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具官王正民等:審官之法,三歲一遷。 惟無過焉,乃得會課。 爾等服于官政,以蒞吾民。 奉法守職,積勞歲月。 膺茲敘進,此乃常科。 勉爾之為,以期懋賞。 可。 【內殿崇班李允恭可內殿承製制】 敕具官李允恭:朕患州縣之吏不職者不能禦奸禁暴,而憫吾民罹于賊盜。 故于捕盜之吏,推賞尤厚,非以為私,蓋有為也。 今爾之請,自陳其勞。 方吾以賞行勸之時,惟恐不及,故加爾寵,非徇爾私。 夫古有讓功不言之賢,惟爾宜慕。 可。 【節度推官張紳可大理寺丞制】 敕具官張紳:朕閔夫兵興而費廣,不忍加斂于吾民,凡能佐國足用者,皆思懋賞以勸其勤。 今薦爾者皆曰爾材,而吾近臣尤所取信。 故增汝秩,不易厥官。 夫官惟業勤,常患不久。 爾其自勉,無替乃勞。 可。 【學士院孔目官遂州司戶參軍李懷德可特授棣州陽信縣尉充學士院錄事制】 敕具官李懷德:夫有司之事,惟久則習。 次遷之例,顧汝宜升。 無忘克勤,慢則有罰。 可。 【虞部員外郎李備太子中舍侯克明大理寺丞曹炎等磨勘改官制】 敕具官李備等:國家外建庶位以官群士,而賞罰進退之法掌于有司者,所以待中材之無過者爾。 高能異效,吾有不次之用焉。 爾等咸服于官,久勤歲月。 以勞序進,雖曰寵榮,勉爾所為,以期懋賞。 可。 【彰武軍節度推官李仲昌可大理寺丞簽署渭州判官公事制】 敕具官李仲昌:群材之在下者思達其上,難矣。 而在上者思得可用之材,豈為易哉?朕頃自擇能臣,使舉其類,而洙以爾充薦。 今琦又以為言。 琦、洙皆能體吾勞于擇士之心者,舉爾不應不慎。 霈然推寵,吾所不疑。 爾尚勉哉,以稱茲舉。 可。 【故尚父汾陽王郭子儀孫元亨可永興軍助教制】 敕郭元亨:繼絶世,褒有功,非惟推恩以及遠,所以勸天下之為臣者焉。 況爾先王,名載舊史。 勛德之厚,宜其流澤於無窮,而其後裔不可以廢。 往服新命,以榮厥家。 可。 【奉禮郎李景圭可大理評事制】 敕具官李景圭:九州四海,風俗不同,而王者之化無不及。 吾于遠者,尤加意焉。 夫吏非敏于其事,則不能通俗習而順其宜,政一失焉,下則重困。 邈茲南海,爾蒞吾民。 今會課上聞,增爾榮秩。 克勤厥職,以副予懷。 可。 【故右驍衛大將軍致仕王元男知信可內殿崇班制】 敕具官王知信:爾父元,陳力事予,告老以休,位終環尹,歿而餘慶尚及爾身。 爾嗣厥家,苟能有立,則始終寵榮,視汝父焉。 惟孝與忠,勉思兩得。 可。 【前楚州團練判官丁宗臣可著作佐郎制】 敕具官丁宗臣:庶官之在位者眾矣,吾思一善之取而無失,則惟舉類之法,所得尤多。 今薦者交章,言爾可取。 爾其自勉,以稱吾思善之心焉。 可。 【左侍禁李從式孫清並可太子左清道率府副率致仕制】 敕具官孫清等:壯而陳力,老也告休。 古人所難,有始有卒。 爾能至此,可謂克終。 尚有推恩,以嘉爾節。 歸安眉壽,服此新榮。 可。 【權無為軍判官劉皆洪州錄事參軍張德元並可太子中舍致仕制】 敕具官劉皆等:禮與法之為書,其于老者,皆有優焉。 今爾等學于禮法,而能安其老,思以歸休。 吾所嘉褒,宜推寵命。 可。 【國子監直講青州千乘縣主簿孫復可大理評事制】 敕具官孫復:昔聖人之作《春秋》也,患乎空文之不足為,故著之於行事,以為萬世之法。 然學而執其經者,豈可徒誦其言哉?惟爾復,行足以為人師,學足以明人性,不徒誦其說,而必欲施於事,吾將見吾國子蔚然而有成。 宜有嘉褒,以為學者之寵。 可。 【太子中舍孫礪李國慶並可殿中丞制】 敕具官孫礪等:六經皆載治民之術,而法者為吏之資也。 汝等學之,用以從政。 經之道廣矣,擇其宜於民者;法之文密矣,取其平而不害者。 足以蒞爾官,而成厥績焉。 膺茲敘遷,勉用爾學。 可。 【秘書丞黃正殿中丞盧咸並可太常博士制】 敕具官黃正等:自兵興以來,調度日廣。 其能勤征榷以佐經費,而均漕運使不滯以通諸用者,皆方今之急務。 其為勞力,宜有勸焉。 因茲歲成,寵爾榮秩。 可。 【原州彭陽縣令郝嗣宗可某州推官制】 敕具官郝嗣宗:吏三歲而一易,其法久矣。 然議者莫不以屢易為患。 苟有能者,吾豈奪焉?爾于彭陽,數有稱者,就增其秩,無易其居。 勉爾所為,以俟成績。 可。 【供備庫副使張禮一可西京左藏庫副使制】 敕具官張禮一:考課之法,計過與功,皆有常文,得以敘進。 此所以待夫中材,而勉其不及者也。 苟能有立,吾必異之。 爾其往哉,思所自效。 可。 【杜諮轉官制】 敕具官杜諮:吏部之格,吏之升降、遠邇、勞逸之均,皆有法焉,不可以亂。 今衍以爾為請,吾既重違大臣之言,而顧有司之法,苟不甚戾,吾豈不從?無專爾私,其率厥職。 可。 【柴宗慶第三女可封郡君制】 敕某人:相與將,人臣之極也。 爾父常兼享其位而連戚裡,其于存歿,宜有寵焉。 況其生也貴,而歿也無嗣續之裔,此吾尤所憫焉。 加爾郡封,此非常典,所以申吾不忘爾父之意。 可。 【洛苑使英州團練使內侍省內侍右班副都知藍元用可眉州防禦使罷副都知制】 敕具官藍元用:爾之事予,陳力茲久,既明而敏,能濟以勤,慎密一心,不見過失,屢更器任,實簡予懷。 屢披奏章,陳疾自請,願解要職,以思便安。 惟爾之舊予所嘉,惟爾有勞予所錄,雖可爾請,豈無加褒?服茲寵榮,勉爾後效。 可。 第22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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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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