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小鐵錢官本及淨利數目:晉州大錢,計用一萬七千八百餘貫省陌銅錢官本,鑄成大錢二萬八千八百餘貫,當二十八萬八千餘貫銅錢,凡用一萬七千餘貫本,得二十七萬餘貫利,其利約一十五倍有餘。 晉州小錢,計用四萬六千貫足陌銅錢官本,鑄成一十一萬四千五百餘貫,凡用四萬六千貫本,得六萬八千餘貫淨利,其利一倍有餘。 澤州大錢,計用六千四百餘貫省陌銅錢官本,鑄成大錢一萬六千餘貫,省當一十六萬餘貫銅錢,凡用六千四百餘貫本,得一十五萬三千八百餘貫利,其利二十三倍有餘。 澤州小錢,計用九百八十貫省陌銅錢官本,鑄成四千餘貫,凡用九百餘貫本,得三千餘貫利,其利兩倍。 一、都轉運司一年支收錢數,實收諸雜課利、客便賣鹽礬鬥秤、夏秋稅出糶觔斗,賣匹帛絲綿銀、進納、雜收等錢二百一十七萬二千二百三十貫。 實支系隨衣添支特支料錢、旬設公使園忌獄空祭神、地裡腳錢、買羊馬糧草、客便招軍、人戶和糴、礬本、雜支等錢一百九十九萬八千四百一十四貫。 右謹具如前。 臣今相度大小鐵錢,其可廢者有五。 據都轉運司慶歷三年一年支收實數比算,實收二百一十七萬二千餘貫,實支一百九十九萬八千餘貫。 是每歲只將河東一路實收錢支遣自足外,尚有一十七萬四千餘貫剩數,其大小鐵錢可以罷鑄一也。 小鐵錢將本利計算,其利甚薄,不過一倍。 略將鑄造工課約算,兩監逐日共鑄,不過四百貫文,一歲不過鑄得十六萬貫,內除約六萬貫為官本外,只獲淨利十萬貫。 若罷大錢而只用小錢,是一歲為十萬貫錢,而壞銅錢舊法,陷民刑戮者不絶。 其大錢利既博至二十餘倍,議者皆謂其利厚于黃白朮,雖有死刑,不能禁止。 臣昨在河東,于提刑司取索得犯私錢人數已五火。 自臣出界後,又續供到新捉獲二火。 是小錢利薄不足鑄,大錢犯法者日漸多,皆可以罷鑄二也。 今開厚利之門而致人死法,則誘愚民以趨死;若貸其死,則犯者愈多;急於捕察,則良民一例搔擾;縱而緩禁,則民不勝奸。 是深法不可,緩法又不可,捕察又不可,縱之又不可。 以此而言,其可罷三也。 用之既久,幣輕物貴,惟奸民盜鑄者獲利,而良民與官中常以高價市貴物。 是官私久遠害深,其可罷四也。 臣勘會河東十九州軍,凡四十九處,創新開沽酒務,據轉運司供到每月約收二萬貫有餘,計一歲合得二十四五萬貫。 又麟州元許入中七萬石觔斗,昨來為入中數多,無處收貯,見移于府州入中。 日近明鎬又減放馬軍歸京。 是利入之數漸多,用物之兵日減,此其可罷五也。 今見在官私鐵錢共不過六十萬,數既未多,罷之甚易。 況河東一路二十二州軍,贍廂禁兵共十二三萬,略計所闕不多,不比陝西事體。 其大小鐵錢,伏乞特罷鑄造行用。 取進止。 【乞免諸州一年支移札子】 臣昨至河東,體訪一路百姓貧弊勞擾,本為河外麟、府二州闕少軍糧,遂於近裡二十州軍遞相支配。 今來麟州,見在兵馬糧可支三年,府州見有一十三萬石不支糧米,諸寨各有糧不少。 兼臣將慶歷三年轉運司拋配秋稅支移數目,勘算得今年博糴觔斗,可以減放和糴,可以不支過河。 如此,則少紓民困,大息怨嗟。 其科配減放次第,今具畫一如後: 一、河外麟州,見有三年糧。 府州兵士,見于河南保德軍請給,府州見有不支糧一十三萬石。 一、去年並、忻、嵐、憲、石州,岢嵐、火山、寧化、保德等軍凡九處,和糴觔斗共十四萬二千餘石,支往河外麟、府二州送納。 今來河外糧斛已多,上件九州軍和糴,只乞于保德軍送納。 一、去年並、忻、汾、遼、潞、晉、絳、澤、石、隰、慈等州,威勝、平定軍,凡十三處,博糴觔斗共一十七萬六千餘石,往保德軍送納。 今來河外既不支移,那得並、忻等九州軍和糴十四萬石于保德軍納,則此十三處博糴可以減放。 【乞不配賣醋糟與人戶札子】 臣昨至忻州,見百姓人戶經臣出頭怨嗟告訴,為轉運司將十五年積壓損爛酒糟配與人戶,要清醋價錢。 緣已配納了當,臣方欲奏乞今後不得抑配,續據石州狀申:「本務見管醋糟六千餘石,本州見取索在州及諸縣坊郭鄉村酒戶等第,及州縣色役公人姓名,欲行配次。 其糟,每鬥價錢二十五文足陌。 」緣臣已離河東,只曾行移文字,且令未得配,別候指揮。 臣欲乞特降朝旨下轉運司,今後醋糟只許官務造醋沽買,及令百姓取便買糟醖醋,不得抑配人戶。 其糟所得之利不多,但虛為搔擾,以斂怨嗟,伏望聖慈特賜矜免。 其石州醋糟,尚慮本州已行配,即乞特與減落一半價錢,令漸次送納。 ●卷一一六·河東奉使奏草卷下 ◎札狀十七首〈附牒三首〉 【乞減放逃戶和糴札子】 第35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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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第35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