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聞古人有言曰:谷者,人之司命也;地者,谷之所生也;人者,君之所理也。 有其谷則國力備,定其地則人食足,察其人則徭役均,知此三者,為國之急務也。 軒黃已前,不可詳記。 自堯湮洪水,禹作司空,于時辨九等之田,收什一之稅,其時戶一千三百餘萬,定墾地約九百二十萬頃,最為太平之盛。 及商革夏命,重立田制,每私田十畝,種公田一畝,水旱同之,亦什一之義也。 洎乎周室,立井田之法,大約百里之國,提封萬井,出車百乘,戎馬四百匹。 畿內兵車萬乘,馬四萬匹,以田法論之,亦什一之制也。 故當成、康之世,比堯、舜之朝,戶口更增二十餘萬,非他術也,蓋三代以前,皆量入以為出,計農以立軍,雖逢水旱之災,而有凶荒之備。 降及秦、漢,重稅工商,急關市之征,倍舟車之算,人戶既以減耗,古制猶以兼行,按此時戶口,尚有千二百餘萬,墾田亦八百萬頃。 至乎三國並興,兩晉之後,則農夫少於軍眾,戰馬多於耕牛,供軍須奪于農糧,秣馬必侵于牛草,於是天下戶口,只有二百四十餘萬。 洎隋文之代,兩漢比隆,及煬帝之年,又三分之一。 我唐太宗文皇帝,以四夷初定,百姓未豐,延訪群臣,各陳所見,惟魏徵獨勸文皇力行王道,由是輕徭薄賦,不奪農時,進賢良,悅忠直,天下粟價,鬥直兩錢。 自貞觀至于開元,將及一千九百萬戶,五千三百萬口,墾田一千四百萬頃,比之堯、舜,又極增加,是知救人瘼者,以重斂為病源;料兵食者,以惠農為軍政。 仲尼云:「百姓足,君孰與不足。 」臣之此言,是魏徵所以勸文皇也,伏惟深留宸鑒。 如以六軍方闕,不可輕徭,兩稅之餘,猶須重斂,則但不以折納為事,一切以本色輸官,又不以紐配為名,止以正耗加納,猶應感悅,未至流亡。 況今東作是時,羸牛將駕,數州之地,千里運糧,有此差徭,必妨春種,今秋若無糧草,保以贍軍。 臣伏思漢文帝時,欲人務農,乃募人入粟,得拜爵及贖罪,景帝亦如之。 後漢安帝時,水旱不足,三公奏請,富人入粟,得關內侯及公卿以下散官。 本朝乾元中,亦曾如此。 今陛下縱不欲入粟授官,願明降制旨下諸道,合差百姓轉倉之處,有能出力運官物到京師,五百石以上,白身授一初任州縣官,有官者依資遷授,欠選者便與放選。 千石以上至萬石,不拘文武,明示賞酬。 免令方春農人流散,斯亦救民轉倉贍軍之一術也。 莊宗深重之,尋命為國計使,垂為輔相,俄遇蕭牆之難而止。 及明宗即位,豆盧革、韋說得罪,任圜陳奏,請命琪為相,為孔循、鄭珏排沮,乃相崔協。 琪時為御史大夫,安重誨于台門前專殺殿直馬延。 雖曾彈奏,而依違詞旨,不敢正言其罪,以是託疾,三上章請老;朝旨不允,除授尚書左仆射。 自是之後,尤為宰執所忌,凡有奏陳,靡不望風橫沮。 天成末,明宗自汴州還洛,琪為東都留司官班首,奏請至偃師奉迎。 時琪奏中有「敗契丹之凶黨,破真定之逆賊」之言,詔曰:「契丹即為凶黨,真定不是逆賊,李琪罰一月俸。 」又嘗秦敕撰《霍彥威神道碑》文。 琪,梁之故相也,敘彥威仕梁歷任,不言其偽。 中書奏曰:「不分真偽,是混功名,望令改撰。 」詔從之。 多此類也。 琪雖博學多才,拙于遵養時晦,知時不可為,然猶多岐取進,動而見排,由己不能鎮靖也。 以太子太傅致仕。 長興中,卒於福善裡第,時年六十。 子貞,官至邑宰。 琪以在內署時所為制詔,編為十捲,目曰《金門集》,大行于世。 蕭頃,字子澄,京兆萬年人。 故相仿之孫,京兆尹廩之子。 頃聰悟善屬文,昭宗朝擢進士第,歷度支巡官、太常博士、右補闕。 時國步艱難,連帥倔強,率多奏請,欲立家廟于本鎮,頃上章論奏,乃止。 累遷吏部員外郎。 先是,張浚自中書出為右仆射,梁祖判官高劭使梁祖廕求一子出身官,省寺皆稱無例,浚曲為行之,指揮甚急,吏徒惶恐。 頃判云:「仆射未集郎官,赴省上指揮公事,且非南宮舊儀。 」浚聞之,慚悚致謝,頃由是知名,梁祖亦獎之。 頃入梁,歷給諫、御史中丞、禮部侍郎、知貢舉,咸有能名。 自吏部侍郎拜中書門下平章事,與李琪同輔梁室,事多矛盾。 莊宗入汴,頃坐貶登州司戶,量移濮州司馬。 數年,遷太子賓客。 天成初,為禮部尚書、太常卿、太子少保致仕。 卒時年六十九。 輟朝一日,贈太子少師。 史臣曰:夫相輔之才,從古難得,蓋文學政事,履行謀猷,不可缺一故也。 如數君子者,皆互有所長,亦近代之良相也。 如齊公之明節,李琪之文章,足以圭表搢紳,笙簧典誥,陟之廊廟,宜無愧焉! 卷五十九 列傳十一 第17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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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五代史》》
第17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