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始在滁州,號醉翁,晚更號六一居士。 天資剛勁,見義勇為,雖機阱在前,觸發之不顧。 放遂流離,至于再三,志氣自若也。 方貶夷陵時,無以自遣,因取舊案反覆觀之,見其枉直乖錯不可勝數,於是仰天嘆曰:「以荒遠小邑且如此,天下固可知。 」自爾遇事不敢忽也。 學者求見,所與言未嘗及文章,惟談吏事,謂文章止於潤身,政事可以及物。 凡曆數郡,不見治跡,不求聲譽,寬簡而不擾,故所至民便之。 或問:「為政寬簡而事不弛廢何也?」曰:「以縱為寬,以略為簡,則政事弛廢,而民受其弊。 吾所謂寬者,不為苛急;簡者,不為繁碎耳。 」修幼失父,母嘗謂曰:「汝父為吏,常夜燭治官書,屢廢而嘆。 吾問之,則曰:『死獄也。 我求其生,不得爾。 』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 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 』其平居教他子弟常用此語,吾耳熟焉。 」修聞而服之終身。 為文天才自然,豐約中度。 其言簡而明,信而通,引物連類,折之於至理,以服人心。 超然獨騖,眾莫能及,故天下翕然師尊之。 獎引後進,如恐不及,賞識之下,率為聞人。 曾鞏、王安石、蘇洵、洵子軾、轍,布衣屏處,未為人知。 修即游其聲譽,謂必顯于世。 篤于朋友,生則振掖之,死則調護其家。 好古嗜學,凡周、漢以降金石遺文、斷編殘簡,一切掇拾,研稽異同,立說于左,的的可表證,謂之《集古錄》。 奉詔修《唐書·紀·志·表》,自撰《五代史記》,法嚴詞約,多取《春秋》遺旨。 蘇軾敘其文曰:「論大道似韓愈,論事似陸贄,記事似司馬遷,詩賦似李白。 」識者以為知言。 子發,字伯和,少好學,師事安定胡瑗,得古樂鐘律之說,不治科舉文詞,獨探古始立論議。 自書契以來,君臣世系,制度文物,旁及天文、地理,靡不悉究。 以父恩,補將作監主簿,賜進士出身,累遷殿中丞。 卒年四十六。 蘇軾哭之,以謂發得文忠公之學,漢伯喈、晉茂先之流也。 中子,字叔弼,廣覽強記,能文辭。 年十三時,見修著《鳴蟬賦》,侍側不去。 修撫之曰:「兒異日能為吾此賦否?」因書以遺之。 用蔭,為秘書省正字,登進士乙科,調陳州判官,以親老不仕。 修卒,代草遺表,神宗讀而愛之,意修自作也。 服除,始為審官主簿,累遷職方員外郎、知襄州。 曾布執政,其婦兄魏泰倚聲勢來居襄,規占公私田園,強市民貨,郡縣莫敢誰何。 至是,指州門東偏官邸廢址為天荒請之。 吏具成牘至,曰:「孰謂州門之東偏而有天荒乎?」卻之。 眾共白曰:「泰橫于漢南久,今求地而緩與之且不可,而又可卻邪?」竟持不與。 泰怒,譖于布,徙知路州,旋又罷去。 元符末,還朝,歷吏部、右司二郎中,以直秘閣知蔡州,蔡地薄賦重,轉運使又為覆折之令,多取於民,民不堪命。 會有詔禁止,而佐吏憚使者,不敢以詔旨從事。 曰:「州郡之於民,詔令苟有未便,猶將建請。 今天子詔意深厚,知覆折之病民,手詔止之,若有憚而不行,何以為長吏?」命即日行之。 未幾,坐黨籍廢。 十餘年卒。 論曰:三代而降,薄乎秦、漢,文章雖與時盛衰,而藹如其言,燁如其光,如其音,蓋均有先王之遺烈。 涉晉、魏而弊,至唐韓愈氏振起之。 唐之文,涉五季而弊,至宋歐陽修又振起之。 輓百川之頽波,息千古之邪說,使斯文之正氣,可以羽翼大道,扶持人心,此兩人之力也。 愈不獲用,修用矣,亦弗克究其所為,可為世道惜也哉! 【神宗實錄本傳〈墨本〉】 歐陽修字永叔,唐太子率更令詢之後。 詢四世孫琮為吉州刺史,又八世生萬,為吉州安福令。 其子孫或居安福,或居廬陵。 萬之八世孫觀,修父也,徙居永豐。 修四歲而孤,母鄭氏有女節,以荻畫地,教修書字。 稍長,從鄰里借書讀,或手抄之,抄未竟而成誦。 舉進士,有聲,補西京留守推官。 召試學士院,遷鎮南軍節度掌書記、館閣校勘。 修為人質直閎廓,見義敢為,機阱在前,直行不顧。 每放逐困,輒數年,及復振起,終不改其操。 范仲淹貶知饒州,論救者眾,諫官高若訥獨不言。 修以書責若訥,言其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 若訥以聞,謫峽州夷陵令,徙光化軍乾德令,改武成軍節度判官。 遷太子中允、館閣校勘,修《崇文總目》、《禮書》。 《總目》成,改集賢校理,知太常禮院。 數論天下事。 陝西用師,上三策以揣敵情,及指陳利害甚眾。 詔百官上封事,又上疏言三敝五事,力陳當時之所宜憂者。 以貧求補外,得通判滑州。 仁宗增諫官員,用天下名士,召修知諫院。 是時西師久,京東、西群盜起,中外騷然。 仁宗既進退大臣,欲遂改更諸事,范仲淹、杜衍、韓琦、富弼皆輔政。 修屢請召對咨訪,責以所為。 仁宗降手詔,出六條,後遂下詔勸農桑,興學校,多所更革。 用修同修起居注,閲月,拜右正言、知制誥。 第5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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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第5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