化,如回佛諸家,亦在包容之列。 而獨至西教一興,美與法合舉國之權力以袒庇之。 美多耶穌教,法多天主教莠民以入教為護符。 嘗聞作奸犯科,訛詐鄉愚,欺凌孤弱,占人妻,侵人產,負租項,欠錢糧,包攬官事,擊斃平民,種種妄為,擢髮難數。 是故傳教者若存心公正,自不容其所為。 間有剛愎之徒,私心褊袒,紊我王章,差提則匿之堂中,罪定則縱之海外。 地方官慮開大釁,先存畏懼之心。 又不知外國律例,無辭以折服之。 則往往遷就定讞。 平民受屈,申理無從,眾怒滋深,群思報復。 遂至拆教堂,辱教士,民教鬥毆之案,層見疊出。 平心而論,彼教士亦當自愧。 豈止非上帝之心,亦大悖交鄰之道矣。 然猶不自悔禍,文過飾非,每遇大臣查辦,或以相距太遠,未悉案情,或以律例不同,各執一是。 定讞偶致稽延,彼即藉端要挾。 有司既經革職,復請惋惜之國書。 首犯既已伏辜,更索賠償之恤款。 朝廷大度優容,小忿必忍。 百姓天良尚在,嘗膽知仇。 溯自順治年間,始許荷蘭通市,洋舶遂輻輳粵東。 垂二百年,初無設領事兵船保護者。 亦未聞華洋仇殺之端。 推原中西齟齬之由,實出於販煙傳教。 此二事開自英法。 英法恃其火器兵船,挾官吏以制商民,積怨愈深,禁令愈烈。 致中國兒童婦女,不及辨其種類,聞聲相惡,職此之由。 兩國稍有違言,均慮變生不測。 是非從中國殷憂,抑將礙西國通商之大局矣。 誠欲民教相安,必須妥辨良法。 夫入教之民,固中國食毛踐土之民也。 勸民為善,固聖朝寬大之政所允行也。 若縱教民為奸惡,倚教士為護符,動輒挾制地方官,枉法左袒,以屈抑良民,是非勸人為善,直助人為惡。 既大失其傳教勸善之本心,抑亦條約所必不能從者也。 耶穌教與天主教不同,可以娶妻,可以為書院掌教。 近有久于中國者,不忍視其困,多將中外利病,著書救世。 如林樂知、李提摩太、傅蘭雅、艾約瑟、花之安等輩是也。 是宜與之剴切辨明,改修條約。 載明華民入教,開列姓名籍貫,報明地方官。 查無過犯之人,方準註冊,照約保護。 遇有事故,仍依華例懲辦。 既系中國人民,不得因入教遂分輕重。 飭令地方官公平處斷。 亦不得因惡其入教,顛倒是非。 總之,民教一律,務持其平。 此本中國自有之權,教士何勞過問。 至教士所至之處,亦應歸華官約束。 有干預公事,挾詐侵權者,立即咨請該國公使,飭遣回國,以儆傚尤。 如此,則民雖入教,于利害無關。 國家無所不容,良民何至仇視哉。 夫彼洋人之入中國者,亦多習華語,讀華書,講倫常,明禮義。 其國中書院,且廣儲中國書籍,聘請華儒教習國中子弟。 無異歸吾儒教矣。 較之奉彼教者,動輒作威怙勢,欺壓平民,其賢不肖何如也?如改約而彼不肯從,則別習教之民,編為教籍,子孫世世,永為庶人,不許娶妾,不許應試,不許捐納,不許充兵。 此本教堂原有之規例也。 以其矛刺其盾,庶亦別分涇渭之一法矣。 夫貶異端即所以崇政體,泯嫌疑即所以重邦交。 秉國鈞者,其熟思而審處之。 ○販奴 第10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晚清文選》
第10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