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軍見其無戰意,乃各引兵還鎮。 柳仲禮及其弟敬禮、羊鴉仁、趙伯超並開營降。 仲禮入城,先拜景而後見帝,帝不與言。 退見其父津,津偷哭曰:「汝非我子,何勞相見?」是日景燒內積屍,病篤未絶者,亦聚而焚之。 庚子,詔征鎮牧守,各複本任,朝臣皆還舊職。 初,臨賀王正德,與景相約,平城之日,不得全帝與太子。 故台城一破,正德即率眾揮刀入宮。 那知景已使人守定宮門,斥正德曰:「侯王有命,擅入者斬。 」正德悚然而退。 越一日,景令正德去帝號,遷為侍中、大司馬,入朝于帝。 正德入見,拜且泣。 帝曰:「嘆其位矣,何嗟及矣。 」正德自後常懷怨恨,未幾景殺之。 且說帝為侯景所制,心甚不平,怒氣時形于色。 一日,景欲以宋子仙為司空,帝曰:「調和陰陽,安用此物?」景又請以其黨為便殿主帥,帝不許。 景不能強,心甚憚之。 太子人見,泣且諫曰:「宗廟存亡,皆系景手,願少忍之。 」帝曰:「誰令汝來?若社稷有靈,猶當克複;如其不然,何惜一死而事流涕為!」一日,忽見省中,有驅驢馬,帶弓劍,出入往來者。 帝怪之,問左右曰:「往來者是何人?」直閣將周石珍曰:「侯丞相甲士。 」帝大怒,叱石珍曰:「是侯景,何謂丞相!」 左右皆懼。 是後帝有所求,多不遂志,飲食亦為所裁節,憂憤成疾。 五月雨辰,帝臥淨居殿,口苦,索密不得,再呼荷荷而殂。 年八十六,廟號高祖。 景聞帝崩,秘不發喪,遷殯于昭陽殿,使王偉、陳慶,迎太子于永福省,如常人朝。 太子嗚咽流涕,不敢泄聲。 殿外文武,皆莫之知。 辛巳,發高祖喪,升梓宮于太極殿。 是日太子即皇帝位,群臣朝賀,改元大寶,是為簡文帝。 侯景山屯朝堂,分兵守衛。 浩敕詔令,皆代為之。 帝拱默而已。 六月丁亥,立宣城王大器為太子,封皇子大心等七人,皆為王。 以郭元建為北道行台,總督江北諸軍事,鎮新秦。 卻說景愛永安侯確之勇,常置左右,確曲意承合,使景不疑。 時邵陵王綸在郢州,潛遣入呼之,確曰:「景輕佻,一夫力耳。 我欲手刃之,尚恨未得其便。 卿還語家主,匆以吾為念。 」一日,景游鐘山,確與偕行,見一飛鳥,景命射之,一發烏落。 又一鳥飛來,確彎弓持滿,欲射景,箭將發而弦忽斷。 景覺其異,因叱曰:「汝何反?」確曰:「我欲殺反者,而天不助我,命也。 」景遂殺之。 時東吳皆有兵守,景遣于子悅、侯子鑒等東略吳郡,所將兵甚少。 新城戍主戴僧遇,有精兵五千人,說太守袁君正曰:“賊今乏食,台中所得,不支一旬。 若閉關拒守,立可餓死。 願公勿附於賊。 “無如郡人皆恤身家,恐不能勝,而資產被掠,爭勸君正迎降。 君正於是具牛酒,出郊以迎子悅。 子悅執之,而掠奪財物子女,東人大悔恨。 沈浚避難東歸,與吳興太守張嵊,合謀拒景。 時吳興兵力寡弱,嵊又書生,不閒軍旅,或勸嵊效袁君正,以郡迎降。 嵊嘆曰:「袁氏世濟忠貞,不意君正一日隳之,吾豈不知吳郡既歿,吳興勢難久全?但以身許國,有死無二耳。 」及子鑒軍至,嵊率眾與戰,敗還府,整朝服坐堂上,賊至不動。 子鑒執送建康,景嘉其守節,欲活之。 嵊曰:「吾參任專城,朝廷傾危,不能匡複,今日速死為幸。 」景猶欲存其一子,師曰:「我一門已在鬼錄,不就爾虜求生。 」景怒,盡殺之。 並殺沈浚。 又賊將宋子仙攻錢塘,戴僧遇降之,遂乘勝至會稽。 時會稽勝兵數萬,糧仗山積,東人徵候景殘虐,咸欲拒之。 而刺史南郡王大連,朝夕酣飲,不恤士卒,軍事悉委司馬留異。 異隱與賊通,遂以眾降。 大連被執,送之建康,猶醉不之知。 帝聞之,引帷自蔽,掩袂而泣。 於是三吳盡沒于景。 景志益驕,下令採選吳中淑女,收入府中,有容貌出眾者,教之歌舞,以資聲色之樂。 賊黨有言溧陽公主之美者,景即人宮,逼而見之。 時溧陽年十四,芳姿弱質,果有沉魚落雁之容。 景一見,不勝驚喜,回顧左右曰:「我初以正德之女為美,今觀公主之色,正德女不足數矣。 」因向溧陽曰:「公主深宮寂寞,此間無可快意,不如隨吾回宮,共用榮華,與公主偕老何如?」溧陽羞慚滿面,低聲應曰:「承大王不棄,妻之顧也。 」景大悅,遂購小輿,載之以歸。 是夕,召集群臣,大排筵宴,以慶新婚。 酒闌之後,與公主攜手入房,共效于飛之樂。 可憐嬌花嫩蕊,狼藉于跛奴之手。 帝聞之,封景為附馬,景益喜。 三月三日,景清帝楔宴于樂游苑,暢飲連日,還宮後,景與公主,共據禦床,南面並坐,文武群臣,列坐待宴。 越日,又請駕幸西州,帝禦素葷,侍衛寥寥,景甲士數千,翼衛左右。 帝聞絲竹之音,淒然泣下。 酒半酣,景起舞,亦請帝起舞,帝亦為之盤折。 宴罷,帝攜景手曰:「我念丞相。 」景曰:「臣亦念陛下,且臣得尚公主,則與陛下為至親。 陛下苟無異志,臣亦寧有變心?請與陛下設誓可乎?」帝從之,因與帝登重雲殿,禮佛為誓云:「自今君臣,兩無猜貳,共保始終。 」蓋景飲娛公主意,故與帝盟也。 當是時,江南連年旱蝗,江、揚猶甚,百姓流亡,相與採草根、木葉、菱芡而食,死者蔽野。 富貴之家,衣羅綺,懷金玉,俯伏床帷而死。 千里絶煙,人跡罕見,白骨成聚,如邱隴焉。 而景殘酷益甚,立大碓于石頭城,有犯法者,輒搗殺之。 第8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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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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