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韓綱棄城乞依法札子〈慶歷三年〉】 臣伏見前知光化軍韓綱,近為酷虐兵士,致兵士等作亂,攻劫州縣,驚動朝廷,上貽君父之憂,下致生民之患,而又不畏法,棄城遁走。 其罪狀顯著,便合誅夷。 朝廷慎于用刑,尚令勘鞫,至今多日,未見施行。 竊以斷獄之議,不過兩端而已,有正法則依法,無正法則原情。 今韓綱所犯,法有明文,情無可恕。 謹按律文:「主將守城,為賊所攻,不固守而棄者斬。 」此韓綱于法當斬,有明文也。 綱不能撫綏士卒,致其叛亂,但其棄城而走,情最難容。 當初亂兵未有器械,韓綱手下自有六十餘人不亂兵士,又有官庫器甲,既不能儘力禦捍,又不能閉城堅守,公然將手下兵士津送全家上船,便棄牌印、城池而去,致兵之亂起自綱身,臨難逃身而不死國。 方今盜賊可憂之際,若使天下州縣皆效韓綱,見賊便走,則在處城池皆為賊有,陛下州縣誰肯守之?此韓綱之情,又無可恕也。 綱之一死,理在不疑。 外人但見拖延多日,未行斷決,皆謂朝廷好行姑息,漸有恩貸之意。 又緣綱是大臣家子,作如此大過,生如此大患,犯如此大刑名,若曲法不行,即不知孤寒有罪者何以行法?其韓綱,伏望聖慈出於睿斷,早賜依法施行。 取進止。 【論乞賑救饑民札子〈慶歷三年〉】 臣伏見近降大雪,雖是將來豐熟之兆,然即日陝西饑民流亡者眾,同、華、河中尤甚,往往道路遺棄小兒不少。 只聞朝旨令那移近邊兵馬及于有官米處出糶,此外未聞別行賑救。 此急在旦夕,不可遲回。 其遺棄小兒,亦乞早降指揮,令長吏收恤。 仍聞京西、東大雪不止,毀折桑柘不少。 竊慮向去絲蠶稅賦無所出,致貧民起為盜賊,亦乞特降指揮體量。 臣竊見國史書祖宗朝,每奏一兩州軍小有災傷,亦有多少賑恤,或蠲免稅租。 蓋以所放者少,不損國用,又察民疾苦,微細不遺,所以國恩流布,民不怨嗟,不必須待災傷廣闊,方行賑救也。 方今人貧下怨之際,不厭頻推恩惠,伏望聖慈,特賜矜憫。 取進止。 ●卷一○三·奏議卷七 ◎諫院進札狀十二首 【論救賑雪後饑民札子〈慶歷三年〉】 臣風聞京城大雪之後,民間饑寒之人甚多,至有子母數口一時凍死者,雖豪貴之家往往亦無薪炭,則貧弱之民可知矣。 蓋京師小民例無蓄積,只是朝夕旋營口食,一日不營求,則頓至乏絶。 今大雪已及十日,使市井之民十日不營求,雖中人亦乏絶矣,況小民哉!雪于農民雖為利澤,然農畝之利遠及春夏,細民所苦急在目前。 日夕以來,民之凍死者漸多,未聞官司有所賑救。 欲乞特降聖旨下開封府,或分遣使臣,遍錄民間貧凍不能自存者,量散口食,並各于有官場柴炭草處就近支散,救其將死之命。 至于諸營出軍家口,亦宜量加存恤,以示聖恩。 所散不多,所利者眾。 仍令兩府條件應有軍士在外辛苦,及民人支移稅賦殘零、輸送艱辛等處,並與擘畫,早加存恤。 若使戍兵愁苦,道路怨嗟,饑凍之屍列于京邑,則大雪之澤,其利未見,而數事之失,所損已多。 伏望聖慈,特賜留意。 取進止。 【論澧州瑞木乞不宣示外廷札子〈慶歷三年〉】 臣近聞澧州進柿木成文,有「太平之道」四字。 其知州馮載,本是武人,不識事體,便為祥瑞,以媚朝廷。 臣謂前世號稱太平者,須是四海晏然,萬物得所。 方今西羌叛逆,未平之患在前;北虜驕悖,藏伏之禍在後。 一患未滅,一患已萌。 加以西則瀘戎,南則湖嶺,凡與四夷連接,無一處無事。 而又內則百姓困弊,盜賊縱橫。 昨京西、陝西出兵八九千人捕數百之盜,不能一時剪滅,只是僅能潰散,然卻于別處結集。 今張海雖死,而達州軍賊已近百人,又殺使臣,其勢不小。 興州又奏八九十人。 州縣皇皇,何以存濟?以臣視之,乃是四海騷然,萬物失所,實未見太平之象。 臣聞天道貴信,示人不欺。 臣不敢遠引他事,只以今年內事驗之,昨夏秋之間,太白經天,累月不滅,金木相掩,近在端門,考于星占,皆是天下大兵將起之象。 豈有才出大兵之象,又出「太平之道」字,一歲之內,前後頓殊?豈非星象麗天,異不虛出?凡于戒懼,常合修省。 而草木萬類,變化無常,不可信憑,便生懈怠。 臣又思若使木文不偽,實是天生,則亦有深意。 蓋其文止曰「太平之道」者,其意可推也。 夫自古帝王致太平皆自有道,得其道則太平,失其道則危亂。 臣視方今,但見其失,未見其得也。 願陛下憂勤萬務,舉賢納善,常如近日,不生逸豫,則二三歲間,漸期修理。 若以前賊張海等稍衰,便謂後賊不足憂;以近京得雪,便謂天下大豐熟;見北虜未來,便謂必無事;見西賊通使,便謂可罷兵,指望太平,漸生安逸,則此瑞木乃誤事之妖木耳。 臣見今年曾進芝草者,今又進瑞木,竊慮四方相效,爭造妖妄。 其所進瑞木,伏乞更不宣示臣寮。 仍乞速詔天下州軍,告以興兵累年,四海困弊,方當責己憂勞之際,凡有奇禽異獸草木之類,並不得進獻。 所以彰示聖德,感勵臣民。 取進止。 【論美人張氏恩寵宜加裁損札子〈慶歷三年〉】 第30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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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第30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