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啟。 公私多故,無由少奉閒燕,惟深企仰。 秋寒,喜承體氣清安。 敝居安敢為久計?向以小侄幼孤,一房新來,遂欲遷一寬處。 既而賃得旁舍數間,遂且不移,苟度時日。 若獲脫去,謹專如教也。 人還,聊此,不宣。 修再拜通直內翰執事,二十六日。 〈《寶真齋法書贊》卷一○。 〉 【與修史官帖一】 《本紀》第四、五定本淨本並分付,第六已下如未取得,速取之,恐妨點對,來日局中相見也。 修拜白。 〈《三希堂法帖》第八冊第二七七五頁。 〉 【與修史官帖二】 脫錯多,將定本捲子細對,淨本候來日商量寫。 〈《三希堂法帖》第八冊第二七七五頁。 〉 【與元珍學士書】 修啟。 氣候不常,承動履清安。 辱簡誨承問,感愧!修拙疾如故,然請外非為疾,亦與諸公求罷而從容于進退者異也。 諒非遂請不能已,然亦必易遂也。 承見諭,敢及之。 修頓首元珍學士。 子固伸意。 〈《三希堂法帖》第八冊第二七七五頁。 又見《模古齋石刻》卷下。 〉 【思奉帖】 修啟。 思奉清論不可得,徒用企想。 夏熱,承體氣佳裕。 修此者忽有尹命,殊出意外。 不惟才非所長,加以他慮不淺,昨已懇辭,庶可得免。 〈《模古齋石刻》卷下,光緒初搨本。 〉 【與端明侍讀書】 修啟。 修以衰病餘生,蒙上恩寬假,哀其懇至,俾遂歸老。 自杜門裡巷,與世日疏。 惟竊自念幸得早從當世賢者之遊,其于欽向德義,未始少忘於心耳。 近張寺丞自洛來,出所惠書,其為感慰,何可勝言!因得仰訁起居,喜承宴處優閒,履況清福。 春候暄和,更冀為時愛重,以副縉紳所以有望者,非獨田畝垂盡之人區區也。 不宣。 修再拜端明侍讀留台執事,三月初二日。 〈《宋人法書》第一冊。 又見《三希堂法帖》第二七七四頁。 〉 【與江禮秀才書】 向示《非國語論》,鄙意素不然之,但未暇為書爾。 乃示,甚善。 柳子之學,大率以禮樂為虛器,以天人為不相知云云,雖多,皆此類耳。 此所謂小人無忌憚者。 君正之,大善。 至于《時令》、《斷刑》、《貞符》、《四維》之類皆非是,前書論之稍詳。 今冗迫,粗陳其略,須見乃盡言。 然迂學違世,不敢自是,因君意合,偶復云爾。 〈雍正《山西通志》卷二一○。 〉 【與人書】 修啟。 辱惠仍寄示篆文石樣。 鄙辭何以污巨筆?然遂托字法,以傳不朽,豈勝其幸也!時寒,為政外多愛。 人還,聊此。 修再拜。 十一月七日。 〈光緒《費縣誌》卷一四上《金石》。 〉 【與某牒】 具位某。 豬肉一斤,右伏蒙頒賜,領外無任感激,謹具牒謝。 謹牒。 年月日。 具位某牒。 〈《鶴林玉露》丙編卷三。 〉 【娶徐啟】 啟。 下榻賢孺子,久欽族系之隆;作亭號醉翁,自愧家聲之冷。 〈《錦繡萬花谷》後集卷一七。 〉 【寓隨啟〈與錢惟演〉】 相公坐于雅俗,鎮以無為。 民豐四輔之年,市思三丸之盜。 行郊憩樹,絶無兩造之辭;托乘載賓,惟奉百金之宴。 而況西河幕府,最盛于文章;南國蘭台,莫非乎英俊。 豈伊期未跡,首玷初筵。 憐稽懶之無能,容禰狂而不辱。 獨立不倚,群言互興。 中山之篋雖盈,南海之車終辨。 〈《楚紀》卷五五。 〉 【與尹師魯書】 到官非庭趨,始覺身是縣令,心嘗怏怏此處。 及來荊州,見朱公之孫,乃知朱公已解印去,至京師,復來守峽州。 〈《豫章先生文集》卷三○。 〉 【與朱叔庠書】 近日還止縣舍,方審復臨舊治。 為乍到,凡事未定,不果遠出界首迎候。 〈《豫章先生文集》卷三○。 〉 【與曾子固書】 此人文字可驚,世所無有,蓋古之學者有或氣力不足動人。 使如此文字不光耀于世,吾徒可恥也。 孟、韓文雖高,不必似之也,取其自然耳。 〈《元豐類稿》卷一五。 〉 【與十三侄奉職帖】 十四郎從縣中來,三班奉職右選卑官,必為監當於一縣也。 〈元黃氵晉《黃文獻公集》卷一四。 〉 【與蔡君謨帖一】 瘡愈當治內,猶寇賊後修武備,所以禦未來之患。 〈韓元吉《南澗甲乙稿》卷一六。 〉 【與蔡君謨帖二】 向春遂開七秩,兩目頓昏,書字尤艱。 若平生所賴,知此樂。 若遂以目廢之,不知餘生何以為遣。 〈《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三。 〉 【與蔡君謨帖三】 展旗鳴鼓,東下箭流,何勝快豁之羡。 〈《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三。 〉 【與蔡君謨帖四】 以宣肇八十、銅綠筆格花石盆各一,龍茶三餅,惠山泉三缶為餉。 〈《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三。 〉 【與蔡君謨帖五】 先朝楊、劉風彩,聳動天下,至今使人傾想。 近時蘇、梅,二窮士耳,主張風雅,人士歸之。 自二窮士死,文士滿朝,而使斯道寂寞。 〈《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七四。 〉 ●附錄一·歐陽修年譜 【真宗景德四年丁未】 是歲,皇考崇國公觀為綿州軍事推官。 六月二十一日寅時,公生。 【大中祥符元年戊申】 【大中祥符二年己酉】 【大中祥符三年庚戌】 是歲,崇公終於泰州軍事判官。 公叔父曄,時任隨州推官,因卜居焉。 公母夫人鄭氏,年方二十九,攜公往依之,遂家于隨。 貧無資,以荻畫地,教公書字。 稍長,多誦古人篇章,使學為詩。 叔父後歷閬州推官、江陵府掌書記,仕至二千石,終都官員外郎。 【大中祥符四年辛亥】 是歲,葬崇公于吉州吉水縣瀧岡。 〈其後至和元年,析吉水縣之報恩鎮,置永豐縣,遂隷永豐。 〉 【大中祥符五年壬子】 【大中祥符六年癸丑】 第49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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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第49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