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宗初年,未親政事,慈聖光獻太后垂簾。 修與二三大臣佐佑兩宮,鎮撫四海,執政聚議事有未可,修未嘗不力爭,台諫官至政事堂論事,往往面折其短。 英宗嘗面稱修曰「性直不避眾怨」。 修亦嘗稱誦故相王曾之言曰:「恩欲歸己,怨使誰當?」自嘉以後,朝廷務惜名器,而進人之路稍狹。 修屢建言:「館閣育材之地,人材既難得,而又難知,則當博採而多畜之,時冀一得于其間,則傑然出為名臣矣,余亦不失為佳士也。 」遂詔韓琦、曾公亮、趙概及修各舉五人,其後中選者多在清近,朝廷亦稍收其用矣。 京師百司所行兵民官吏財用皆無總數,中書一有行移,則下有司考會。 修因暇日,盡以中書所當知者集為總目。 上有所問,宰相以總目對,修以奉祠假家居,上遣內侍就中書閣取而閲之。 蔣之奇言修帷箔事,事連其長子婦,修杜門請付有司案治。 詔詰問之奇語所從來,之奇言得之彭思永。 思永言出於風聞,曖昧無實,嘗戒之奇勿言。 天子為其辭窮,降思永知黃州,之奇監道州酒,遣中使手詔慰安修。 修遂稱疾,力解機務,以觀文殿學士、刑部尚書知亳州,年六十矣。 乞致仕者六,不從。 遷兵部尚書、知青州。 除檢校太保、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三辭不受。 徙知蔡州,以老病乞骸骨,章數上,乃為觀文殿學士、太子少師致仕。 卒年六十有六,贈太子太師。 太常初謚曰文,常秩曰修有定策之功,請謚文忠,乃用之。 方英宗亮陰,而修以治平元年五月,建議濮安懿王德盛位隆,宜有尊禮,詔須大祥後議之。 二年四月,乃詔禮官與待制以上詳議,而有司以為宜準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尊以高官大國。 朝廷以典禮未稱,下尚書省集三省、御史台官議奏,而皇太后手書以議事詰責執政,於是手詔罷議,令有司博求典故以聞。 御史呂誨等彈奏修首開邪議,琦、公亮、概附會不正,請如有司所議。 而修論「本生之親改稱皇伯,歷考前世,並無典據。 進封大國,則又禮無加爵之道」。 已而皇太后出手書,濮安懿王及譙國太夫人王氏、襄國太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可令皇帝稱親,仍尊濮安懿王為皇,三夫人並稱後。 是日手詔,欲遵慈訓稱親,而不敢當追崇之典。 誨及范純仁、傅堯俞、趙瞻、趙鼎論列不已。 英宗問執政當如何?修對曰:「御史以為理難並立,臣等有罪,即留御史。 若以臣等為無罪,則取聖旨。 」英宗猶豫良久,乃令出御史,而曰「不宜責之太重」。 蔣之奇者私論濮園事,與修合,修薦之。 時已用王等所薦御史孫昌齡、郭源明、黃照,又特批以之奇為御史,論者以此短修。 修議濮園事雖不葉群議,觀修結髮立朝,讜直不回,身任眾怨,至于白首,而謗訕不已,卒以不污,年六十,以論政不合,固求去位,可謂有君子之勇。 而言者指修既為執政,行私以專寵祿,亦過矣。 修博極群書,好學不倦。 集三代以來金石刻為一千卷,校正史氏百家訛謬之說為多。 所著《易童子問》三卷,《詩本義》十四卷,《居士集》五十捲,《內·外製》、《奏議》、《四六集》又四十餘卷。 子:發、奕、、辯。 【重修實錄本傳〈朱本〉】 葉濤 修字永叔,唐太子率更令詢之後。 詢裔孫萬為吉州安福令,其子孫因家焉。 至修父觀,始徙居永豐。 修四歲而孤,母鄭氏力教以讀書為文。 及冠,舉進士,翕然有聲。 補西京留守推官,召試學士院,遷鎮南軍節度掌書記、館閣校勘。 時范仲淹以陳時政得失不顧避,忤宰相意,貶知饒州。 論救者甚眾,而諫官高若訥獨含胡不言。 修以書質責若訥,至以為「不知人間有羞恥事」。 若訥大憤,連其書以聞。 坐貶峽州夷陵令,徙光化軍乾德令,改武成軍節度判官,遷太子中允、館閣校勘。 預修《崇文總目》,書成,改集賢校理,知太常禮院,出通判滑州。 第51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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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第51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