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為人剛果有氣節,力學,喜辯是非,真好義之士也。 始執事舉其材,議者咸曰知人之明,今聞其罷,皆謂赦乃天子已行之令,非疏賤當有說,以此罪介,曰當罷。 修獨以為不然。 然不知介果指何事而言也?傳者皆云:介之所論,謂朱梁、劉漢不當求其後裔爾。 若止此一事,則介不為過也。 然又不知執事以介為是為非也?若隨以為非,是大不可也。 且主簿于台中,非言事之官,然大抵居台中者,必以正直、剛明、不畏避為稱職。 今介足未履台門之閾,而已因言事見罷,真可謂正直、剛明、不畏避矣。 度介之才,不止為主簿,直可任御史也。 是執事有知人之明,而介不負執事之知矣。 修嘗聞長老說,趙中令相太祖皇帝也,嘗為某事擇官,中令列二臣姓名以進,太祖不肯用。 他日又問,復以進,又不用。 他日以問,復以進,太祖大怒,裂其奏,擲殿階上,中令色不動,插笏帶間,徐拾碎紙袖歸中書。 他日又問,則補綴之復以進,太祖大悟,終用二臣者。 彼之敢爾者,蓋先審知其人之可用,然後果而不可易也。 今執事之舉介也,亦先審知其可舉邪?是偶舉之也?若知而舉,則不可遽止。 若偶舉之,猶宜一請介之所言,辯其是非則後已。 若介雖忤上,而言是也,當助以辯。 若其言非也,猶宜曰所舉者為主簿爾,非言事也,待為主簿不任職則可罷,請以此辭焉可也。 且中丞為天子司直之臣,上雖好之,其人不肖,則當彈而去之;上雖惡之,其人賢,則當舉而申之。 非謂隨時好惡而高下者也。 今備位之臣百十,邪者正者,其糾舉止信于台臣。 而執事始舉介曰能,朝廷信而將用之,及以為不能,則亦曰不能。 是執事自信猶不果,若遂言他事,何敢望天子取信于執事哉?故曰主簿雖卑,介雖賤士,其可惜者中丞之舉動也。 況今斥介而他舉,必亦擇賢而舉也。 夫賢者固好辯,若舉而入台,又有言,則又斥而他舉乎?如此,則必得愚闇懦默者而後止也。 伏惟執事如欲舉愚者,則豈敢復雲;若將舉賢也,願無易介而他取也。 今世之官,兼御史者例不與台事。 故敢布狂言,竊獻門下,伏惟幸察焉。 【與荊南樂秀才書〈景四年〉】 修頓首白秀才足下。 前者舟行往來,屢辱見過。 又辱以所業一編,先之啟事,及門而贄。 田秀才西來,辱書;其後予家奴自府還縣,比又辱書。 仆有罪之人,人所共棄,而足下見禮如此,何以當之?當之未暇答,宜遂絶,而再辱書;再而未答,益宜絶,而又辱之。 何其勤之甚也!如修者,天下窮賤之人爾,安能使足下之切切如是邪?蓋足下力學好問,急於自為謀而然也。 然蒙索仆所為文字者,此似有所過聽也。 仆少從進士舉于有司,學為詩賦,以備程試,凡三舉而得第。 與士君子相識者多,故往往能道仆名字,而又以游從相愛之私,或過稱其文字。 故使足下聞仆虛名,而欲見其所為者,由此也。 仆少孤貧,貪祿仕以養親,不暇就師窮經,以學聖人之遺業。 而涉獵書史,姑隨世俗作所謂時文者,皆穿蠹經傳,移此儷彼,以為浮薄,惟恐不悅于時人,非有卓然自立之言如古人者。 然有司過采,屢以先多士。 及得第已來,自以前所為不足以稱有司之舉而當長者之知,始大改其為,庶幾有立。 然言出而罪至,學成而身辱,為彼則獲譽,為此則受禍,此明效也。 夫時文雖曰浮巧,然其為功,亦不易也。 仆天姿不好而強為之,故比時人之為者尤不工,然已足以取祿仕而竊名譽者,順時故也。 先輩少年志盛,方欲取榮譽于世,則莫若順時。 天聖中,天子下詔書,敕學者去浮華,其後風俗大變。 今時之士大夫所為,彬彬有兩漢之風矣。 先輩往學之,非徒足以順時取譽而已,如其至之,是直齊肩于兩漢之士也。 若仆者,其前所為既不足學,其後所為慎不可學,是以徘徊不敢出其所為者,為此也。 在《易》之《困》曰:「有言不信。 」謂夫人方困時,其言不為人所信也。 今可謂困矣,安足為足下所取信哉?辱書既多且切,不敢不答。 幸察。 【答陝西安撫使范龍圖辭闢命書〈康定元年〉】 修頓首再拜啟。 急腳至,得七月十九日華州所發書,伏審即日尊體動止萬福,卑情不任欣慰之至。 戎狄侵邊,自古常事,邊吏無狀,至煩大賢。 伏惟執事忠義之節信于天下,天下之士得一識面者,退誇於人以為榮耀。 至于游談、布衣之賤,往往竊門下之名。 矧今以大謀小,以順取逆,濟以明哲之才,有必成功之勢,則士之好功名者于此為時,孰不願出所長少助萬一,得托附以成其名哉!況聞狂虜猖蹶,屢有斥指之詞,加之輕侮購募之辱,至于執戮將吏,殺害邊民,凡此數事,在於修輩尤為憤恥,每一思之,中夜三起。 不幸修無所能,徒以少喜文字,過為世俗見許,此豈足以當大君子之舉哉?若夫參決軍謀,經畫財利,料敵制勝,在於幕府苟不乏人,則軍書奏記一末事耳,有不待修而堪者矣。 由此始敢以親為辭。 況今世人所謂四六者,非修所好,少為進士時不免作之,自及第,遂棄不復作。 在西京佐三相幕府,于職當作,亦不為作,此師魯所見。 今廢已久,懼無好辭以辱嘉命,此一端也。 某雖儒生,不知兵事,竊惟兵法有勇有怯,必較彼我之利否,事之如何,要在成功,不限遲速。 某近至京師,屢于諸公間,略聞緒言攻守之計,此實當時之宜,非深思遠見者孰能至此?願不為浮議所移。 第12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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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第1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