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西各國,咸設議院。 每有舉錯,詢謀僉同。 民以為不便者,不必行,民以為不可者,不得強。 朝野上下,同德同心。 此所以交際鄰封,有我薄人,無人薄我。 人第見其士馬之強壯,船炮之堅利,器用之新奇,用以雄視宇內,不知其折衝禦侮,合眾志以成城,制治固有本也。 考議政院各國微有不同。 大約不離乎分上下院者近是。 上院以國之宗室勛戚及各部大臣任之,取其近於君也。 下院以紳耄士商才優望重者充之,取其近於民也。 選舉之法,惟從公眾。 遇有國事,先令下院議定,達之上院。 上院議定,奏聞國君,以決從違。 如意見參差,則兩院重議。 務臻妥協而後從之。 凡軍國大政,君秉其權;轉餉度支,民肩其任。 無論籌費若干,議院定之,庶民從之。 縱徵賦過重,民無怨咨。 以為當共仔肩,襄辦軍務。 設無議院,民志能如是乎? 然博採旁參,美國議院,則民權過重,因其本民主也。 法國議院,不免叫囂之風,其習氣使然。 斟酌損益,適中經久者,則莫如英德國議院之制。 英之上議院,人無定額,多寡之數,因時損益。 蓋官不必備,惟其賢也。 人其員皆以王公侯伯子男及大教師與蘇格蘭世爵為之。 每七年逐漸更易。 世爵則任之終身。 下議院議員,則皆由民間公舉。 舉員之數,視地之大小,民之多寡。 舉而不公,亦可廢其例,停其舉,以示薄罰。 下議院為政令之所出。 其事最繁,員亦較多。 大約以四五百人為率。 惟禮拜日得告休沐,餘日悉開院議事。 大暑前後,則散院避暑于鄉間。 立冬或立春,則再開院。 議員無論早暮,皆得見君主。 上議院人員獨見。 下議院人員旅見。 議院坐次,宰相大臣等同心者,居院長之右,不同心者居左,中立者則居前橫坐。 各國公使入聽者,皆坐樓上。 德之規制,大概亦同。 蓋有議院,攬庶政之綱領,而後君相臣民之氣通,上下堂廉之隔去,舉國之心志如一,百端皆有條不紊。 為其君者,恭已南面而已。 故自有議院,而昏暴之君無所施其虐,跋扈之臣無所擅其權,大小官司無所卸其責,草野小民無所積其怨。 故斷不至數代而亡,一朝而滅也。 中國歷代帝王繼統,分有常尊。 然而明良喜起,籲弗賡歌,往往略分言情,各抒所見。 所以洪範稽疑,謀及庶人,盤庚遷都,咨于有眾。 蓋上下交則為泰,不交則為否。 天生民而立之君,君猶舟也,民猶水也。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伊古以來,盛衰治亂之機,總此矣。 況今日中原大局,列國通商,勢難拒絶,則不得不律之以公法。 欲公法之足恃,必先立議院,達民情,而後能張國威,禦外侮。 孫子曰:道者,使民與上同欲,可與之死,可與之生,而不畏危也。 即英國而論,蕞爾三島,地不足常中國數省之大,民不足當中國數省之繁,而土字日闢,威行四海,卓然為歐西首國者,豈有他哉!議院興而民志合,民氣強耳。 中國戶口不下四萬萬,果能設立議院,聯絡眾情,如身使臂,如臂使指,合四萬萬之眾如一人,雖以併吞四海,無難也。 何至坐視彼族越九萬里而群逞披猖,肆其非分之請,要以無禮之求,事無大小,一有齟齬,動輒稱戈,顯違公法哉!故議院者,大用之則大效,小用之則小效者也。 夫國之盛衰,繫乎人才,人才之賢否,視乎選舉。 議院為國人所設,議員即為國人所舉。 舉自一人,賢否或有阿私,舉自眾人,賢否難逃公論。 且選舉雖曰從眾,而舉主非入本籍至十年以後,及年屆三十,並有財產身家,善讀書,負名望者,亦不得出名保舉議員。 其杜弊之嚴又如此。 考泰西定例,議員之論,刊佈無隱,朝議一事,夕登日報,俾眾咸知。 論是則交譽之,論非則群毀之。 本斯民直道之公,為一國取賢之準。 人才輩出,國之興也勃焉。 誠能本中國鄉舉裡選之制,參泰西投匭公舉之法,以遴議員之才望,復于各省多設報館,以昭議院之是非。 則天下英奇之士,才智之民皆得竭其忠誠,伸其抱負。 君不至獨任其勞,民不至偏居于逸。 君民相洽,情誼交孚。 天下有公是非,亦即有公賞罰。 而四海之大,萬民之眾,同甘共苦,先憂後樂,若理一人,上下一心,君民一體,尚何敵國外患之敢相陵侮哉! 或曰:漢之議郎,唐宋以來之台諫御史,非即今西國之議員乎?不知爵祿錫諸君上,則不能不顧私恩,品第出於高門,則不能悉通民隱。 而籍貫不可分,素行不可考,智愚賢否不能一律,則營私植黨沽名罔利之弊生焉。 何若議院官紳均勻普遍,舉自民間,則草茅之疾苦周知,彼此之偏私悉泯,其情通而不鬱,其意公而無私,諸利皆興,而諸弊皆去乎?故欲行公法,莫要于張國勢;欲張國勢,莫要于得民心;欲得民心,莫要于通下情;欲通下情,莫要于設議院。 中國而終自安卑弱,不欲富國強兵為天下之望國也則亦已耳。 苟欲安內攘外,君國子民,持公法以永保太平之局,其必自設立議院始矣。 第10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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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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