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歸楊公,時年始十七。 公前夫人張氏生三男:文友、文舉、文本,皆尚幼。 夫人亦生三男:一早卒,次文敏、文通。 四女:長適大理寺丞王中孚,次適崑山縣尉刁綬,次適將作監主簿朱銑,次早卒。 楊公以文行著名當時,治身廉清,好施宗族。 大中祥符四年,以右諫議大夫薨廣州。 家無資,夫人居喪于淮上,諸子怡怡,知其母之慈撫其己,不知家之有無也。 後二十有五年,文友為虞部員外郎、知建昌軍;文舉,國子博士、通判蔡州;文本、文通,早卒;文敏由大理寺丞應進士中第,為太子中允、知蘇州常熟縣。 夫人在建昌,感疾,卒官舍,享年五十七。 將卒,戒其子曰:「吾幸見汝輩立而死,吾無以教,為人能如汝父足矣!」遂歸葬壽州之西原,舊塋,禮也。 夫人初用公封范陽縣君,後用共子封仁壽縣太君,又進封長安縣太君。 及卒也,張夫人二子居喪,哀如所生。 嗚呼,賢母也哉!是宜銘。 粵景三年二月庚戌,葬之。 銘曰: 從者其姑,者其夫,安此室乎! 【左班殿直胥君墓誌銘〈慶歷二年〉】 胥姓出晉大夫童,世久徙遷,失其譜。 君諱某,字致堯。 有子曰沆,能略言其世,曰:「吾家為燕人,十三代祖儀,為唐御史中丞,坐言武后事,貶臨州,後世因家焉。 胥氏義聞鄉閭,門有旌表。 由吾先君而上,祖諱某,仕偽唐袁州宜春令。 父諱某,當周世宗取淮南,李氏日益衰亂,因徙家合肥。 及吾先君,始祿于朝,然卒於不得志。 今其葬,敢再拜以請。 」 予為考次君之行曰:君少力學為文辭,端拱、咸平之間,再舉進士,嘗中選矣。 時天子諒ウ,不能廷試進士,疑有司選太多,削其奏籍之半,乃罷去。 其冬,契丹犯邊,天子幸魏,又將幸真定,君以草澤應詔,上書理檢,言兵事,且曰:「臣言有不可書者,非人主不得聞。 」天子召見,為屏左右,聽其說矍然而悟,將拜某官。 既出,大臣詰其事,不肯對。 大臣皆不悅,曰:且可以職縻之。 以為三班借職,君辭不就。 天子還京師,又固辭,願從進士試禮部,皆不許,以監溫州天富鹽監。 君嘆曰:「吾親老,敢擇祿邪!凡世所謂材者,惟施無不利乃可謂能,吾將有為也。 」已乃受命,凡治鹽三歲,增其舊二百餘萬斛。 罷歸,以能被薦,未暇錄。 初,契丹陷黎陽,滑州守張秉請君將戍兵擊河凌以斷賊,契丹去,張公以君為材,留君護漁池、迎陽二埽。 朱博代守滑,乃曰:「河恐滑人者,趨西埽爾,請君兼護之。 」君疏河為別流以殺其勢。 明年,河棄西埽去,滑人無水恐,歲省工材百餘萬。 秩滿,有司上君鹽最、護河之功,遷奉職,君意不滿,辭不拜。 丁母夫人某氏憂,終喪,不許,以監黃州商稅,餘年課為最。 召還,在道,用祀汾陰恩,卒遷奉職,監杭州排岸司,浚浙江、龍山二閘,廢清河堰以通漕,杭人至今便之。 為端州兵馬監押,就遷右班殿直。 給事中樂黃目舉君材任閣門祗候,有司限例不行,得溫州兵馬監押,期還遷職。 在溫州聞黃目死,前舉狀格不用,君嘆曰:「豈吾命邪!」今天子即位,遷左班殿直,以疾求監壽州酒稅。 踰年請告,就醫京師。 天聖元年十月某日,卒於建平坊,享年五十有九。 初娶宋氏,生三男,曰沆、澄、泳,澄早卒。 二女,長亦早卒,次適某氏。 再娶沈氏,後君卒。 初,君之喪寓葬朝陽門外。 慶歷二年某月某日,葬于某縣某鄉某原。 銘曰: 余悲胥君,始以儒者自進,而仕也非其志。 方其以一布衣,飛箝人主之意,其志壯哉,豈止於此!自古賢材明智之士,困于失職多矣,豈天所不相邪?豈其力不足邪?蓋苟者多得,偷者易安,守義而窮,乃理或然。 嗟乎胥君,永矣茲阡。 【內殿崇班薛君墓誌銘〈治平三年〉】 公諱塾,字宗道,絳州正平人,資政殿學士、兵部尚書河東簡肅公之弟。 于惟簡肅,為時顯人,天聖、明道間,實參大政,以道德剛直外正于朝,孝友惇睦內仁其家。 其爵命之榮上逮三世,旁祿其族子,官者三十人。 公于太保諱景之廟為曾孫,太傅諱溫瑜之廟為孫,太師諱化光之廟為第五子。 少以簡肅蔭補三班借職,九遷內殿崇班,享年六十五以終。 公為人果毅質直,喜以氣節自高。 少好學,嘗為文詞。 仕雖不章,官能其職。 初監曲沃縣酒稅,民素苦伐薪給官炊,公始更用石炭,民得不苦,至今賴之。 又監龍門縣清澗木稅,絳州鹽酒稅、河中府浮橋,凡所施設皆有法,後人雖欲輒更,莫能也。 蜀民易搖,喜倡事以相驚訁,遂緣為亂。 公為兵馬監押,旁郡呼曰「盜將大至」,公能以重鎮之,州卒無事,民恃以安。 歲滿,州乞留,不克。 知河池縣,賦役刑罰示民以信,使民知政,而吏無所措其奸。 始建孔子廟,春秋飭其牲器,以與邑人行事,民初識學校之禮。 當時名臣,若今樞密副使杜公,多薦其材,以兄嫌避不升用。 奉使走馬承受滄州路公事,數對便殿,言利害,皆可施行。 歷監通利軍,陝、蜀二州兵。 康定二年六月十五日壬辰,以疾卒於蜀州之廨。 其長子曰大理寺丞、通判陵州仲孺,扶其柩歸於絳州,道出河池,河池之民泣遮于路曰:「此吾民之所思也。 」公卒之六日,夫人吳氏卒於代州。 其次子曰大理寺丞、通判代州宗孺,以其喪歸,遂合葬于正平縣清源鄉周村原,用慶歷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丙申之吉。 二子皆以材賢,克承其家。 女一人,適將作監主簿鄭宗賢。 銘曰: 第17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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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第17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