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七月庚寅,以權侍衛馬軍都指揮使、登州刺史張從實為壽州節度使兼侍衛步軍都指揮使。 壬辰,福建王延鈞上言:「當境廟七所,乞封王號。 」敕:「如諸史傳有名,宜封為閩越富義王,其餘任自于境內祭享。 」乙未,詔:「諸道奏薦州縣官,使相先許一年薦三人,今許薦五人;不帶使相先許薦二人,今許薦三人;直屬京防禦、團練使先許薦一人,今許薦二人。 」詔:「應州縣官內,有曾在朝行及曾佐幕府,罷任後,準前資朝官賓從別處分。 其帶省銜,並內供奉裡行及諸已出選門者,或降授令錄,罷任日,並依出選門例處分,便與除官,更不在赴常調。 州縣官其間書得十六考者,準格敘加朝散階,亦準出選門例處分。 」三司奏:「先許百姓造曲,不來官場收買。 伏恐課額不逮,請復已前曲法,鄉戶與在城條法一例指揮,仍據已造到曲納官,量支還麥本。 」從之。 甲辰,前晉州節度使硃漢賓授太子少保致仕。 庚戌,大理正劇可久責授登州司戶,刑部員外郎裴選責授衛尉寺丞,刑部侍郎李光序、判大理卿事任贊各降一官,罰一季俸,坐斷罪失入也。 八月丙寅,詔天下州府商稅務,並委逐處差人依省司年額勾當納官。 以故鎮州節度使、趙王王熔男昭誨為朝議大夫、司農少卿,賜紫金魚袋,繼絶也。 辛丑,升虔州為昭信軍。 癸亥,以太常少卿盧文紀為秘書監,以秘書監馬縞為太子賓客,左監門上將軍羅周敬為右領軍上將軍,前懷州刺史婁繼英為左監門上將軍。 乙丑,詔:「大理寺官員,宜同台省官例升進,法直官比禮直官任使。 仍于諸道臓罰錢內,每月支錢一百貫文,賜刑部、大理兩司,其刑部于所賜錢三分與一分。 」丙寅,以武平軍節度使馬希振依前檢校太尉、兼侍中,充虔州昭信軍節度使。 詔:「百官職吏,應選授外官者,考滿日,並委本州申奏,追還本司,依舊職行公事。 」己巳,太傅致仕王建立、太子少保致仕硃漢賓皆上章求歸鄉裡。 詔內外致仕官,凡要出入,不在拘束之限。 辛未,以翰林學士、兵部侍郎劉煦守本官,充端明殿學士;以左拾遺、直樞密院李崧充樞密直學士。 壬申,以左龍武統軍李承約為潞州節度使。 癸酉,詔:「文武百官,五日內殿起居仍舊,其輪次轉對若有封事,許非時上表,朔望入閣,待制候對,一依舊制。 」乙亥,翰林學士、工部侍郎竇夢征卒。 丁丑,以前西京副留守梁文矩為兵部尚書。 己卯,詔不得薦銀青階為州縣官。 壬午,詔應有朝臣、籓侯、郡守,凡欲營葬,未曾封贈,許追封贈。 禮部尚書致仕李德休卒。 九月丙戌,以前兗州節度使符彥超為左龍武統軍。 己亥,懷化軍節度使東丹慕華賜姓李名贊華,改封隴西縣開國公。 應有先配諸軍契丹並賜姓名。 詔天下營田務,只許耕無主荒田各招浮客,不得留占屬縣編戶。 辛丑,樞密使、檢校太傅、刑部尚書范延光加同平章事,使如故。 壬寅,以中書舍人封翹為禮部侍郎,禮部侍郎盧澹為戶部侍郎。 癸卯,許州節度使李從溫移鎮河東。 詔天下州縣官,不得與部內富民于公同坐。 辛亥,詔五坊見在鷹隼之類,並可就山林解放,今後不許進獻。 冬十月戊午,以前北京留守、太原尹馮贇為許州節度使。 辛酉,左補闕李詳上疏:「以北京地震多日,請遣使臣往彼慰撫,察問疾苦,祭祀山川。 」從之。 先是,太原留後密奏,無敢言者,及詳有是奏,帝甚嘉之,改賜章服。 丙寅,詔:「應在朝臣僚、籓侯、郡守,準例合得追贈者,新授命後,便于所司投狀,旋與施行。 封妻廕子,準格合得者,亦與施行。 外官曾任朝班,據在朝品秩格例,合得封贈敘封者,並與施行。 其補廕,據資廕合得者,先受官者先與收補,後受官者據月日次第施行。 」從之。 十一月甲申朔,日有食之。 己丑,日南至,帝禦文明殿受賀。 丁酉,以翰林學士、起居郎張歷為兵部員外郎、知制誥充職;以汝州防禦使張希崇為靈州兩使留後。 庚子,以左威衛上將軍華溫琪為華州節度使。 福州節度使王延鈞奏,誅建州節度使王延稟及其子繼雄。 壬寅,詔今後諸道兩使判官罷任一年與比擬,書記、支使、防禦團練判官二年,推巡、軍事判官並三年後與比擬。 仍每遇除授,量與改轉官資或階勛、職次雲。 以御史中丞劉贊為刑部侍郎,以鳳州節度使孫岳充西面閣道使。 壬子,鄆州奏,黃河暴漲,漂溺四千餘戶。 癸丑,以給事中崔衍為御史中丞。 十二月甲寅朔,詔開鐵禁,許百姓自鑄農器、什器之屬,于夏秋田畝上,每畝輸農器錢一錢五分。 乙卯,畋于西郊。 丁巳,以彰武軍節度使劉訓卒廢朝。 庚午,以前利州節度使康思立為陝州節度使。 秦州地震。 丁丑,詔三司,所過西川兵士家屬,常令贍給。 卷四十三 明宗紀九 第12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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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五代史》》
第1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